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 从前的弗朗西斯一直在努力,为了能够进入NBA成就一番惊天动地的伟业。现在的史蒂夫越发鼓足拼劲,为了恢复远离火箭队相当长时间的昔日荣耀。 史蒂夫·弗朗西斯的脚步在放缓,不知是为了什么。尤其是在他独自一人走出火箭队的球员更衣室的时候,更是如此。他总是慢慢地穿上火箭队红色的主场队服,然后头也不回地径直通过球员通道,直达赛场。即使走出球员通道出口的时候,也不像从前那样主动满下来和热情的球迷打招呼,也很少给围上来的小孩签名,而是加速冲向球场。 相反的是,在比赛结束后从球场走回更衣室的一路上,史蒂夫就像是换了一个人似的。他同见到的每一个人打招呼,无论比赛的结果是多么令人沮丧,你很难从他的脸上看出一点痕迹。甚至会跟收衣服的小球童开玩笑说:“嘿,伙计,下次记得我累了换我下场哟!” NBA给媒体的短短的三分钟赛后自由拍摄时间,会被弗朗西斯演绎成足足有10分钟的中场休息,但是仅仅是时间上的增加而已,形式上不会有丝毫的变化。史蒂夫可以摆出各种摄影记者们都难以想像的姿势,但是你不会从他的嘴里得到一点他对于将来事情的预测,在他的言语中充满的回避。“如果你们对于我何去何从感兴趣,我可以透露一些,我的原则是‘决定了的事情一定是我认为正确的事情’。” 一寸短,一寸险 弗朗西斯也是一个贫民窟长大的穷孩子,犯罪之都——马里兰州的塔克玛,可笑的是,那里距离华盛顿只有半小时的车程。“那是一个如果你没有亲身感受过,你永远也不会认出来的地方,”原火箭队的组织后卫诺里斯如此评价史蒂夫的家乡,因为他的老家就在那附近。 当小弗朗西斯把青春期过剩的无法宣泄的精力纵情地挥洒在家乡简陋的室外球场上时,没有什么给予他过多的重视,而他的母亲布兰达和他的两个哥哥特里和杰夫却表现出了异乎寻常的关注。 “我的家庭真是太棒了,他们三个整天盯着我,我无时不刻不在他们的‘监视’之下,他们致允许我去两个地方,一个是球场,另一个就是家。”弗朗西斯感动地说。 弗朗西斯第一次“触球”是他9岁那年,他的一个小朋友带他到当地的男孩俱乐部,在那里他第一次看到了真正的篮筐是什么样子的。他穿着牛仔裤和学校统一发的鞋,因为家里买不起对于他来说已经算是奢侈品的运动鞋。就是这样一个小孩散发出来的灵性,一下就吸引了俱乐部里的篮球教练托尼·朗利,托尼邀请这个貌不惊人的小朋友来他的球队训练。很快弗朗西斯就开始了他每天课外6小时的正规篮球训练。朗利说:“当时的史蒂夫其实和别的小孩没什么太大的不同,惟一一点就是你永远能从他的眼中看到强烈的争胜欲望,无论在哪里他总是要成为最好的。” 尽管史蒂夫成功了,但惟一遗憾的是他并不拥有一副适合打篮球的好身板。“在篮球场上,他显得太小了。”他的哥哥特里说。 说出来大家可能都不相信,弗朗西斯进入布莱尔高中的时候身高仅有1米60。那时他的身高成为了惟一能够阻止他上场比赛的因素,一旦对手派上一个高大的后卫,教练就不得不把他换下场,就这样史蒂夫也从未离开过球队,即使教练不让他上场,他也是球队中训练最刻苦的球员,那个赛季弗朗西斯仅仅代表球队出战一场。而且还不是作为主力控卫,而是作为在外围突施冷箭的三分投手。接下来的一年他又因为伤了脚踝休战了几乎整个赛季。 对于弗朗西斯来说,那并不是最糟的。悲剧降临在幼小的史蒂夫身上,他的母亲布兰达那年因为癌症离开了他,年仅39岁。“他几乎放弃了他的学业,而且他也拒绝训练,仿佛世界末日即将来临。那段日子,他好像是想与世隔绝,几乎令他失去了生活下去的勇气。”特里回忆当年。 突如其来的打击,并没有让史蒂夫从此一蹶不振,相反母亲在天堂的祝福给弗朗西斯带来的转机和好运。 大家一起来 接下来的那个秋天,一个好心的朋友替弗朗西斯申请到了康涅狄格大学预科班的机会,但是就算是学校提供了数额不菲的助学金,弗朗西斯还是负担不了高昂的学费。1995年11月,史蒂夫不得不离开的篮球名校康大,再次返回了家乡塔克玛小镇。已经18岁的弗朗西斯仅仅打过可怜的一个赛季的高中联赛,但是他仍旧梦想着有朝一日能够进入NBA。 "那就是我最想要的。”他说。“我做梦都想成为一名职业球员。” 为了实现他心中的目标,在接下来的几个月里他一边开始会学校上课,继续他那荒废已久的学业,之所以这样做就是为了像其他同学一样完成高中课程以后,可以直接进入大学。另一方面,这个阶段他在球场上疯狂的表演几乎征服了所有见过他打球的人。此时,身高已经不能再继续限制弗朗西斯的发挥了,他的速度奇快,没有人能够防住他,他不可思议的快速突破甚至使他的对手产生了袭击他的伤脚来阻止他这样邪恶的想法。可能是天道酬亲,上天的眷顾也开始在弗朗西斯的身上显现出来。他的身高在短短的几个月内就增长了20多公分,而腾空垂直高度更达到了惊人的1米10,从次一位篮球天才应运而生。史蒂夫骄傲地说:“虽然我不高,但是我能跳,这通常让我在球场上显得并不比别人矮。” 1996年,弗朗西斯向着他的梦想迈出了坚实的一步。这一年,他跟随马里兰大学预备队参加了NCAA19岁以下预备年龄组的联赛。而且他也幸运地拿到了他的高中毕业证书,这样就没有什么可以阻止这个天才进入大学联盟了。得克萨斯圣哈辛托青年大学的篮球队主教练一眼就相中了弗朗西斯这个可造之才,为他提供了全额奖学金,就这样弗朗西斯第一次踏上了得克萨斯的土地。在这里的一年时间里,他率领球队夺得了一项全国冠军,之后又返回了他的老家马里兰,进入了一所免学费的阿莱加尼社区大学打球,那里离他在塔克玛的家仅有3个小时的车程。 弗朗西斯说:“我离开得克萨斯的原因很简单,我患上了严重的思乡病。” 来到一个新环境,弗朗西斯的表现愈加抢眼。头一个他就交出了平均每场25.3分和8.7次助攻的成绩,正是如此优异的表现使他得以获得马里兰大学的全额奖学金,也使他能够进入这所他心仪已久的篮球名校中一展是才华。 是金子总会发光的 远在得克萨斯的时候,弗朗西斯就曾想过直接加入NBA的职业联盟中。但是他发现如果你并非出身于杜克,北卡,马里兰和乔治城这样的名门,你在NBA的发展之路将不会是平坦的,而且很有可能就是在替补与伤病名单里徘徊,最终把自己金子一样的职业年华耗尽。这当然不可能是弗朗西斯对于自己职业生涯的设想,于是他下定决心一定要登上NCAA名校的赛场,令自己职业生涯开始于一个相对高得多的起点。这就是为什么弗朗西斯像美国人换工作一样换了3个大学的原因。 弗朗西斯真正成为美国人心目中的天才还是NBA闹劳资纠纷的那一赛季,直到1月没有NBA比赛可看的美国人把目光完全投向了NCAA,那正好是弗朗西斯的舞台,而且他是当之无愧的主角
弗朗西斯兴奋地说:“那段时间实在美妙,全美国的人都在看NCAA。其中还包括那些NBA的球员,经理,老板和球探。” 弗朗西斯抓住了千载难逢的机会,平均每场为马里兰大学贡献17分,平均每场2.8次抢断更是冠绝整个大西洋海岸赛区。很快那个赛季结束了,但是弗朗西斯感到是时候进入NBA了,他宣布将参加1999年的选秀。 自我控制,自我掌握 当时还是全联盟公认鱼腩的温哥华灰熊队选中了弗朗西斯,身为榜眼秀的他感到非常的不舒服,他认为他辛苦在NCAA打出一番成就可不是为了加盟这么一支众人都认为是毫无前途的弱旅。尽管当时的灰熊队拥有冉冉升起的一颗组织新星:迈克·毕比,这样也就把弗朗西斯推向了得分后卫的位置,一个他最不愿意接受的位置。正是如此之多的不满造成了灰熊队将他交易出去,灰熊队的球迷们至今还念念不忘当年弗朗西斯的薄情寡意,在他们眼里弗朗西斯就是自私的代名词,每当听到弗朗西斯的负面新闻他们就会欣喜若狂,比灰熊队赢球还要兴奋。而当年的这一幕至今仍令灰熊队和弗朗西斯天敌一般彼此充满敌意。 弗朗西斯不愿在一支看似没有前途的球队,打一个自己并不愿打的位置,他的离开只是时间问题。虽然时至今日灰熊队已经脱胎换骨成为西部强队,但是弗朗西斯仍然认为当初的决定是正确无误的。这也就是火箭队在同灰熊队的比赛中大差落败,灰熊队球迷把所有的嘘声毫不吝惜地都奉献给弗朗西斯的原因,也许这是弗朗西斯这一生都解不开的死结。 “生意就是生意,”弗朗西斯现在仍旧那么坚定。“我想如果我在灰熊队可能我永远也不可能发挥出我的全部潜能。” 火箭队的总经理卡罗尔·道森把弗朗西斯再次引到了得克萨斯。那的确是一笔大买卖,总共涉及3个球队,11名球员,和2个未来的首轮选秀权,而目的就是为了一个刚刚加入NBA的小个子,交易本身就极具冒险性。道森从弗朗西斯在得克萨斯上大学的时候就成为了他忠实的球迷,一直保持着对于他的关注,弗朗西斯同灰熊队的摩擦正好给了道森一个天赐良机。 “他的确很兴奋(关于那次交易)。”道森说,“但是他表现出来的并没有我们兴奋。” 得克萨斯之星 在个人第一个职业赛季里,弗朗西斯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平均每场18分,6.6次助攻还有1.5次抢断。优异的表现使他同状元秀埃尔顿?布兰德分享了当年的最佳新秀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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