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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委托律师辩护的必要性东莞刑事辩护律师熊世松律师

时间:2012-07-05 06:25来源:寻宝先生 作者:尔岚 中国法律网

刑事案件委托律师辩护的必要性/东莞刑事辩护律师熊世松律师

在我国,刑事案件一般情况下分为三个阶段,即公安机关的侦查阶段,检察院的审查起诉阶段和法院的审判阶段。依据我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六条的规定,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聘请的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当侦查机关采取强制措施,如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在这种情况下,犯罪嫌疑人被拘留起来,所有亲属都见不到其本人。亲属基本上得不到犯罪嫌疑人任何消息,犯罪嫌疑人是否做了犯罪的事、情节是否严重、公安司法机关对他是否进行了审讯等均无从得知,亲属会产生一种着急而茫然无头绪的状态。 在以上情况下,只有律师才可以会见犯罪嫌疑人。在犯罪嫌疑人亲属委托了律师,并办理了委托手续后,律师便可以办理相关手续,然后便可以到看守所亲自会见犯罪嫌疑人。律师能和犯罪嫌疑人见面,并对话,可以了解案件的基本情况,并为犯罪嫌疑人提供相关法律咨询和帮助。使 犯罪嫌疑人知道自己是否构成犯罪,以及触犯了什么罪名,对其所涉嫌的罪名有什么法律问题可以通过向律师咨询后了解清楚,也可以知道自己所涉嫌的罪名的法定量刑幅度,并在知道家人在关心自己,聘请律师为其辩护后,心情不再急躁,心里感到安慰。另外亲属可以知道犯罪嫌疑人生活情况如何,案子的基本细节等情况。

通过会见犯罪嫌疑人后,律师变可以从法律角度分析案件细节,寻找案件中法律应该或者考虑的从轻或减轻情节,一般人对法律规定了解不太多,虽然对犯罪嫌疑人有利的情节已经存在,但亲属家人却没意识到,可能白白浪费了可能会减轻犯罪嫌疑人刑事处罚的机会。例如从犯,根据刑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第二十二条规定,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第二十三条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甚至不构成此罪而构成彼罪,如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依法应该构成非法拘禁罪,而不构成绑架罪(构成绑架罪的,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规定,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架人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如果是构成非法拘禁罪的,如无其他法律规定的情节,构成非法拘禁罪一般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也有依法不构成犯罪的,如我国刑法第二十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类似的法律规定还有很多,本律师在此不一一列举。

在案件进入审查起诉阶段,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公诉案件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自诉案件的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自受理自诉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第三十五条规定, 辩护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第三十六条规定, 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上述材料,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辩护律师自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所指控的犯罪事实的材料,可以同在押的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上述材料,同在押的被告人会见和通信。……直至法庭审判时,律师便可以根据被告人的犯罪的具体情节(是否是从犯?是否存在犯罪中止?是否具有自首后立功表现?是否有酌定的从轻的情节的等等),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做有利的辩护,从而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最后,本律师建议家属在委托律师时应该到一家正规的律师事务所委托一位法律功底扎实、有责任心且具备处理刑事辩护经验的律师,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法律帮助。切勿贪图小便宜而使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得不到正规而又良好的律师辩护而后悔莫及。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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