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商标的意义 二、如何办理商标国际注册 三、聘请代理人通过商标组织注册申请的好处 一、申请商标国际注册事宜的意义: 1 、防止被人抢先注册 世界各国商标法内容虽不尽相同,但都规定对注册商标所有权进行法律保护。中国许多企业的管理人员过去对商标专用权意义认识不足,缺乏商标专用权保护意识。有的认为办理商标注册很麻烦,因而不愿到商品进口国去办理注册,有的认为等自己的商品出了名再注册不迟,还有的认为自己的商品还不够销,注册不注册一个样。忽视商标注册的结果,是使中国一些经过几十年甚至上百年努力树立起来的名牌商标和传统商标被外商抢先注册或者假冒,轻易占有。 例如 (1)中国生产的在英国已打开销路的“火炬牌”打火机,其商标被瑞士商人抢先在英国注了册,中国“火炬牌”打火机因此被迫退出英国市场。 (2)上海“芭蕾牌”珍珠霜在国际上有良好的声誉,但未及时在销售国和地区注册,结果在香港,印尼、新加坡等地被外商抢先注册;我方为保护该商标的专用权,反而不得不花20多万美元从外商手中将此商标专用权买回。 (3) 上海“英雄牌”金笔深受日本消费者的欢迎,但其商标被日本商人抢先在日本注册,从而要求我方按“英雄牌”金笔在日本的销售量向他支付5%的佣金,致使我方在日本的代销商因无利可图而停止代销,我方为此付出巨大的代价。 (4) 四川长虹电子集团既没有自己出口“长虹”品牌的产品到南非,也没有授权任何国内贸易公司向这个市场出口,但该市场上就发现了“长虹红太阳”彩电。而在印尼、泰国等地,“长虹”商标被国内的另一家电器生产企业抢注。 (5) 用于电视机的“牡丹”、“PEONY”商标被荷兰销售代理商在荷兰、瑞典、挪威、比利时、卢森堡等五国抢注。 “红塔山”、“阿诗玛”、“云烟”“红梅”等香烟商标被菲律宾商人抢注;“丰收”桂花陈酒在法国抢注;“三角牌”、“金鸡牌”商标在智利抢注。 因此,商标在国外注册不是可有可无的问题。凡是想把自己的产品打入国际市场的厂家,都应及早到国外注册商标,以便使自己的商品在销售国不被排挤,销售市场不被他人抢占。 2 、实现企业的自我保护 商标注册是为了取得商品销售国的商标专用权。商标注册了,其他人就不能在相同或近似的商品上注册或使用与自己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了,从而可以防止侵犯中国企业在销售国的合法权益,也就争得了市场。 同时,出口商品商标在销售国经过注册后,产生商标争议时便可提起诉讼,得到该国法律保护,取得胜诉。 如中国“蝴蝶”牌缝纫机是出口东南亚和香港地区的重要商品,由于中国进出口公司已在销售地及时申请注册,对仿冒者向该地法院提出控告,法院责成该仿冒者登报道歉。这就维护了中国商品在该地的权益,占领了市场。 3、可以为创名牌打下基础 中国商标在国外获得有效注册后,就能长期稳定占领国际市场,扩大销售量,保持良好信誉,成为名牌商标,进而成为驰名商标。如不及时注册,被人抢先注册,结果虽用了大量资金作广告,也毫无经济效益,反而是帮别人忙,给别人作宣传,为别人创了牌子。 中国企业要在国际市场上占有一席之地,并且得到发展,进而挤进世界大企业的行列,必须制定自己的商标战略,重视商标的国际间注册,争创名牌,争创驰名商标,从而提高企业的竞争力和知名度,稳定国外市场,扩大国外市场。 从目前为止,中国企业到国外去注册的商标还很少。1994年底,中国各外贸公司和有进出口权的工贸公司在国外的有效商标注册总件数仅为9867件,还不到万件。据了解,日本的松下电器、东芝、日立、住友化学,美国的通用机械,德国的汉高公司,他们拥有的商标注册件数都是从千件到几万件,少数公司的商标甚至达到6-7万件。这就是说,中国全国在国外注册的商标还不如国外一个企业在国外注册的商标多。由此可见中国同发达国家的差距。因此,我们应当有一种紧迫感和危机感,应当努力奋斗。 二、如何办理商标国际注册 商标保护具有严格的属地原则,商标只有在某个国家取得注册,才能得到该国法律的保护。 第一、马德里与逐一国注册 第二、欧盟商标制度 第三、非洲知识产权组织(OAPI)注册 第四、非洲地区知识产权保护组织(ARIPO)注册 第一、马德里与逐一国注册 在商标的国际注册方面,最常见的方式是马德里国际注册和逐一国家注册。在选择注册方式之前,我们先对这两种方式进行一些介绍和比较。 (International Registration Of Trademarks) 是指《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缔约国的任何申请人,在其所属国办理了某一商标注册后,将该商标向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FO)的国际局提出申请,要求在有关缔约国注册,国际局将此通知有关缔约国达一年之后,该商标就被视为这些缔约国的注册商标,从而得到这些缔约国法律的保护。中国企业或个人均可申请商标国际注册。 逐一国家注册 即某国企业或个人到国外一个国家一个国家逐一办理商标注册。一般到非《马德里协定)缔约国进行商标注册,如到日本、美国等国注册)。 《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1892年4月14日签订于西班牙首都马德里,注册商标侵权的法律责任 。于1892年生效,至今已有一百多年的历史,《协定》要求使用的语言为法语。1989年6月27日,在西班牙马德里签订了《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有关议定书》,申请人指定的国家包含至少一个纯议定书成员国时可以选择使用英语或法语。目前,已经有80个国家和国家组织加入了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体系。 马德里注册与逐一国家注册之比较 第二、欧盟商标制度 1、欧盟商标之主要特质 2、商标种类 3、商标图样 4、欧盟商标制度之生效日期 5、商标申请注册审查程序 6、自先权之申请(Seniority) 7、转换申请制度(Conversion) 8、欧盟之会员国 9、欧盟制度之优缺点 1、欧盟商标之主要特质 (1) 一份申请书可申请25个国家。 (2)任何人或企业皆可申请。 (3)可使用欧盟所指定之11个语言中之任一语言提出申请:丹麦文、 荷兰文、英文、芬兰文、法文、德文、希腊文、意大利文、葡萄牙文、西班牙文、瑞典文;但官方所用仅有5种语言:英文、法文、德文、意大利文、西班牙文;若以非官方语言提出申请,则需加收规费。 2、商标种类 商标(商品及服务类别) 团体商标 3、商标图样 (1)以下均可申请商标注册: - 文字 - 图形 - 文字与图形混合 - 立体图 - 声音(音乐)*音乐之申请以音符来表示。 (2)以下不可申请商标注册: - 拥有一般性之文字- 欠缺显著性- 叙述商品名称- 妨害善良风俗- 欺骗大众- 酒类:使人误认产地- 成为普遍名称 4、欧盟商标制度之生效日期 1996年4月1日开始实施,自同年1月1日起接受申请。最早之申请日为1996年4月1日。 5、商标申请注册审查程序 提出申请→审查文件之齐全及申请人之数据→审查报告→公告三个月→核准或核驳报告。 在会员国审查出与申请人之商标雷同或近似后(不限类别),欧盟商标局会将审查报告通知申请人,此举为告知申请人可能面临之异议。 在公告之前,审查委员会通知在审查报告中所列出之厂商,可以准备与对方调解或提出异议。 报告寄出后,将有一段调解期,双方可利用这段期间达成共识。 若先前注册之厂商没收到审查报告或未在公告期间提出异议,待申请人商标注册后,需在新申请人之商标注册后五年之内提出撤销申请,五年之后此权利丧失。 6、自先权之申请(Seniority) 两个注册日,当权益发若一厂商在会员国内已有注册商标则可申请自先权,即将此商标申请于欧洲联盟25个国家。 CTM申请日即为其注册日。 当一厂商申请自先权核准之后,必须放弃先前在各别国家所做之申请。因为CTM为一整体,同时为考虑厂商之利益(尤其是商标发生争议时),先前在各别国家所申请之注册日于以保留。 因此,若先在某会员国注册商标,之后申请自先权,在此会员国则有生问题时,当以先前之注册日为主。 7、转换申请制度(Conversion) 若商标与某些会员国有抵触时,此时身请人可转换申请,换言之,即将欧盟商标申请转换为各别申请,但需补缴规费,同时申请人丧失CTM之申请。 如上所述,申请人可选择11国语言之一作为官方文件往来之语言,但若申请人与异议人所选择之语言不同,需以异议人之语言为主。 8、欧盟之会员国: 欧洲联盟之25个国家:英国、德国、比利时、卢森堡、丹麦、瑞典、法国、意大利、芬兰、希腊、奥地利、荷兰、西班牙、葡萄牙、爱尔兰、塞普勒斯,捷克,匈牙利,拉脱维亚,立陶宛,伊斯坦尼亚,马耳他,波兰,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 9、欧盟制度之优缺点 优点:一次提交一份申请即可,在任一成员国的使用视为在 25 国使用,商标发生转让、变更或续展将在 25 国发生效力;注册费用较低,无论注册、续展等均比逐一国家注册的费用便宜得多。 缺点:由于 25 成员国使用不同的语言,在商标的含义或读音上可能会造成近似,而 25 个成员国中只要一个成员国有人提出异议,且异议成立,将导致整个共同体商标注册被驳回。尽管该驳回商标可以转换为国家申请,且保留原共欧盟商标申请日,但申请人还须支付向每个国家的转换费用。 第三、非洲知识产权组织(OAPI)注册 非洲知识产权组织:(African Intellectual Property Organization,简称OAPI,该简称为法文名称缩写 ) 是由前法国殖民地中的官方语言为法语的国家组成的保护知识产权的一个地区性联盟。1962年9月,这些国家在加蓬首都利伯维尔签订了一个成立非洲及马尔加什工业产权局的协定,决定成立一个统一的机构来提供对商标、专利和外观设计的法律保护,该协定于 1964年1月1日起生效。1977年2月该协定在班吉进行过修改,通过《班吉协定》,将上述“工业产权局”改名为“非洲知识产权组织”。总部设在喀麦隆首都雅温得,统一管理各个成员国的商标事务。因非洲知识产权组织成员国并无自己的商标制度,所以并不存在逐一国家注册的可能性,只能通过非知组织注册。凡向非洲之时产权组织总部申请的商标经核准注册后,即在所有成员国受法律保护。 《班吉协定》于 1982年2月8日生效,在此之前依据《利伯维尔协定》获准注册的商标继续有效,注册有效期限为20年,《班吉协定》生效之日前申请的商标适用新的规定,商标注册有效期为10年,从申请日计算。续展有效期亦为10年。根据《班吉协定》,除产品商标之外,服务商标、联合商标、集体商标、彩色商标都可以注册受到法律保护。 成员国包括:喀麦隆、贝宁、布基纳法索、中非共和国、刚果、乍得、加蓬、几内亚、几内亚比绍、科特迪瓦 (象牙海岸)、马里、毛里坦尼亚、尼日尔、塞内加尔、多哥、赤道几内亚。 OAPI 组织商标注册采用国际分类,每份申请可以为一标三类。提交申请的同时即核发官方受理通知书。申请受理后,官方审查期大约为二到三个月,官方审查通过后,核发注册证书。如果官方审查没有通过,审查官员会在驳回前给予通知,并须在听取申请人答辩之后才能做出最后决定。注册后的商标在官方公报上进行公告,公告期六个月。如果无人异议,商标注册将从注册证书指定的有效期开始生效。如果有人提出异议,则OAPI 组织将在听取双方答辩之后做出决定。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从注册申请日开始计算。虽然 OAPI 组织实行先申请原则,但通常申请人需要在任何一个成员国使用该商标后才能够得到有效保护。商标如果要提出续展,则必须提交在任何一个成员国使用的证明文件。 注:非洲知识产权组织注册要求使用法语。 第四、非洲地区知识产权保护组织(ARIPO)注册 非洲地区知识产权保护组织(ARIPO)是由非洲部分国家组成的保护知识产权的一个地区联盟,在该组织内部可以进行统一商标注册。与世界上其他保护知识产权的组织比较,它有一套单独的法律制度来保护成员国的商标。企业既可以全部指定该组织的所有国家,亚可以任意选取其中某些国家来注册。ARIPO目前的成员国有:马拉雅、斯威士兰、津巴布韦、莱索托、乌干达、坦桑尼亚等国家。 三、通过商标组织代理商标注册申请好处 商标代理组织及商标代理人是专门从事商标代理的商标法律服务机构和专业人员。并且具有以下优势: 第一、商标注册申请办理效率高,节省时间。 第二、注册核准率高,商标注册保护策略合理完善。 第三、拥有申请注册后全方位的专业咨询与服务。 第四、节省费用。 总之,委托代理组织办理商标申请等事宜,不仅有助于申请人顺利获得商标专用权,为申请人节省大量的人力、财力和时间资源,而且代理人熟悉本国的商标法律,在申请过程中及以后维护商标权利中,能为申请人出主意,克服申请中可能遇到的各种困难。商标代理机构全方位的服务更为企业实施商标战略夯实了基础。 来源: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