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网
法律通行证: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律师加盟热线:400-8919-913   律信通 律信通  
律师
公众 咨询 贴吧
律信通 案件委托
频道 房产 婚姻 交通事故 保险 建设工程 劳动
留学
公司 合同 刑事辩护 医疗 知识产权 工商
新闻 宽频 文书 常识 案例
法规 专题 杂志 百科 论文
查找全国各地律师: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点击各城市名拼音首字母查找律师 公众找律师,信赖律信通!律师做宣传,首选律信通!
公检法司
频道直达: 法界新闻 | 公安 | 检察 | 法院 | 司法 | 工商 | 税务 | 质检 | 聚焦国土 | 矿山与安全
公检法司
社会新闻 世间百态 人间冷暖 大千世界 权益保护 婚姻家庭 劳动保障经济纠纷
当前位置: 主页 > 法制新闻 > 经济纠纷 >

商标注册的审查程序

时间:2012-07-02 05:23来源:爱在戏院前 作者:最瘦的小胖妞 中国法律网

此文转载于----------企业注销
1、形式审查——经过形式审查,申请手续齐备,按照规定填写申请书件并缴纳申请费,商标局发给"受理通知书"。
申请手续不齐备或者未按照规定填写申请书件,未缴纳申请费者,发"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予以退回,申请日期不予保留。
申请手续基本齐备或者申请书件基本符合规定,但是需要补正的,商标局发"商标注册申请补正通知书"。申请人在限期内补正并交回商标局的,保留申请日期;期满未补正的,学会侵权索赔 。视为放弃申请,商标局书面通知申请人。
2、实质审查
—商标申请通过形式审查后进入实质审查。经过实质审查,凡符合《商标法》有关规定的商标申请,对经审查后初步审定的商标,由中国商标局在《商标公告》上公告。
驳回申请的,商标局发给申请人"驳回通知书"。
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任何人均可以对中国商标局初步审定的商标提出异议。
无异议或者经裁定异议不成立的,由中国商标局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在《商标公告》上予以授权公告;经裁定异议成立的,不予核准注册。
更多相关信息请参见------企业注销

(责任编辑:admin)
------分隔线----------------------------
免费法律咨询 在线提交,三十分钟内百分百回复!
中国法律网 版权所有 邮箱:service@5Law.cn 建议使用:1024x768分辨率,16位以上颜色 | 京ICP备2023040428号-1联系我们 有事点这里    [切换城市▲] 公司法
400-8919-913 工作日:9:00-18:00
周 六:9:00-12:00

法律咨询5分钟内回复
请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关闭

关注网站CEO微信,与CEO对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