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重庆市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开始实行。据《重庆晚报》5月31日报道,在大溪沟,三位环卫女工听说高温补贴后,并无喜悦,认为有高温补贴当然好,对比一下劳动仲裁诉讼。没有也没办法;接受采访的一位协勤也说,“政策虽好,就怕难兑现。”面对维护自己利益的《办法》,为什么这些工作在第一线的劳动者,没有喜悦,甚至担忧难以兑现?这个问题的背后所体现的是落实《办法》的过程中可能遇到的梗阻。 一个不可忽视的细节是,记者调查了十余名市民及一些用人单位,他们大多不知道高温补贴的新政策。这从侧面反映出部分市民对与自己岗位待遇有关的新政策,或无暇顾及,或根本无心关注;而一些用人单位处在人力资源的“买方市场”,高枕无忧。部分市民与用人单位的这种态度由来已久,在加班工资上,用人单位目前仍然掌握着话语权,而劳动者个人大多只能被动接受。在就业竞争激烈、劳动者维权的道路漫长而成本高昂的现实下,用人单位的心理优势与劳动者个体的心理劣势容易惯性地前进。这可能是落实《办法》的一大梗阻。 《办法》规定,在高温天气下,比如当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不含40℃)时,其实离休干部死亡抚恤金。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工作时间不得超过6小时。缩短了工作时间后,追求利润会不会成为单位违规的驱动力,以及工人为了增加收入,会不会在单位违规的情况下愿意继续工作,进而“忽视”单位的违规?还有如报道所指出的,当应发的高温补贴超过《办法》规定的3万元罚款上限时,企业会不会赌一把,即使交罚款也不发补贴?这些是落实《办法》的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又一些阻力因素。 要化解这些阻力,都有待于落实《办法》。一些刚性的要求应严格执行,比如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进行有关防暑和中暑急救宣传教育,增强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工作的自我劳动保护能力;在强度高温天气下,合理调整作息时间,保证生产作业者的安全等。 在刚性要求的基础上,寻求最好的监督者即劳动者的维权之路的畅通。而降低维权成本是保证维权之路畅通的基础,也是落实《办法》的关键所在。所以,对于单位违反《办法》的行为,如何保证职工向安监部门或所在单位的工会举报有效;在劳动争议仲裁的过程中,如何缩减职工的包括时间在内的成本;以及增加更多的维权渠道,如提供更多的举报电话、网络平台等,都值得探索。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