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普通门(急)诊 寒暑假期间,参保学生经校医院同意转诊到学校挂钩的医疗机构(中山大学附属第一、第三医院,华侨医院)就诊所产生的门(急)诊医疗费用,凭相关门诊病历、转诊证明、正式的医疗收费票据、费用明细单和医保卡,开学后2个月内,逢每周四上午向校学生医保办申请零星报销。经审核后,对医保范围的合理部分,按80%比例报销。门诊每月最高支付限额300元/人。 寒暑假期间,参保学生离开学校,在户籍(或父母户籍)所在地县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所发生的急诊基本医疗费用,先由参保学生自费结算,后凭相关急诊病历、正式的急诊医疗收费票据、费用明细单和医保卡,开学后2个月内,逢每周四上午向校学生医保办申请零星报销。经审核后,对医保范围的合理部分,按60%比例报销。门诊每月最高支付限额300元/人。 二、住院 寒暑假期间,参保学生因病情需要住院治疗的,无需回学校办理转诊与报销,凭医保卡在广州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登记,并直接进行医疗费用记账结算。 特别提醒,住院时请先出示医保卡,如果对方医疗机构不能受理,可能是该机构没有收治所患疾病的医保资格,所产生的医疗费用也将无法在医保局报销,就医前请到所住医院的医务科查实相关情况。劳动。 寒暑假期间,参保学生在户籍所在地公立医疗机构(非广州市)发生的住院费用,凭相关住院材料回广州市天河区医保局申请零星报销,具体需要的材料与手续请提前向天河区医保局咨询。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广和路17号,电话:020-。 三、其他 参保学生寒暑假期间的指定慢性病、门诊特定项目等医疗待遇按照广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相关规定执行。相关待遇细则可在广州市医保管理网获取,网址为:。 校学生医保办 2010年1月11日 另附通知: 为保障所有参保学生的共同利益,规范医保学生在学校医院的就诊程序,从2011年2月21日起,在校医院就诊的参保大学生须出示医保卡、校园卡、封面贴有照片和完整个人信息的医保病历本才可享受医保学生门诊待遇。 校医院 2011年1月11日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