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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劳动法律师-在诉讼中,老板准备卷钱逃跑怎么办?

时间:2012-07-05 05:11来源:希cheng 作者:高歌 中国法律网

北京劳动律师-在诉讼中,老板准备卷钱逃跑怎么办?(2011/10/15 09:31)

北京劳动法律师-在诉讼中,老板准备卷钱逃跑怎么办?
【经典案例】
钱某经老乡介绍,来到一家制鞋公司打工,公司实行计件工资,按照生产鞋的数量支付工人的工资。2009年初,公司接到国外一个客户的订单,订货量很大。公司组织钱某等员工加班加点,干了3个多月才赶制完成这批订单。3个月下来,钱某算了算,虽然辛苦点,但按照自己完成的数量,能拿到手不少钱。但月末结工资的时候,公司却没有将钱某应得的工资给钱某,称客户还未付款。钱某和老乡很生气,公司明明有钱,故意找理由不发工资。钱某等人对公司提起了仲裁,裁决支持了钱某等的请求。但公司故意拖着钱某工资不发,找借口不服仲裁结果提起了诉讼,钱某被迫去应诉。钱某等人此时发现,公司老板正在变卖公司的设备,准备带钱逃跑。钱某着急了:老板卷钱跑了,到时候找谁去要钱?自己该怎么办呢?
【专家解惑】
北京劳动法律师赵恒律师告诉劳动者,劳动案件从人民法院受理到作出生效判决需要经过几个月甚至更长的时间。法院判决生效后,如果债务人不履行义务,债权人申请强制执行又需要一段时间。在这一过程中,如果债务人隐匿、转移或者挥霍争议中的财产或者以后用于执行的财产而得不到制止,不仅会激化当事人双方的矛盾,而且可能会使生效的判决不能得到执行。因此,法律赋予了当事人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的权利。
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
钱某可以向法院申请对公司的财产进行保全,如果公司到时候不支付钱某等人的工资,可以要求法院执行被保全的公司财产,支付钱某等人的工资。
【维权技巧】
钱某经过咨询专业律师,得知自己可以申请财产保全,以避免公司将财产转移走,劳动合同短期化。自己的工资拿不回来。可是具体该怎么操作呢?律师告诉钱某:
第一,自己需要向法院提交书面的财产保全申请。申请书要写明保全的事由,即申请保全的原因,还要明确被保全财产的具体位置和数量,否则法院无法执行。
第二,如果法院要求提供担保,钱某等需要按照法院的要求提供相应的担保。当然,法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经济确有困难,或有证据证明用人单位存在欠薪逃匿可能的,会减免劳动者提供的担保。
第三,如果法院判决公司支付钱某等人的工资,而公司又不主动支付拖欠的工资,钱某等可以申请法院执行被保全的财产。
【案件结果】
法院根据钱某等人提交的财产保全申请,经过核实,公司确有恶意转移财产的事实,免除了钱某的担保义务,裁定对公司的一批机器设备进行了保全。公司看到自己的设备被保全,拖欠钱某等人的工资也没有什么意义了,就主动和钱某等达成了和解协议,支付了拖欠钱某等人的工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九十二条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案件,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作出财产保全的裁定;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393次会议通过)
第十四条在诉讼过程中,劳动者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经济确有困难,或有证据证明用人单位存在欠薪逃匿可能的,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劳动者提供担保的义务,及时采取保全措施。
第十五条人民法院作出的财产保全裁定中,应当告知当事人在劳动仲裁机构的裁决书或者在人民法院的裁判文书生效后三个月内申请强制执行。逾期不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解除保全措施。
(赵恒律师,法律硕士,北京劳动法专家律师,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北京劳动法顾问网()创始人。赵律师联系方式:hengzhao@,电话)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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