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网
法律通行证: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律师加盟热线:400-8919-913   律信通 律信通  
律师
公众 咨询 贴吧
律信通 案件委托
频道 房产 婚姻 交通事故 保险 建设工程 劳动
留学
公司 合同 刑事辩护 医疗 知识产权 工商
新闻 宽频 文书 常识 案例
法规 专题 杂志 百科 论文
查找全国各地律师: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点击各城市名拼音首字母查找律师 公众找律师,信赖律信通!律师做宣传,首选律信通!
公检法司
频道直达: 法界新闻 | 公安 | 检察 | 法院 | 司法 | 工商 | 税务 | 质检 | 聚焦国土 | 矿山与安全
公检法司
社会新闻 世间百态 人间冷暖 大千世界 权益保护 婚姻家庭劳动保障 经济纠纷
当前位置: 主页 > 法制新闻 > 劳动保障 >

第七章﹐“物化勞動”能夠勞動﹐能夠創造價值

时间:2012-07-05 02:53来源:。。蕾 作者:无限哈 中国法律网

第七章﹐“物化勞動”能夠勞動﹐能夠創造價值


7-1﹐一個有趣的難題﹕科學家合成牛奶的過程是不是勞動﹖


一個農民﹐飼養了一頭奶牛﹐奶牛產出牛奶。問﹕牛奶的價值是誰創造的﹖

根據我們每個人都學習過的政治經濟學﹐牛奶的價值由兩部份組成﹕一部分

由奶牛的價值轉化而來﹐一部分由農民飼養奶牛的勞動轉化而成。因此﹐是農民

創造了新價值﹐他飼養的奶牛沒有創造任何價值﹐只是把自己的一部分價值轉移

到牛奶裡面去了。

現在﹐有一個科學家﹐他在實驗室裡用化學的方法﹐人工合成了牛奶。這個

科學家工作起來廢寢忘食﹐一日三餐都由他的妻子做好了送到實驗室。問﹕這些

人造牛奶的價值是誰創造的﹖

根據政治經濟學﹐答案也很明確﹕人造牛奶的價值由兩部份組成﹕一部分從

實驗設備﹑原材料的價值轉化而來﹐一部分是科學家的腦力勞動創造的價值。因

此﹐是科學家創造了人造牛奶中的新增價值。

但是﹐如果把農民和奶牛之間的邏輯關係運用到這個例子中來﹐就應該是科

學家的妻子創造了人造牛奶的新價值﹐科學家沒有創造任何新價值﹐他只是把自

身的部分價值“轉移”到人造牛奶裡去了。

那麼﹐正確的答案到底是什麼呢﹖

為什麼科學家在試管裡合成牛奶是勞動(而且還被譽為“腦力勞動”﹑“復

雜勞動”﹑“高級勞動”)﹐是創造價值﹐而奶牛用自己的乳腺合成牛奶就不是

勞動﹐就沒有創造價值呢﹖

奶牛屬於“物化勞動”﹐因此﹐這個問題就是“物化勞動能否創造價值”的

問題。

對於物化勞動能否創造價值的問題﹐政治經濟學裡有一個明確的答案﹕“機

器和其它所有物化勞動都不會創造價值。只有人類勞動能夠創造價值。”

但是﹐這一論斷的依據﹐僅僅是經典作家個人的表述﹐而沒有任何有力的證

明。

馬克思在定義價值時﹐就認定價值只能來自人類的勞動。他說﹕“如果把商

品體的使用價值撇開﹐商品體就只剩下一個屬性﹐即勞動產品這個屬性。……如

果現在我們來考察勞動產品剩下的東西。它們剩下的只是同一的幽靈般的對象

性﹐只是無差別的人類勞動的單純凝結﹐即不管以哪種形式進行的人類勞動力耗

費的單純凝結。這些物現在只是表示﹐在它們的生產上耗費了人類勞動力﹐積累

了人類勞動。這些物﹐作為它們共有的這個社會實體的結晶﹐就是價值--商品

價值。”(《資本論》﹐第50和第51頁)

馬克思對“勞動”的定義是﹕“勞動首先是人和自然之間的過程﹐是人以自

身的活動來引起﹑調整和控制人和自然之間的物質變換的過程。人自身作為一種

自然力與自然物質相對立。為了在對自身生活有用的形式上佔有自然物質﹐人就

使他身上的自然力--臂和腿﹑頭和手運動起來。”(《資本論》﹐第201頁至

202頁)

馬克思認為生產資料的價值在生產過程中不會增加﹕“生產資料只有在勞動

過程中喪失掉存在於舊的使用價值形態中的價值﹐才把價值轉移到新形態的產品

上。它們在勞動過程中所喪失的最大限度的價值量﹐顯然是以它們進入勞動過程

時原有的價值量為限﹐或者說﹐是以生產它們自身所必要的勞動時間為限。因

此﹐生產資料加到產品上的價值決不可能大於它們在自己參加的勞動過程之外所

具有的價值。不管一種勞動材料﹐一種機器﹐一種生產資料怎麼有用﹐如果它值

150鎊﹐值500個工作日﹐那末它加到用它製造的總產品上去的價值就決不會大於

500鎊。”(《資本論》﹐第232頁)

對於物化勞動不創造價值﹐馬克思是這樣證明的﹕“假定這種勞動資料的使

用價值在勞動過程中只能持續6天﹐那末它平均每個工作日喪失它的使用價值的

1/6﹐因而把它的價值的1/6轉給每天的產品。一切勞動資料的損耗﹐例如它們

的使用價值每天的損失﹐以及它們的價值每天往產品上相應的轉移﹐都是用這種

方法來計算的。這十分清楚地表明﹐生產資料轉給產品的價值決不會大於它在勞

動過程中因本身的使用價值的消滅而喪失的價值。”(第230頁)

這一證明的依據是人們在計算產品成本時通常採用的計算方法。但是﹐人們

在計算產品的價值時﹐認為工人的工資等於工人勞動創造的價值﹐則被馬克思認

為完全是錯誤的﹐他認為應該透過現象看到本質﹕工人創造的價值並不等於他們

的工資﹐而是大於工資。所以﹐僅僅根據人們在實際生活中看到的表面現象﹐僅

僅根據人們習慣使用的“計算”方法﹐就下結論“物化勞動不能創造價值”﹐也

是靠不住的。

由於“價值”的不可計量性﹐“計算”是解決涉及“價值”的問題時最不可

靠的方法﹐所以本章主要採取邏輯分析的方法﹐來探討這一問題。


7-2﹐應該注意“物化勞動”和“物的勞動”之間存在的區別


“物化勞動”是“固化”的勞動﹐是“過去的勞動”﹐而不是“現在的勞

動”。

“價值”是“勞動”這種行為﹑動作﹑過程創造的﹐而“物化勞動”的名稱

中雖然有“勞動”二字﹐但是它僅僅是一種“物”﹐而不是一種行為﹑動作﹑過

程。因此﹐“物化勞動”不能創造新價值。

但是﹐有些“物化勞動”雖然是“物”﹐卻可以部分或者完全代替人類並象

人類一樣進行某種行為﹑動作﹑過程﹐即進行勞動。因此﹐“物化勞動的勞動”

是勞動﹐是可以創造價值的。

“物化勞動的勞動”可以簡稱為“物的勞動”。“物的勞動”可以創造價

值。

上面這三段話有點象繞口令﹐可以用下面這個例子來幫助說明﹕

一臺數控自動機床﹐是勞動的產物﹐因此﹐它是“物化勞動”﹐是“物”。

它的存在本身並不創造新價值。只有當它開動起來﹐開始加工工件﹑也就是說當

它開始“勞動”了﹐它才開始創造新的價值。這一“數控機床的勞動”就是“物

化勞動的勞動”﹐簡稱“物的勞動”。

實際上﹐上述邏輯首先應該用於人類﹕一個人站在車間裡﹐並不會創造出新

價值﹐只有他開始進行勞動了﹐他才開始創造價值。因此﹐說“某個人創造了價

值”是不嚴格的﹐除非它的意思是指“某個人的勞動創造了價值”。

價值是“勞動”這種“行為”創造的﹐而不是某種客觀事物﹐例如人﹑機

器﹑科學技術﹑信息等創造的。科學技術和信息等是通過人類或者機器的勞動來

創造價值的。沒有生命的金屬可以製造成能夠勞動的機器﹐本身就是科學技術的

作用。

可以用下面的表格來歸納以上觀點﹕

研究對象未勞動時勞動時勞動的種類
-----------------------------------
人不創造價值創造價值人類勞動
-----------------------------------
物化勞動不創造價值創造價值物化勞動的勞動
(簡稱“物”)(物的勞動)


廠房這類“物”永遠不會勞動。但是﹐它們對於機器的正常勞動是必須的﹐

因此在分析它們的作用時﹐應該和機器作為一個整體來對待。就好像我們在分析

人的勞動時﹐從來不區分皮膚和肌肉的貢獻一樣。

實際上﹐區分哪些物化勞動能夠勞動﹑哪些不能﹐是沒有意義的﹐重要的是

改變一個傳統觀念﹕“只有人類勞動才能創造價值”。

錢泊海提出“企業中的活勞動和物化勞動共同創造價值”(請見其著作《社

會勞動價值論》﹐中國經濟出版社﹐1997年9月第一版)﹐受到廣泛批評。如果他

能夠區分“物化勞動”和“物化勞動的勞動”﹐可能就比較容易得到理解了。


7-3﹐人類勞動沒有神秘之處


人類的體力勞動﹐可以歸納為兩種主要形式﹕

1﹐改變物體的空間位置。例如搬運穀物﹔

2﹐改變物體的幾何形狀。例如鍛造工件。

這兩類活動在很多時候是交織在一起的。例如﹐鍛造工件首先需要改變鐵錘

的空間位置﹕高高地掄起鐵錘﹐使它獲得足夠的勢能﹔然後加速揮下﹐打在燒紅

的工件上﹐使其改變幾何形狀。

人類的腦力勞動﹐可以歸納為三種主要形式﹕

1﹐在存在內在聯繫的事物之間建立對應關係。例如﹐根據英語和漢語的文字

和語法之間的對應關係﹐把一篇英語文章翻譯成中文﹔

2﹐歸納和總結。例如把搬運穀物和揮動鐵錘這兩種勞動歸納成一種勞動﹕改

變物體的空間位置﹔

3﹐創造性的思維活動。

人類的這些活動﹐除了創造性的思維活動﹐並沒有什麼神秘之處﹐完全可以

由物化勞動(動物和機器--電腦也是一種機器)來完成。牛代替人類拉動犁

具﹐汽車代替人類運輸貨物﹐車床代替人類加工零件﹐電腦用人類根本無法達到

的速度搜索資料﹑進行語言翻譯﹐等等﹐早已不是幻想。


7-4﹐物化勞動可以部分或者全部代替人類進行勞動


我們來觀察一下人類勞動的過程。例如﹐一個農民在耕地時﹐會用眼睛觀察

勞動的對象──土地﹐判斷離開地塊邊緣的距離以及泥土被翻開的程度﹐如果沒

有到達地塊的邊緣﹐就繼續前進﹔如果土地較硬﹑鋤得太淺就需要加大力氣。然

後由頭腦整理全部信息﹐並指揮手臂揮舞鋤頭﹐以改變勞動對象的形態。

因此﹐人類勞動是由一些基本環節反復循環構成的﹕

觀察勞動對象--和預定目標比較--控制工具(在沒有工具時人類直接使

用自己的肢體﹐例如手)--推動工具施加作用力於勞動對象--再次觀察勞動

對象--和預定目標比較--……

這些基本環節實際上就是構成人類勞動過程的基本組成部分﹕

1﹐觀察勞動對象--例如農民用肉眼估計泥土被翻開的程度﹔工人用游標卡

尺測量工件的尺寸﹔

2﹐和勞動目的比較--例如把泥土實際翻開的深度和預期值相比較﹐並判斷

是否需要再鋤一下﹔把工件的實際尺寸和圖紙規定的尺寸進行比較﹐判斷是否需

要繼續切削﹔

3﹐控制工具運動--例如把鋤頭的刃部對准土地﹔工人要用銼刀加工一個平

面﹐則必須使銼刀保持水平運動﹔

4﹐推動工具運動--把力量施加到工具上﹐使工具對勞動對象產生作用。例

如揮動鋤頭使鋤頭的刃部切入泥土﹔前後移動銼刀﹐利用銼刀上的尖齒切削工件

的表面。

物化勞動代替人類勞動﹐往往從第四個組成部分開始﹐因為這一部分花費人

類體力最大﹐卻又最容易被代替。例如利用動物(牛﹑馬)牽引犁具耕地﹔電鑽

依靠電力推動鑽頭旋轉﹐工人只要控制進刀點和進刀量﹐就可以了。

控制刀具按照一定的方式運動﹐也是機器的特長。使用銼刀加工一個圓形工

件需要高超的技術﹐非常困難﹔但是機床固定刀具﹑轉動工件﹐可以輕而易舉地

製造圓形工件。

電子技術的應用﹐使人類勞動的前兩個組成部分也逐步由物化勞動來完成。

例如﹐待加工零件的圖紙預先存儲在電腦裡﹐測量到的數據在電腦裡自動完成比

較﹐並判斷是否需要繼續加工。

隨著電腦性能的大幅度提高﹐完全沒有機械運動的腦力勞動(例如語言翻

譯)也逐步由機器(電腦)來完成其大部份工作。

在可以預見到的將來﹐一切有規律可循的勞動過程﹐都可以由機器完成﹐除

非存在經濟上的障礙(成本過高)或政治上的障礙(影響就業)。

因此﹐物化勞動已經在很多場合部分或者完全代替人類進行勞動﹐而且其應

用範圍會隨著科學技術的發展而不斷擴大。

值得注意的是﹐物化勞動代替人類勞動﹐並不一定需要非常複雜或者尖端的

技術。早在古代﹐人們就利用牛和馬代替人類從事繁重的體力勞動﹔衝床上增設

一個簡單的裝置﹐就可以代替工人添料﹐既可以整天連續工作﹐又大大減少了工

傷事故。


7-5﹐從勞動結果來看﹐機器勞動和人類勞動沒有區別


如果一個人沒有看到勞動過程﹐只看到勞動結果(已經耕好的土地﹑運到指

定地點的穀物﹑加工好的零件等等)﹐他根本無法判斷勞動者是動物﹑是機器還

是人類。除非他根據以往的經驗﹐知道需要繁重的體力勞動時往往有動物參加勞

動﹐幹得更快更好的往往是機器。

正如馬克思所說﹕“根據小麥的味道﹐我們嘗不出它是誰種的”(《資本

論》﹐第209頁)。

歸納起來﹐說“機器可以勞動﹑可以創造價值”的理由是﹕

1﹐人類勞動並沒有什麼神秘的特殊性﹐動物和機器可以部分或者全部代替人

類勞動﹔

2﹐動物和機器勞動的結果和人類勞動的結果不存在本質的區別。即使存在區

別﹐往往是因為動物能夠完成比較繁重的體力勞動﹐而機器生產的產品優於人類

勞動的產品。


7-6﹐是否具有目的性﹐不能成為判斷勞動是否創造價值的依據


馬克思說﹕“蜜蜂建築蜂房的本領使人間的許多建築師感到慚愧。但是﹐最

蹩腳的建築師從一開始就比最靈巧的蜜蜂高明的地方﹐是他在用蜂蠟建築蜂房以

前﹐已經在自己的頭腦中把它建成了。”(《資本論》﹐第202頁)

很多人以此作為堅持“動物和機器等一切物化勞動不可能創造價值”的根

據。然而﹕

1﹐至今為止﹐我們人類無法確定蜜蜂在建造蜂房前頭腦裡是否已經具有一個

“觀念的”蜂房﹔

2﹐沒有人說明為什麼頭腦裡預先沒有一個“觀念的產品”﹐其行為就不是創

造價值的勞動﹔

3﹐從原料到最終消費品﹐要經過的環節趨向於無限多﹐每一個環節上的勞動

者只需要按照上一級管理者的指示完成自己的工作﹐沒有必要﹐在很多時候也根

本不可能知道自己參加製造的產品最終的用途。

工人按照工程師的指示或者按照圖紙加工零件﹐而不必知道零件的最終用

途﹔機器作為工人肢體的延長或者工人本身的替代物﹐也不必預先知道自己工作

的最終目的。

所以﹐勞作者的頭腦裡預先有沒有最終產品的“圖象”﹐不能作為一個判

據﹐用來判斷這一勞作是否屬於創造價值的勞動。

即使可以用“預先有無產品的圖象”作為標準﹐來判斷某一行為是否屬於

"能夠創造價值的勞動”﹐也不能否認機器不能勞動﹑不能創造價值。例如﹐自

動機床在開始工作前﹐它的電腦裡已經被輸入了產品的全部圖紙和尺寸--即

"觀念的產品”。

引起“物化勞動能否創造價值”這一困惑的根源﹐是對商品交換價值的錯誤

理解。認定商品除了具體的使用價值之外﹐唯一的共同屬性就是“人類勞動的凝

結”﹐並據此認為商品的交換價值就是商品生產中消耗的人類勞動的價值﹐這本

身就是一個人為的主觀論斷﹐應該經受實踐的檢驗。

用價值的人為定義反過來作為判斷某一行為是否屬於創造價值的勞動﹐實際

上是顛倒了理論和實踐的位置。

實際上﹐人類勞動創造的價值不是構成商品交換價值的唯一元素﹐在商品的

生產過程中﹐動物和機器等物化勞動創造的價值和人類勞動創造的價值共同構成

了一件商品的交換價值。

如果把“物化勞動能否創造價值”這個問題完整地寫成“物化勞動能否創造

交換價值”﹐結論就會非常清楚。


7-7﹐物化勞動在勞動時需要人類照料﹐不能證明物化勞動不能勞動﹑不能

創造價值


認為全自動工廠能夠自行創造價值的經濟學家﹐在和批評者辯論時﹐最大的

困難就是找不到一個純粹的“全自動工廠”作為實例。因為任何“全自動”工廠

都離不開人﹐即使在生產過程中的確不需人操作和照看﹐但還是需要按電鈕啟動

機器的人﹐以及維護保養自動機器的人。

反對機器創造價值的人總是爭辯說按電鈕的工人創造了全自動工廠產品的新

增價值。儘管這在情理和常識上都說不過去﹐但是誰也不能真正地駁倒他們。原

因很簡單﹐勞動價值無法定量計算。否則﹐我們只要計算一下產品的價值﹐比較

一下按電鈕勞動的價值﹐看看是否相等﹐就一清二楚了。

這也是“機器創造價值”問題久辯不清的根本原因﹐若想搞清楚這個不僅在

學術上﹑而且在實踐中也很有意義的問題﹐我們必須換一種方式。例如總量比較

法。

假設一個郵遞員步行送信的話﹐每天可以給20戶人家送信。他買了一輛自行

車以後﹐每天可以為40戶人家送信。雖然自行車離開了郵遞員寸步難行﹑更不可

能送信。但是﹐從總的效果來看﹐一個郵遞員加一輛自行車等於兩個郵遞員﹐所

以這輛自行車是一個“等效的郵遞員”。

在分析機器創造價值問題時﹐可以採取同樣的思路。如果一臺機器在兩個年

輕工人的照料下﹐可以完成100個使用簡單工具的老工人在同樣時間裡完成的工

作﹐那麼﹐這臺機器就等效於98個工人。儘管這臺機器不能離開那兩個工人﹐但

是我們不能因此而否認它能夠代替人類勞動﹑能夠創造價值。

當然﹐堅持機器不創造價值的人可以假設這兩個年輕工人勞動的複雜程度是

老工人的50倍﹐兩個年輕工人恰好等於100個老工人﹐進而得出機器沒有創造價值

的結論。所以﹐上述分析仍然不能確定機器是否創造了價值。

實際上﹐在勞動價值論的框架中﹐這個問題是無法解決的。如果一臺機器加

上兩個年輕工人可以代替1000個老工人﹐同樣可以假設年輕工人的勞動比老工人

複雜500倍﹐從而“證明”機器沒有創造價值。如果兩個年輕工人加上一座全自動

工廠可以代替個工人的勞動﹐只要假設小伙子們的勞動複雜了5000倍﹐仍然

能使“機器不創造價值”的觀點立於不敗之地。

當全世界都在積極發展科學技術的時候﹐當外國人用機器生產的大量商品正

在中國市場上攻城掠地﹑大賺其錢的時候﹐我們中國人卻還在爭論機器能否創造

價值這個問題﹐本身就是非常滑稽可笑的。

面對顯而易見的答案﹐仍有很多人堅持“物化勞動不能創造價值”的觀點。

筆者相信他們並非有意堅持謬誤。他們的問題僅僅在於﹕把理論和實踐的位置擺

錯了。

勞動價值論以人為規定價值來源作為整個理論的基礎﹐本身就存在接受客觀

實踐檢驗的必要性﹔但是﹐每當遇到理論和實際情況不符時﹐這一理論的堅持者

們總是毫不猶豫地認為理論不可能存在問題﹔而“勞動價值”的不可測算性﹐以

及由此產生的價值理論的隨意性﹐又使得堅持者們總是能夠自圓其說﹐化險為

夷。

儘管勞動價值論可以借助勞動價值的不可測算性﹐在所有挑戰者面前永遠立

於不敗之地﹐但是這種捍衛方式本身將使這一理論的生命力逐漸消失。一個理論

最終的價值不在於能否自圓其說﹐而在於能否解釋世界。


7-8﹐物化勞動創造的價值屬於物化勞動的擁有者。對物化勞動不存在

“剝削”問題


一頭耕牛屬於農民﹐牛創造的價值就屬於農民。一臺機器是某個資本家買來

的﹐機器創造的價值就屬於這個資本家。一條自動流水線是國家投資建設的﹐它

創造的價值就屬於國家代表的全體人民。

物化勞動可以創造價值﹐但是購置物化勞動需要資金﹐因此﹐物化勞動創造

的價值歸其所有者擁有﹐是對“忍欲”即推遲消費的獎勵。

讓物化勞動具有勞動能力﹑並且不斷提高物化勞動的勞動能力﹐需要科學技

術﹐所以物化勞動創造的價值歸其所有者擁有﹐是對發展科學技術者的獎勵。

曾有讀者提出﹐使用物化勞動來創造價值﹐並擁有物化勞動創造的價值﹐就

是剝削物化勞動﹐例如剝削牛。而“剝削牛”聽起來似乎十分荒唐﹐因此物化勞

動不存在創造價值的可能性。

問題是﹐“剝削”這一概念只能用於人類﹐用於人類之外是沒有意義的。如

果讓牛耕地而不分紅利給它是剝削﹐那麼人類殺牛吃肉取皮又屬於什麼行為呢﹖


7-9﹐人類使用機器部分或全部代替自己勞動﹐是人類進步的表現﹐是人類

發展的必然趨勢


人類利用自己的肌肉驅動工具﹐改變勞動對象的形態﹐僅僅是人類勞動的低

級階段。人類利用自己的智慧﹐利用對自然規律的掌握﹐設計和建造出可以自行

運轉的系統﹐在不需要人參與的情況下﹐利用自然界的力量自動地為人類源源不

斷地生產出新的產品或提供服務﹐這才是人類勞動的高級階段。

價值創造過程需要的人類勞動越來越少﹐恰恰是人類進步的表現﹐是人類勞

動的目的之一﹐也標誌著人類從機械地勞作中解放出來﹑可以更多地投入創造性

的勞動(科學研究和藝術創作)。

回顧人類歷史﹐可以清楚地發現這麼一個規律﹕人類生產力提高的過程﹐也

是人類不斷使用物化勞動代替自己從事勞動的歷史。人類首先努力從單調重複而

繁重艱苦的體力勞動中解脫出來﹐用動物和機器代替自己從事純體力勞動﹐解放

了自己的肌肉﹔電子技術的發展和電腦的誕生則使人類開始從單調重複﹑不需要

創造性思維的腦力勞動中解脫出來﹐走上了解放大腦的征程。

如果說“勞動創造了人”﹐那麼﹐“利用物化勞動代替人類勞動改善了

人”。利用物化勞動代替人類勞動﹐使人類勞動從以體力勞動為主要內容﹐發展

到以腦力勞動為主要內容﹐並使腦力勞動的內容向思考﹑創新方面發展。顯然﹐

兩個世紀前的舊勞動觀應該更新了。


7-10﹐用新的勞動觀解放工人階級


筆者高中畢業後在工廠裡當過一年多工人﹐所在班組的工作是製造和維修小

型衝床使用的模具。衝床需要工人用手添加原料和取出成品。長時間的機械性動

作常常使工人操作失誤﹐導致手指被衝床壓傷或壓斷。和我同時進廠的一位同齡

人沒多久就失去了一個指甲。如果命運把我安排在衝床車間﹐肯定也難逃厄運。

我的師傅設計和製造了一個裝置﹐可以自動送料﹐成品則會自動彈出。但是

由於技術水平的限制(當時為70年代末)﹐自動裝置工作得很不穩定﹐維護所需

的工作量很大﹐更無法為其餘衝床安裝這種自動裝置。我當時常想﹐使用自動送

料裝置後多出來的工人﹐如果能夠調整到我們班組來﹐學習製造和維修自動送料

裝置的技術﹐那麼就能形成一個良性循環﹐使越來越多的工人從危險的衝床下解

放出來。

顯然﹐用機器代替人類勞動﹐把原來的簡單勞動者培訓成高級勞動者﹐發明

和製造更多的機器﹑解放更多的勞動者﹐對工人階級的切身利益來說﹐其價值顯

然要遠遠超過華而不實的理論和口號。

剝奪資本並不能真正解放工人階級。只有讓工人階級和先進的科學技術﹑和

資本相結合﹐使他們成為物化勞動的駕馭者﹐才能真正解放他們。


7-11﹐一個值得注意的理論﹕無形價值論


無形價值論認為﹐科學技術是一種無形價值。在開發科學技術時付出的一份

勞動﹐可以無數次地﹑以無形價值的形式﹐包含在無數件使用了這一科學技術的

產品中。

如果一種產品使用的技術具有的價值是W﹐生產一件這種產品需要活勞動和物

化勞動之和是V﹐那麼生產500件這種產品﹐投入的勞動是﹕W+500V﹔而500件產

品的價值是500(W+V)﹐即500W+500V﹐因此科學技術創造的總價值是499W。顯

然﹐生產的產品數量越大﹐科學技術創造的總價值量也越大。

不僅科學技術如此﹐文化創作方面的勞動成果也具有這種性質。(王書瑤﹕

《無形價值論--精神生產﹑科技進步的價值理論》﹐東方出版社﹐1992年11月第

一版)

當然﹐這一理論有必要作一些修正﹐以便更加接近客觀實際。

開發一項技術(如電腦軟件)或者創作一件文化產品(例如一部電影)所投

入的勞動相對於一件最終產品的價值來說﹐是一個龐大的天文數字﹐例如拍攝一

部電影﹐少則幾十萬﹐多則幾個億﹐但是一張電影票只需十幾或幾十元。因此﹐

上述W是一個巨大的數值﹐商品價格不可能等於W+V﹐而必須遠遠小於這個數值﹐

否則銷售量極小甚至等於零。

因此投資者必須承擔巨大的風險﹐必須賣出足夠數量的產品﹐或者爭取到足

夠數量的消費者﹐才能實現收支平衡﹐進而獲得利潤。因此產品的最終價值中應

該包含投資者承擔投資風險這一“心力勞動”所創造的價值(本書第九章)。

從消費者的角度來看﹐他購買的商品中的價值來自商品中包含的無形價值﹐

即上述的W(例如光盤中拷貝的電腦軟件)﹐而W的數值非常巨大(等於創造這一

無形價值時投入的總勞動價值)﹐所以按照W+V的公式計算出來的產品價值是非

常巨大的。

但是從生產者的角度看﹐由於產品數量巨大﹐巨額投資(W)被分散在大量的

產品上﹐因此平均每件產品的成本很低﹐低於消費者願意支付﹑或支付得起的價

格。

同樣一件產品﹐消費者認為價值很高﹐而生產者可以保持合理的成本﹐因

此﹐只要價格在兩者之間﹐低於(實際上是遠遠低於)前者﹐高於後者﹐那麼﹐

消費者可以得到巨大的利益﹐生產者也有利可圖(見下式)﹐因此﹐含有無形價

值的商品交換時也不必遵循“勞動價值相等”的原則。


(W/n)+V〈P〈W+VW

其中﹕W是無形價值﹐n是產品總產量﹐V是生產一件產品所需的有形價值(活

勞動和物化勞動之和)﹐P是產品售價。

(W/n)+V是產品的實際成本﹐W+V是消費者眼裡產品的價值﹐因為W大大

大於V﹐所以W+V近似等於W。

由於n是一個很大的數值﹐所以﹐(W/n)+V大大低於W+V﹐價格P介於兩者

之間﹐既有利於消費者﹐生產者也可以獲得利潤。這一利潤可以解釋為“消費者

酬謝”(本書第五章)。

(责任编辑:admin)
------分隔线----------------------------
免费法律咨询 在线提交,三十分钟内百分百回复!
中国法律网 版权所有 邮箱:service@5Law.cn 建议使用:1024x768分辨率,16位以上颜色 | 京ICP备2023040428号-1联系我们 有事点这里    [切换城市▲] 公司法
400-8919-913 工作日:9:00-18:00
周 六:9:00-12:00

法律咨询5分钟内回复
请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关闭

关注网站CEO微信,与CEO对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