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沭美艺工艺品有限公司
目录 内容 第一章招聘 第二章休假制度 第三章工作时间和考勤制度 第四章薪酬 第五章奖惩 第六章供应商行为守则 第七章厂规 第一章招聘 聘用原则: 公司实行公开招聘制度,以择优录取为准则,招聘最合适的员工以填补公司职位空缺;并给予员工发挥其才能/潜能和个人发展的机会,这是公司一贯的聘用原则. 聘用合同: 公司实行劳动合同和劳务合同制.劳动/劳务合同的制定是遵循当地有关规定,在合同中明确了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等. 员工一旦被公司录用,公司将与其签署劳动/劳务合同. 试用期: 员工在正式被雇佣前一般均需经过一段试用期。试用合格者将转为公司正式员工.试用不合格者公司将无条件予以解聘,而不予任何补偿.试用期期限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确定. 员工在试用期期间,公司或员工任何一方均可随时终止合同,但须按公司规定办妥离职手续.员工在试用期间,酌情享有公司的福利待遇. 裁员/解聘/辞职 裁员:公司根据工作状况和业务变更,听取工会意见后,有权进行适当裁员.凡被裁员者,公司会根据有关规定发放补偿金. 即时辞退: 公司有权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立即解除与员工的劳动合同.特别是,如果员工严重违反公司的劳动纪律或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造成重大损害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时,公司有权对该等员工予以即时辞退. 在合同期间,除可即时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外,公司欲解除劳动合同,一般应提前30天或按合同规定天数提出书面通知,或以相等天数的薪金代替通知期支付对方作为补偿。公司人事部将会安排与离职人员进行离职约见,会谈内容将予以保密。 在合同期间,员工欲解除劳动合同,一般应提前30天或按合同规定天数提出书面通知,或以相等天数的薪金代替通知期支付对方作为补偿。公司人事部将会安排与离职人员进行离职约见,会谈内容将予以保密。对于擅自离职者,公司将依照有关规定,令其赔偿因擅自离职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离职的员工应按照规定办妥离职手续,在离职之日前应就职务范围内之业务/经营及财物,详列《移交清单》办理移交。如有违例,员工本人将要承担由此造成的财务及经济损失,以及相应的法律责任。 调动/晋升 调动:为确保公司正常动作也为员工个人发展的空间,公司会在适当的时候将员工临时或长期调至另外工作岗位。 晋升:一旦公司有职位空缺或新工作时,公司将尽力在内部选拨符合要求的员工担任更高的职位;并尽可能安排员工从事更能发挥本人特长的工作。 所有调动岗位和晋升的员工,自公司公布之日起,行使其职责和义务;次月起享受相应的 薪资与福利待遇 第二章休假制度 ·年休假 按国家规定,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 法定假 员工按中国规定享受十天法定假:元旦(一天),春节(三天),清明(一天),五一(一天),端午(一天),中秋(一天),国庆节(三天)。 · 病假 病假期间享有正常工资,员工病假必须持有公司允许就诊医院病假证明,若事先无法将病假单交公司,则应在假期发生当天打电话请假,上班后及时补假。 员工因病需长期休假,其医疗期按国家规定执行。 · 事假 事假请假手续应在事前办理并须有关部门经理批准。若事假三天以上和部门经理事假由总经理批准。为经批准擅自离岗者作旷工处理。若因故不能前请假者,应该电话请假,上班以后及时补办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 工伤假 员工因工负伤,经鉴定确定后,按国家有关条例处理 · 婚假: 本公司员工,在工作期间新婚,持有效结婚证者可享有国家规定之有薪婚假三天;晚婚的可增加10天,即男25岁女23岁结婚的并持有结婚证的。 · 产假: 本公司女工,持有效结婚证、准生证及医院开具的出生证明可享有90天有薪产假,难产的增加30天,多胎胞每多生一胎增加15天产假,晚婚晚育的加15天(24周岁后生育第一胎),本公司男工持有效结婚证、准生证及医院开具的出生证明可享有10天的陪产假; · 丧假: 若是员工因配偶、父母、子女、岳父母或公婆死亡,可享受3天的丧假。 · 公休假日: 每周工作40小时后,周六和周日为员工休息日。星期六及星期日如需加班而又不能及时安排补休者,加班费则按员工每小时工资额的200%支付。 ·其它的假期按国家规定的有关规定执行 ·假期申请/批核程序 员工申请假期时,需事先填写《假期申请单》(一式两份),经部门经理或总经理批准后,经部门经理或总经理批准后,你看劳动合同短期化。方可休假; 请事假超过3天(含)以上者需总经理批准; 所有请假均应到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三章 工作时间和考勤制度 ·正常考勤安排:每周一至周五上班,每周工作时间为40小时。 ·正常作息时间:实行一班工作制,每班正常上班时间为周一至周五,编班如下: 冬季:08:00-12:0013:15-17:15 夏季:08:00-12:0014:00-18:00 由于异常原因出现不能正常打卡或者忘打卡的现象,需要报给人事部,经确认后补加记录,并有员工签名确认。 ·所有员工必须按班次规定时间准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或早退。 ·上班时间内不准随意离开工作岗位,有事需离开工作岗位者须通知直系上级以安排人手替位。 ·迟到:迟到半小时或以上按实际迟到小时计算考勤; ·早退:早退半小时或以上按实际迟到小时计算考勤; ·旷工:连续旷工三天者,警告一次;连续旷工十五天者,作自动离厂处理。 第四章 薪酬 本厂严格执行劳动法规定的相关规章与制度,并于每月10日准时发放工资,详细内容如下: ·最低工资标准为:每月不低于500元整 员工个人工资会按个人工作表现,年资及操作技术的熟练度,做出不定期的调整以资鼓励。 ·工资计算法(每年法定假期将是有薪假期): 薪资:月薪+加班费=薪资 加班费:月薪/21.75/8*系数(1.5/2/3)*加班时数 ·加班工资之计算法(加班完全由员工自愿,原则上每月最多可加班36小时): a.星期一至五之加班:加班工资按平日工资的1.5倍计算 b.星期六或星期日之加班:加班工资按平日工资的2倍计算 c.法定假日之加班:加班工资按平日工资的3倍计算 ·住宿及伙食 公司提供员工住宿,提供伙食. 奖惩 ·为提高员工工作效率、道德修养与自律精神,维持良好的纪律,维护本公司形象与声誉,凡有下列事迹者经公司确认和核实后,可获公司给予晋升职务、奖金、加薪或记功等奖励。 1.维护公司利益,避免公司遭受重大损失者。 2.品行端正,遵守厂规,服从领导,尽忠职守,堪为员工楷模。 3.有新创意,协助公司降低生产成本,减少浪费损耗,经确定并有成效者。 4.对公司提供生产策划、策略或生产技术或管理方法等建议,改善方案经采纳并有成效者。 5.对于提高产品质量、增强生产力执行有功者。 6.在遇有突发性事件中(如抗洪、灭火、救死扶伤、见义勇为等),能够挺身而出并有突出表现者。 7.维护得当、机敏过人而能对欲发事故及祸患处理适宜,防止或减少损害者。 8.在工作中及时发现错误,设法挽救,使公司免遭损失者。 9.对违规肇事,损害公司利益者进行劝阻或举报者,并能有效防止事态恶化者。 10.另有其它重大功绩者。 ·有下列情形之一,将立即作出警告、辞退或开除处理,直至送交公安部门处理。如情节严重而被开除者,公司不作任何补偿。 1.入厂时所填写的个人资料不实或借用他人证件者; 2.违反本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者; 3.以权谋私、营私舞弊、徇情枉法或严重失职者; 4.故意损毁公司器械、工具、原料、产品及其它物质,故意泄漏本公司技术、业务或经营秘密,令公司蒙受损失者; 5.拉帮结派、同乡宗亲结伙滋事、闹事者; 6.不服从上司的工作安排者。 7.冒称上司签名者。 第六章供货商行为守则(COC) 1.雇用方式 雇用的关系建立在一个基本的尊重与人权之上。 1.1)强迫劳工: 制造商不得雇用任何强迫性或非志愿劳工,而无论其是监狱劳工、奴役工、契约劳工均不可施予肉体与精神上的虐待。意即供货商不得施予工人肉体的处分,口语上或是以武力威吓、支配、囚禁员工。雇主不得向员工索取保证金或是有关的身份证明文件,同时员工在合理的理由下将有自由离职的权利。 1.2)童工: 供货商严格禁止使用童工。供货商不可雇用一些低于当地有关工作之最低法定年龄。如该国家于最低受雇年龄中没有介定(儿童)之定义,则应以15周岁作为最低受雇年龄。http://www.5law.cn。雇用低于此年龄员工应被严格禁止。若当地法例容许最低受雇年龄为14周岁或以下,则14岁将为最低受雇年龄,雇用少于该年岁员工应被严格禁止。无论上述那一情况,受雇用之14周岁至16周岁未成年工可在法例规定他们上学以外之时间工作(除非该未成年员工正参一些法例认可之学徙或类似计划)。 1.3)薪酬 薪资的给付是根据最低工资,本地法及工业法基准,何者高则为依据。所有的员工必须在能理解的情况下,进厂前被告知有关的条件,特别是有关薪资发放的时间。扣除薪资兼违反国际法作为惩罚的的是不被允许的。所有的惩罚手段应该记录备案予有关方面。 1.4)工时 供货商必须确保所有在工作时数与天数方面从所在国家及当地法例及已颁发之行业标准。必须给予该等员工之每日及每周工作时间及足够的休息时间。除非在特殊情况下,应不超过(a)本地法例上有关正常及超时工作时间之限制,或(b)每周60小时,包括加班。除在特殊情况外,足够休息时间为每周最少一天。如法例法规与颁发之工业标准相抵触,应遵从在国家法例上所取决的一项。 1.5)歧视: 制造商不得在聘用和雇用做法中实行歧视,包括以种族、宗教、年龄、国籍、社会或民族团体、性癖、性别、政治观点或残疾为理由在工资、福利、提拔、惩、终止或退休等方面实行歧视。 1.6)工作环境: 供货商提供员工一个安全及健康之工作环境,及住宿环境如有提供给员工。最低程度,供货商需提供饮用食水,足够及清洁的洗手间,足够的通风,走火通道及必须之安全设备,紧急救护箱,急医疗护理之途径及有适当照明之工作场地等。此外,工厂设施之建筑及维修需依照有关法例及规则所规定之标准。工人必须接受有关健康安全的训练,而这项训练将提供给新进员工或指定的反复练习。 1.7)自由结社与集体谈判的权利: 工人有选择工会的权利,以资方谈判。供货商将以开放的态度对待贸易组织工会活动。工人代表绝对不能遭受到歧视,及在工作职场上有能发挥其所长。结社及集体谈判在法令下是受限制的,但在不防碍发展的前提下,供货商将给予帮助及自由结社谈判的权利。 1.8)给员工通知: 供货商应通知员工有关此标准之条款,并把此等条款以当地议定及公司信笺张贴于一个所有员工都能接触到之显眼地方。 2、检查 我们要求供货商对于生产的环境,所采用的承包商及第三方,对所有的事实作出开诚布公的阐明,我们将积极监察是否依从这个守则,及要求监视每一天完整的管理过程。如有供货商被发觉没有履行这项行为守则,我们将有权终止双方的贸易关系,包括取消尚未缴清款的定单。此条规定是构成此守则的最低标准,此守则不能用作避免供货商超过这些标准。供货商采用这项守则是以期遵守国际及其它适用法,如此守则有所抵触,将以能够给予雇员最大的保障为依据。 第七章厂规 为维持本公司正常的生产秩序,维护公司及员工的共同利益特制定此厂规。本厂员工必须严格执守。 一员工不得有玩忽职守,营私,贪污受贿等违法行为; 二员工必须服从公司的工作安排,工作岗位和地点的调动(特殊情况另行处理); 三员工不得有渎职/失职/滥用职权/违章作业的行为;必须严格遵守本公司的规章制度及作业要求,如有违返视为失职或违章作业,所导致的损失,公司保留追计赔偿的权力; 四员工必须保守公司财政/工资/设计/技术等方面的商业机密,不得将此类资料外泄或带出厂,如有违反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员工须承担赔偿责任; 五员工不得私自挪用工厂机械/器具及其它物品;不得有故意损害公司机械/器具及其它物品的行为; 六员工不得加入非法组织或涉及黄赌/毒/盗窃等黑色会团伙;不得扇动或唆使他人罢工/消极怠工;不得无理取闹/打架斗殴兹事生非; 七进出厂区必须配戴厂证,不得借用他人厂证或将厂证借他人使用; 八非工作时间未经许可不得出入生产区,所有员工必须亲自打卡,严禁代人或委托他人打卡;上班时间不得迟到早退;上班时间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外出; 九私人物品携带出厂,须自行接受保安检查,如携带公司物品出厂,须开放行条方可出厂; 十员工离职须按规定填写离职申请书;员工请假须填写请假单 十一严禁在厂区内私自张贴/乱涂乱画/乱倒垃圾/乱倒污水,严禁畜意浪费; 十二严格执行国家消防法规,严禁携带火种及危险物品进入生产区域;严禁私接电源;严禁厂区内吸烟等,如因此发生事故者,责任自负; 十三不准擅自带外人进入厂区 十四违反以上规定的员工,公司将视情节严重给予处罚,情节严重者解除劳动合同,触范法律者送司法部门处理。导致公司损失者,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外,保留追讨所有经济损失的权力。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