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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起放开居民医保门诊报销

时间:2012-07-07 19:43来源:逄春阶 作者:王者 中国法律网

法制日报讯明年起,本市医保将放开城镇居民门诊报销;职工基本医保报销封顶线将从17万提高至27万左右。

2009年9月17日上午9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表示,年内出台“一小”和残疾人门诊报销办法。并且,“一老”、职工等各项报销额度都将提高。

明年医保放开居民门诊报销

今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出要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在保障大病的基础上,建立城镇居民门诊医疗费用报销制度。

目前,北京已向“一老”开放门诊报销。市人保局表示,今年将出台“一小”和无业居民中残疾人门诊报销办法,2010年上半年开始实施。届时,北京将在全国率先全部开放医保门诊报销。

其中,“一小”门诊报销办法为:连续参保的学生儿童将享受门诊医疗费用报销。门诊报销费用通过增加政府投入实现,2009至2010学年度不增加学生儿童的个人缴费。

无业居民中的残疾人员门诊医疗费用报销办法为:连续参保的残疾人员将享受门诊医疗费用报销。建立残疾人员门诊医疗费用报销不增加个人缴费,所需资金完全由政府投入,待遇标准将参照城镇居民老年人的报销标准。

职工医保报销封顶提至27万左右

市人保局表示,明年还将提高多项医保报销标准。

一、提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封顶线。现行标准为最高17万。明年将按照国家要求,提高至工资总额的6倍左右,相当于27万左右。

二、提高“一老”门诊医疗费用报销额度:连续参保的城镇老年人将享受门诊医疗费用报销。在现有门诊医疗费用报销的基础上,适当提高报销标准,劳动。2010年不增加个人缴费。

三、提高“一老”和无业居民住院报销额度,达到居民可支配收入的6倍左右。

四、提高贵重医用材料的报销标准,具体额度尚在测算当中。

五、根据国家要求,修改医保报销药品目录。计划将更多常用、疗效好的乙类药品纳入到甲类药品的报销范围内,例如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药品。

本市现状

居民大病医保覆盖149万人

自2007年起,本市开始建立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包括“一老一小”和无业居民大病医保。截至目前,城镇居民大病医保已覆盖149万人。

其中,2008至2009学年度,“一小”大病医疗保险为3.7万余人次支付医疗费用1.02亿元;2009年“一老”大病医疗保险为5.3万多人次支付医疗费用2.5亿元。

同时,不断出台政策解决城镇居民医保各项参保问题。

北京“全民医保”八台阶

1 建立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2001年2月,颁布《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听听劳动合同短期化。同年4月,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了本市行政区域内所有城镇用人单位的职工和退休人员,拉开了北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大幕。

截至今年,全市参保职工达到911万人,其中退休人员达到189万人。

2 解决企业拖欠职工的10.8亿“医疗费白条”

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初期,企业大量拖欠职工的医疗费用。

从 2001年起至 2003年底,解决了企业拖欠42万多职工的10.8亿元医疗费。

3 解决了灵活就业人员、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农民工医保问题

2002年3月,本市在全国率先实施了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办法。

2003年,出台了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办法。

2004年和2005年,分别实施了外地和本市农民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保大病、保当期”的办法。

4 建立企业职工生育保险

2005年7月1日,本市实施了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制度。

截至目前,已经覆盖了337万职工,为37万人次支付了18亿元的医疗费用和生育期间的假期工资。

5 建立退休人员统一补充医保

2006年4月,实施了参加基本医疗保险退休人员统一补充医疗保险办法。办法规定,退休人员个人按比例负担费用可以再报销50%。截至今年,为190万退休人员累计报销了26.4亿元医疗费用。

6 建立 “一老一小”大病医保

2007年 7月1日,本市在全国率先实施了城镇居民 “一老一小”大病医疗保险制度。“一老一小”制度的实施,为实现北京市医疗保险制度的全覆盖打开了突破口。

7 建立城镇无业居民大病医保

2008年7月,本市实施城镇无业居民大病医疗保险制度,把无业居民纳入了保障范围,标志着北京在全国率先实现医疗保险制度全覆盖。

8 继续提高医疗保险待遇

截至今年,共有4801人享受了医疗救助政策,救助金达3609万元。

全民医保格局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启动时间:2007年9月——“一小”,

2007年 10月——“一 老 ”,2008年 7月——无业居民。

参保范围:“一老一小”、城镇无业居民。

筹资标准和保障待遇:2009年建立城镇居民老年人门诊报销制度,选择一家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作为首诊社区,起付标准为200元,以上部分按50%报销,一个医疗保险年度支付的最高数额为500元。

覆盖人数:截至目前,“一小”参保总人数为125.3万人;“一老”参保人数为18.1万人;无业居民参保人数为5.3万人。

城镇居民大病医疗保险自2007年9月启动以来至今,共收缴大病医疗保险基金8.35亿元,其中,财政补助6.83亿元,为15万多人支付医疗费6.4亿元,其中报销在10万元以上的学生儿童为49人。

保障待遇

标准 个人缴纳 财政补助 起付标准 报销比例最高限额

一老 1800 300 1500 1300 60%至11月

一小 100 50 50 650 70%至9月

无业居民 700 600 100 1300 60%

残疾人员 1400 300 1100 1300 60%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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