是这样的。我爸爸的房子(买房钱是我爸掏的,房产证上写的也是我爸的名字)在差不多十年前迫于无奈借给我家一个亲戚结婚用(因为女方说若没有房子就不跟我那个亲戚结婚所以才借的),现在我们一家在北京生活。看着外来人员综合保险卡。很久没回过老家,那个房子就一直给他们住着。看着纠纷。他们后来租出去了。一直在收房租什么的。
但是现在,那个亲戚的老婆,要求把房产转入他的名下。
现在我爸妈不能说真相啊,但是不能转房子啊也!毕竟是我家的房啊!!
我想请问。他们有可能得手吗?
有没有什么法律,会不会对他们有利的?比如保管(居住或者收租)多少年后,房产归其所有什么的法律呢?哎。。怎么样追货款。如何防范医疗纠纷。好难过啊。。。求哥哥姐姐们解答啊! 律师解答: 根据《物权法》,不动产以产权登记为准,房屋是你们买的,产权证上是你们的名字,房屋所有权就是你们的,对方没法到房产部门变更登记。没有“保管(居住或者收租)多少年后,房产归其所有什么的的规定”,你放心吧!还有要及时主张权利,拿回房屋,不让他们住了。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