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学会
中法培函[2010]第80号
★
关于举办商标注册、评审、使用、管理、保护与侵权认定
暨商标确权案件审理专题讲座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当前,中国已经把知识产权提升到国家战略层面。如何更好地树立企业商标战略、保护商标权益、提升商标价值、争创驰名商标、有效规避商标侵权纠纷,已成为企业面临的重要课题。同时,中国很多企业没有意识到商标的国际间注册的重要性,造成不少商标在国外被抢注,容易失去国外市场。而新近出台的《商标代理管理办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50号)则在律师事务所从事商标代理业务方面做出了重要修改,律师事务所将可以直接从事商标代理业务,而无须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
为帮助广大企业、知识产权代理机构、知识产权律师了解《商标法》第三次修改最新进展,掌握商标注册、使用、维护、维权全过程的规范操作,了解商标国际注册的重要性和意义,掌握商标国际注册和保护实务,探讨最高人民法院驰名商标司法解释、商标授权确权行政案件热点问题,提高处理商标侵权纠纷案件的业务水平,培育、保护驰名商标,有效实施商标(品牌)战略,保护企业商标权人的合法权益,经研究,中国法学会培训中心决定于10月29日在南京市举办“商标注册、评审、使用、管理、保护与侵权认定暨商标确权案件审理专题讲座”。讲座结束后将颁发三十学时结业证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注册工作人员;各企事业单位、科研单位负责商标管理的工作人员、知识产权顾问、法律顾问、知识产权主管、品牌保护经理等;各商标(知识产权)代理机构负责人及商标代理人;法院知识产权庭法官;知识产权律师;各高等院校知识产权教研管理人员。
二、时间、地点
报到日期:2010年10月29日
讲座时间:2010年10月30日—11月1日
讲座地点:南京市
报名截止日期:2010年10月22日
三、研讨费用与参加办法
参加的代表须交纳讲座会议费1880元/人(含专家报告、场租、资料等)。统一安排食宿,费用自理,报到时统一交纳。请将报名表传回,我们收到报名表后,http://5law.cn/info/a/sifa/jingjijiufen/2012/0525/244605.html。于举办前七天将正式日程和报到通知传真给参会代表:
1.会务组联系方式:
电话:010—
传真:010—
联系人:陈伟welenchen@
2.中国法学会培训中心办公室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兵马司胡同63号(邮编)
电话:010-联系人:赵老师
四、特别声明
中国法学会培训中心是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准设立的司局级法律培训机构,是唯一有权代表中国法学会开展培训工作的专门单位。我们的培训项目均在中国法学会培训中心官方网站()上公开披露。其它单位未经授权使用带“中国法学会”字样的名义开办培训班及类似的研讨班、论坛等,均属违规及侵权行为。举报电话:010—。
附件:1、日程安排
2、报名表
中国法学会培训中心
2010年9月
附件1:讲座日程安排
10月30日
(星期六)
08:30-11:30
|
商标注册的申请、审查和核准实务操作要点
商标注册的申请、审查和核准:申请书件及其要求;申请人身份真实性要求;送达
地址要求;一标多类;重新申请;申请日及收文日、送达日的确定;形式审查及《受
理通知书》、《补正通知书》与《不予受理通知书》;《补正通知书》的答复;商标注
册申请的撤回;优先权;展览会临时保护;申请的驳回;申请的核准、公告和商标
权的起算时间;商标审查时限;商标注册网上申请
主讲专家: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申请受理处(已邀请并确认)
|
13:00-16:00
|
商标异议程序若干实务问题——案例研讨
1、商标异议审查和商标注册申请审查的联系与区别2、异议程序中的证据
3、商标异议申请的提出、受理与审理4、异议程序中的代理
5、法律适用——商标异议所涉及的主要实体问题6、商标异议共同申请问题
7、商标异议程序中驰名商标保护问题8、异议案件的结案与相关公告
主讲专家: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异议裁定一处(已邀请并确认)
|
16:10-18:40
|
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与商标国际保护实务
1、我国商标国外保护的意义2、我国商标国外保护存在的问题
3、如何在国外保护商标权4、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
主讲专家:吴群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国际处处长
|
10月31日
(星期日)
08:30-11:30
13:00-16:00
|
(一)商标不得注册的理由:商标禁用条款、缺乏显著特征不得作商标;立体商标特殊规定;在先权利;代理人/代表人抢注;商标驰名因素;商标相同、近似和商品以及服务相同或者类似的界定
(二)含“中国”及首字为“国”字商标的审查审理标准
(三)商标注册的评审与证据规则及案例分析——结合《商标评审规则》
1、评审案件受理范围、申请受理条件2、书件的审查和受理
3、评审案件的申请、受理、审理、裁决4、关于证据规则
5、商标异议及案件审理的简易程序6、注册商标的撤销
7、未使用的注册商标正当理由8、商标的无效宣告
主讲专家:汪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综合处处长
|
16:10-18:40
|
(一)证明商标、集体商标的注册及其使用和转让
(二)地理标志注册申请、使用、转让、撤销及侵权责任
(三)特殊标志登记、无效、使用、保护与侵权投诉
主讲专家: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地理标志审查处副处长
|
11月1日
(星期一)
08:30-11:30
|
商标许可、使用、管理、保护与商标权质押及商标侵权认定典型案例分析
1、商标许可:有关商标使用许可的规定、关于许可合同备案
2、商标的使用:商标的合法使用、合理使用、转让使用、许可使用
3、商标的管理:商标信誉管理;商标的续展、变更管理;品牌(商标)延伸管理
4、商标的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范围极其限制、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表现形
式、反不正当竞争法对商标权的保护、驰名商标的认定与保护、未注册商标的保护
5、注册商标的注销申请的受理和审查
6、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程序若干实务问题
7、商标侵权认定——典型案例分析
主讲专家:报社投稿 。郭修申中华商标协会中企商标发展中心副主任
|
14:00-17:00
|
商标确权诉讼中的判定标准——结合法发【2010】12号
1、案件法律适用的总体性司法政策导向2、“其他不良影响”的理解适用
3、商标是否具有显著特征的审查判断4、通用名称的认定及例外
5、关于代理人或者代表人抢注问题6、驰名商标的保护
7、注册商标连续三年停止使用的审查判断8、商品类似和商标近似判断
9、撤销注册商标的行政案件审理10、在先权利的保护
主讲专家:蒋志培教授,原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庭长
|
附件2:
商标注册、评审、使用、管理、保护与侵权认定暨
商标确权案件审理专题讲座报名表(陈伟)
单位名称
|
|
通讯地址
|
|
邮编
|
|
联系人
|
|
电话
|
|
传真
|
|
参加代表名单
|
姓名
|
职务
|
性别
|
(移动)电话
|
传真
|
电子邮件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住宿预订
|
□双人标准间□单人间
拟住日期:2010年月日—月日
|
请列出您最关注的
专家授课题目及建
议交流、研讨内容
|
|
单位盖章
|
负责人签字:
二○一○年月日
|
|
|
|
|
|
|
|
|
备注:1、因名额有限,此表请尽快传真至陈伟:010—;
2、此表复制有效,并保存本文件。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