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提醒:系统检测到您的帐号可能存在被盗风险,请尽快查看风险提示,并立即修改密码。 | 关闭 网易博客安全提醒:系统检测到您当前密码的安全性较低,为了您的账号安全,建议您适时修改密码 立即修改 | 关闭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的人提起的民事诉讼如何确定案件管辖问题的批复 :00| 分类: 司法解释及法律法| 标签:|字号大中小 订阅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对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的人提起的民事诉讼如何确定案件管辖问题的批复 济南律师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03次会议通过) 法释〔2010〕16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的人提起的民事诉讼如何确定案件管辖问题的批复》已于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03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起施行。 二0一0年十二月九日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关于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如何确定案件管辖问题的请示》((2010)鲁立函字第10号)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8条规定,对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的人提起的诉讼,原告没有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也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的,由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一年以上的,由被告被监禁地或被劳动教养地人民法院管辖。 山东省司法厅直属律所张律师简介 张律师,济南律师,男,山东省司法厅直属律师事务所律师,生于1975年,汉族,党员,山东潍坊人,省外国家重点大学法学院三年全日制研究生,法律硕士学位,理论功底和实践经验丰富,实力展现,专注于房地产、建筑、婚姻、刑事、继承、合同纠纷、欠款、交通事故、劳动争议、人身伤害等案件。其实劳动合同短期化。 服务理念: 精益求精、尽善尽美、勤勉尽责、诚信致远、 以法为业、以德为本、以质取胜、以诚取信。 成功案例: 1、成功办理劳动者崔某等七人与聊城市阳谷县一家大型国有集团公司劳动争议案件,获得良好社会效果。 2、代理房地产纠纷案件多起、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3、为潍坊诸城市杨某某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成功辩护,最后法院判处缓刑。 4、代理淄博市博山区雇员孙某人身损害一案,充分的庭前准备、细致的证据搜集、严谨的逻辑、巧妙的法庭提问技巧,在没有任何书面证据情况下,仅凭间接证据及证人,成功胜诉。 5、代理山东某某广告有限公司与山东某某某实业有限公司股权转让非诉业务,标的额1000万元。拟写的合同书近200页,获得双方当事人及对方律师的高度评价。 6、为一大型建筑公司成功办理一起保险业务纠纷案件。 7、办理多起离婚案件,继承案件、子女抚养权抚养费纠纷案件,依法为当事人争取了合法权益。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十路千佛山医院对面写字楼东座21楼、22楼 联系方式 (维权热线) (0531)-8011 (办公室) 传真:0531- 个人官网:http://www.5law.cn。 邮编 电子邮箱:dlmuw001@ 个人信念:以法为业,精益求精 尽善尽美 勤勉尽责 诚信致远 人之善,在于助人,助之以财、以力、以义,助人之首善在于助之以信:帮助人强化信心、燃起内心的信念,成就其希望,给人信心、给人欢喜、给人希望、给人方便,给人信心当属首善,有了信心他才会走得远……。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