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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刑事律师咨询 放弃治疗抛弃病儿 是否构成犯罪

时间:2012-06-08 07:01来源:心若止水 作者:毛毛虫 中国法律网

重症甲流患儿遭弃 父母已被警方控制 律师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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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华商报》报道,一重症甲型H1N1流感患儿尸体9日被发现弃于广州市白云区石湖村一干涸水沟中,目前,患儿父母已被警方带走调查。
这名男童叫周鸿都,3岁,籍贯广西贵港,出生于广州,死前居住在广州市白云区新市街某村。11月26日,他因发热、咳嗽等症状,到中山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就医。12月3日,他病情加重,报告为甲流危重病例,并按规定转至广州市儿童医院救治。
12月5日,患儿病情危重,院方曾向患儿家长通知病情。6日,患儿家长及家属一行约10人,先后两次要求放弃治疗并出院。广州市儿童医院副院长龚四堂表示,医院曾劝阻并告知其病情的危重,出院后如得不到有效治疗,可能有生命危险。
晚上8时,患儿家长签下《自动出院声明书》,并于6日晚11时左右办理出院手续。
12月9日下午,一环卫工人在一个干涸水沟中发现了尸体,随即报警。经确定,死者就是周鸿都,。
孩子的父亲周长军及妻子已被警方带走调查。周氏夫妇承认孩子他们的亲生儿子,但始终否认是其从儿童医院将孩子领走,对于孩子为何被弃尸沟边等问题,均称不知道。
警方表示,虽然周氏夫妇拒不承认,但根据医院出具的材料,其有遗弃重病儿子的重大嫌疑,一旦证据充分,将以涉嫌遗弃罪刑事拘留。
●法律看点
如果周鸿都真的是遭父母遗弃,其父母要负什么责任?
法律解读
放弃治疗 涉嫌间接故意杀人
北京市尚权律师事务所常铮律师说,这得分情况来说,。
第一种情况是,如果周鸿都的父母没钱为儿子治病,且认为治了也是白治,孩子难免一死,就把孩子带回家,让其自生自灭,结果孩子死了。这种情况下,周鸿都的父母涉嫌构成间接故意杀人罪。
常铮解释说,所谓间接故意,是指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引起某种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虽然周鸿都的父母主观上不希望儿子死亡,,但在客观上对儿子的病情不管不问,采取放任的态度,最后导致儿子的死亡,所以涉嫌构成间接故意杀人罪。如果周鸿都的父母是因为缺钱放弃治疗,则属于情节轻微。
遗弃病儿 涉嫌构成遗弃罪
常铮说,第二种情况是,如果周鸿都的父母将生病的儿子带出医院后,在孩子还没死亡的情况下就将其抛弃,导致孩子由于被遗弃而死亡,那么涉嫌遗弃罪。《刑法》规定,对于患病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致被害人重伤、死亡的,构成遗弃罪,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常铮补充说,如果周鸿都在医院已经死亡,他的父母将其尸体抛弃,则不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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