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按教育部要求,执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按考生德智体三方面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按照考生报考学校志愿先后录取。即先录取本校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再考虑第二志愿考生。 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按照专业志愿先后方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对江苏进档考生实行“先分数后等级”的排序办法。 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上,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投档,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投档,以此类推,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调录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根据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一般控制在当地同类招生计划数120%以内。 录取时无男女比例限制。往届生的录取按照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与应届生一视同仁。 我院开设英语课程,除英语外其他语种考生入学后统一改学英语。高职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 执行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对指导意见中患有不宜就读专业疾病的一般不予录取。旅游管理与酒店管理专业要求考生女生身高不低于1.60米,男生不低于1.70米。肝炎病原体携带者或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检验阳性者,不能录取到我院旅游管理和酒店管理专业。 公共事业管理专业、艺术设计专业参加艺术类提前本科和专科批次录取;其他本科、专科专业参加普通本、专科批次录取。公共事业管理(文化艺术管理方向)本科专业、艺术设计(服装设计与制作方向)、艺术设计(服装品牌营销方向)高职专业招生录取工作按照《中国劳动关系学院艺术类招生简章》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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