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网
法律通行证: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律师加盟热线:400-8919-913   律信通 律信通  
律师
公众 咨询 贴吧
律信通 案件委托
频道 房产 婚姻 交通事故 保险 建设工程 劳动
留学
公司 合同 刑事辩护 医疗 知识产权 工商
新闻 宽频 文书 常识 案例
法规 专题 杂志 百科 论文
查找全国各地律师: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点击各城市名拼音首字母查找律师 公众找律师,信赖律信通!律师做宣传,首选律信通!
公检法司
频道直达: 法界新闻 | 公安 | 检察 | 法院 | 司法 | 工商 | 税务 | 质检 | 聚焦国土 | 矿山与安全
公检法司
社会新闻 世间百态 人间冷暖 大千世界 权益保护 婚姻家庭 劳动保障经济纠纷
当前位置: 主页 > 法制新闻 > 经济纠纷 >

审判管辖

时间:2012-07-03 01:47来源:老铁 作者:冰淇 中国法律网
(一)级别管辖:(重点记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案件)

1、中级以上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案件:

a危害国家安全案件;

b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普通刑事案件;

c外国人犯罪的刑事案件。

注意:上级法院可以审判下级法院管辖的案件;下级法院不能审上级法院管辖的案件;数罪就高不就低.

(二) 地区管辖

1、以犯罪地人民法院管辖为主,被告人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为辅。

犯罪地指犯罪行为发生地,对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财产犯罪,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和犯罪分子实际取得财产的犯罪结果发生地。

2、以最初受理的人民法院审判为主,主要犯罪地人民法院审判为辅的原则。

(三)专门管辖

1、军事法院管辖的案件:

a 涉及军事秘密

b军人违反职责罪

c现役军人(包括在编职工)在服役期间犯罪的在服役期间发现的

注意:军队和地方互涉案件,分别管辖制度,如涉及军事秘密,全案由军事法院管辖。

2、铁路运输法院的管辖:

(四)几种特殊案件的审判管辖

1、漏罪(原则上原审法院;服刑地、新发现罪的主要犯罪地更为适宜的,由该地法院管辖)

2、新罪(服刑期间犯罪的,由服刑地;逃脱的,在犯罪地抓获的,由犯罪地法院管辖,押回监后发现的,罪犯服刑地法院)


题7、被告人张某系退伍军人,被告人赵某系现役军人。张某曾在服役期间伙同赵某犯有抢劫罪。关于该案的审判管辖,下列说法哪一个是正确的?(03、19)

A.应当由军事法院一并管辖

B.应当由地方人民法院一并管辖

C.被告人张某由地方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人赵某由军事法院管辖

D.应当先由军事法院一并管辖,然后再把被告人张某移交地方人民法院管辖

【答案】C

【解题思路和依据】《高法解释》第20条规定:"现役军人(含军内在编职工,下同)和非军人共同犯罪的,分别由军事法院和地方人民法院或者其他专门法院管辖;涉及国家军事秘密的,全案由军事法院管辖。"据此,可以直接选出答案。


题8、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哪些应当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03、57)

A.张某玩忽职守案 B.陈某组织武装叛乱案

C.钱某故意杀人案 D.岳某抢夺某外国公民财物案

【答案】BC

【考点】级别管辖;有关犯罪的法定刑

【解题思路和依据】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0条的规定,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一)反革命案件、危害国家安全案件;(二)可能判处 无期徒刑、死刑的普通刑事案件;(三)外国人犯罪的刑事案件。据此可以直接排除D项,因为岳某抢夺某外国公民财物案是外国人被害,而非外国人犯罪。陈某组 织武装叛乱案属于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应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钱某故意杀人案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或死刑也应中级人民法院管辖,而张某玩忽职守案法定最高刑为 7年有期徒刑,故不是必须由中级法院管辖的案件。


题9、甲非法拘禁乙于某市A区,后又用汽车经该市B区、C区,将乙转移到D区继续拘禁。对于甲所涉非法拘禁案,下列哪些法院依法享有管辖权?(06、66)

A. A区法院 B.B区法院 C.C区法院 D.D区法院

【解题思路和依据】《刑事诉讼法》第24条规定,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 居位地的人民法院管辖。由于非法拘禁是继续犯,所以甲与乙经过的A、B、C、D四区都可看作犯罪地。其中A.区、D区为主要犯罪地。B区、C区也为犯罪 地,因此四地法院都有管辖权。故本题正确答案为ABCD

(责任编辑:admin)
------分隔线----------------------------
免费法律咨询 在线提交,三十分钟内百分百回复!
中国法律网 版权所有 邮箱:service@5Law.cn 建议使用:1024x768分辨率,16位以上颜色 | 京ICP备2023040428号-1联系我们 有事点这里    [切换城市▲] 公司法
400-8919-913 工作日:9:00-18:00
周 六:9:00-12:00

法律咨询5分钟内回复
请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关闭

关注网站CEO微信,与CEO对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