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销售人员的一种薪酬制度,完全佣金是很有优越性的。首先是风险性较小,即当销 售人员的绩效低下时,不会发生任何的支付行为,因而广泛受到雇主欢迎。 所谓完全佣金,其实质是雇主对雇员一种风险的转移行为,即“你为我打工,在为我挣 到钱之后我就会给你工资”,然而这种风险转移过程实际上否定了雇员在劳动过程中所支付 的时间资源,转而用绩效来衡量其工作表现。换句话说,这种支付方式是“工作无成效者=不 工作者”,因此单位实行完全佣金实质上带来一个巨大的风险,即销售人员可能随时会用不 工作来替换自己工作的“无成效”行为。所以,大凡用这种完全佣金体系的薪酬政策来使用 销售人员的机构,一般情况下总是流动率极大。 即便是销售业绩极佳的销售精英,其流失率也是相当之高,只要一有可能,劳动。立即改弦更 张,或是以此来要挟达到提高佣金比率的目的。也有自立门户、另起炉灶的。 既然如此,那为什么还要施行这样的薪酬系统呢?关键在于它有专门的用途。以推销保 险为例,当一家保险公司招聘了1名代理人,经过短暂培训后让其上岗,但保险公司是不可能 性马上判断出他的工作绩效的,甚至6个月之后也不能作出他能否成为优秀代理人的判断,再 加上由于被保险人(潜在客户)的发掘完全靠人海战术,即对保险代理人的需求数额极大, 因此如果实行底薪制的话必然会导致二大缺陷:一是保险公司用工成本巨大;二是有可能诱 使某些人纯粹为底薪而来,轻松地拿几个月底薪之后扬长而去,因为拿底薪毕竟好过领取失 业金。所以保险公司采取完全佣金模式是必然的。 但是为了实施完全佣金模式,其代价亦十分“惨重”,即为了使其佣金数额在劳动力市 场上富有竞争力,必然会提升佣金的比率,开除的处理。但这种提升造成的成本上升最终将转嫁到客户身 上去。因此靠完全佣金来推广的产品一般情况下以暴利居多。 同时,完全佣金制的计件工资模式有三种: 一是等额佣金制, 即佣金比率一成不变; 二是累进递增佣金制,即销售额分级提取佣金,越往上提成比率越高; 三是累进递减佣金制,即越往上提成比率越少。 在一些企业,把纯粹的完全佣金制度作为销售人员的薪酬模式已经在减少,取而代之的 是综合的薪酬制度。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