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赖还是无奈 ——北京JVC隐性裁员员工走投无路(1) 是强迫裁员?还是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是待岗休息?还是通过无限期待岗逼迫员工接受不合理的补偿条件?一切似乎都游走在法律的边缘。北京市人保局称:这是他们接待的北京市首例中外合资企业大规模解除劳动合经济补偿纠纷和因此所造成的群体上访事件。 2008年10月,随着经济形势的不景气,北京市首个中日合资企业北京JVC电子产业有限公司宣布同170余名正式员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其中包括近70名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临近退休的员工。 “我们的克制与忍耐已经接近了理性的边缘。公司已经将我们逼入了绝境。目前,北京JVC电子产业有限公司(原为中日合资企业)已经停产半年多的时间,日本方面准备撤资,正在进行大规模裁员,总数已经达到200多人,但是,既不申请经济性裁员,也不对员工进行合理的经济补偿。公司的无赖行为已经让我们忍无可忍。”北京JVC电子产业有限公司职工代表赵先生对记者愤怒的表示。 随后,记者电话联系了北京JVC电子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JVC)人事部部长孙元兴,得到的回答却是:北京JVC并没有进行裁员,也没有严重经营困难。 难道,工人们在撒谎?! 然而,据知情人透露,事情远远没有那么简单,而是正在逐步扩大升级。 2008年11上旬,北京JVC近五十名员工来到北京JVC中方上级主管单位北电集团反映情况,未果。 11中旬,北京JVC近七十人来到北京市顺义区人保局反应情况,递送申诉材料。 11月16日,近百名员工到公司,要求协商解决问题,结果被禁止进入厂区大门。双方发生语言冲突,情绪激动。员工一直在厂门外,等候公司中方经理至晚上7点多。 11月19日,无奈的北京JVC近百名员工到北京市人保局上访,未果。 之后,又来到北京市政府递送上访材料,结果被要求回公司解决。 11月23日,近七十名北京JVC员工,再次来到北京市政府信访办要求解决问题,结果被北京JVC厂方代表接回公司谈判。厂方拒绝对谈判内容进行书面确定,但是职工对谈判进行了录音。事后,厂方以中方经理表述有误为由拒绝承认谈判结果。 从此,北京JVC厂方对其下发的有关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文件不再加盖公章,对事先没有加盖公章的通知、文件、甚至员工手册、补偿方案等一概予以否认。 北京市人保局信访办称,这是他们处理的北京市中外合资企业首例大规模因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纠纷,造成的群体上访事件。 目前,距北京JVC厂方规定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最后期限2008年11月25日,已经过去了三个多月,没有同意自愿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员工还有120多人,已经被公司转为无限期待岗,每月只有580元待岗工资,并被要求在待岗期间不得自谋生路,否则按自动离职对待。 部分职工情绪正处于克制边缘。 通知解除劳动合同 据记者了解,北京JVC近几年的生产效益一直不理想,而且,原有中方股东已经将全部股权在北京产权交易所挂牌转让。其日方资产也已并归松下电气公司旗下,并正在出售中。 目前,北京JVC几乎已经停产,原本1700多人的工厂,也已经只剩下70余名间接管理人员在负责公司的维持。生产线上的设备除了一条摄像机生产线外,几乎已经卖光。若大的三层厂房仿佛一个巨大的旱冰场。 身为职工代表的王先生向记者介绍,其实,北京JVC从2008年5月就已经没有什么工作任务了。2008年7月30日,他就接到通知,开始带薪休假。之后,公司于2008年8月27日和9月19日相继又发出通知,要求员工继续在家休息,其间待遇视同出勤。 王先生说:“当时由于正逢北京举办奥与会,许多工厂都被要求停产休息,所以我也就没多想。但是当9月19日接到继续休息的通知时,我就开始感到不安了。因为这时有一部分员工已经开始上班。” 结果10月23日,王先生收到了一封来自公司的信。信中是《北京JVC电子产业有限公司休息员工进入待岗状态或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办法》和一张清算补偿表。 信件大体内容是:因受到全球经济形势及日本JVC本社各方面状况的影响,北京JVC产品结构发生调整,截至目前为止,公司休息人员仍没有工作岗位,北京JVC提出休息员工进入待岗状态或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本办法于11月1日开始实施。 据其他北京JVC职工代表反应,你看劳动保护法。公司曾在2008年9月28日向工会提交《关于与员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建议》,并于10月12日与工会进行商讨。工会10月16、17日曾组织39名员工代表进行协商,并向北京JVC厂方提出了攻击三大类共计14个问题。但是,10月22日,北京JVC厂方书面答复,将工会的意见几乎全部否决。同日,公司就向休息员工下发了《北京JVC电子产业有限公司休息员工进入待岗状态或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办法》。 之后,10月30日,北京JVC向在家休息员工发出最后通牒,要求员工在11月25日前如果不与公司协商解除劳务合同,将自动转入待岗状态,并且公布了待岗工资支付方法。 此次北京JVC通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员工共分两批,第一批110多人,第二批50多人,之后还会有第三批。 目前,被要求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员工还有近120人,没有协商成功,已经转入待岗状态。 公司没有裁员 面对员工的强烈不满,北京JVC厂方却显得十分冷静。当记者试图采访长方负责人时被以开会太忙拒绝。在电话中,北京JVC人事部部长孙元兴向记者表示:“北京JVC并没有进行大规模裁员。只是由于企业经营调整,对部分没有岗位的员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员工如果不同意,完全可以选择待岗,在家休息。作为企业并没有单方面裁员。不愿意在家待岗的员工,可以选择自愿离职。对于自愿离职的员工,公司出于感谢也将协商给与恰当的经济补偿。” 按照北京JVC厂方的解释,事情的性质似乎发生了变化。因为在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规定中,裁员与员工自动离职存在着截然不同的程序和补偿方式。如果是员工自动离职,厂方可以不用支付任何补偿金。看来北京JVC厂方提出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并愿意给与员工补偿的方法实属仁慈之举。更没有任何违法之处。 然而,北京JVC职工对这种说法显然不屑一顾。北京JVC职工代表张女士对记者说:“这完全是骗人的一套鬼话,说的冠冕堂皇,法律上也无懈可击,但是,事实上却是企业变相裁员。” “企业口口声声说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不是裁员,但是,哪里有什么协商。当我们收到公司《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补偿方案》时,还天真的认为可以协商解决。但是,谁之来到公司以后,所谓的协商就是在公司早已准备好的离职协议和补偿方案上签字。” 据记者了解,北京JVC员工曾多次找到厂方试图就职工认为不合理的经济补偿方案进行协商。职工要求厂方能够按照新《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统一补偿标准,不能单方面只考虑厂方的利益,按补偿金额最少的方案进行补偿。 然而,厂方的回答是公司并没有裁员,而是协商结束劳动合同,所以,补偿方案不能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企业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实施。企业正在与职工进行协商,补偿办法和金额得多少是依据双方协商的结果指定的,不需要依据法律进行。 “这根本就是欺骗!”北京JVC职工代表王先生激动的对记者说,“从2008年10月,被通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职工就选出了职工代表与企业谈判协商,但是直到今天,企业也没有依据协商内容对补偿方案进行任何修改。” 目前,对于其他北京JVC职工代表,对协商些十分失望。并且认为,其实根本就不需要协商。协商本身就是企业为避免单方面裁员所需承担经济损失的借口。在这种极不真诚的前提下,协商不会有甚么有利于员工的结果。 北京JVC职工代表认为,北京JVC目前的经用状态和行为,已经达到了经济性裁员的条件,有关部门应该按照企业经济性裁员来处理。根本不用什么协商。 但是,经济性裁员只能由企业自行申请,如果企业不主动申请,即使企业已经符合经济性裁员的条件,劳动部门也是不会强制企业进行经济性裁员的。目前,企业就是不主动裁员,而是以不合理的条件要求与员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造成员工自动离职或是无限期待岗是一种打法律擦边球的无赖行为。 对于这种游走于法律边缘,不负责任的无赖行为,北京JVC职工们真是有苦难言。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