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支队四级警士长叶志东荣获全国公安现役部队优秀士官称号 昌吉支队四级警士长叶志东荣获全国公安现役部队优秀士官称号 2月22日下午,新疆公安消防总队隆重召开2012年全区消防工作,王育新政委在大会上宣读了公安部《关于表彰孙金庆等300名公安现役部队优秀士官的决定》,通报表彰全国公安现役部队优秀士官,昌吉支队呼图壁中队四级警士长叶志东获此殊荣,并记二等功一次。 叶志东,四川资中县人,1997年12月入伍,1999年7月入党,现任昌吉消防支队呼图壁县中队执勤中队长助理。入伍14年来,先后6次荣立三等功,连续两年被总(支)队评为“优秀共产党员”,3次被支队评为优秀士兵,2001年被呼图壁县党委授予“青年岗位能手”称号,2003年在自治区消防总队举行的大比武中,分别获得:二节拉梯第一名;挂钩梯第二名;百米障碍第三名。2004年在全疆体能对抗赛中,获得四百米障碍第一名、百米第八名。2007年在新疆第三届消防运动会获得挂钩梯第三名,同年被公安部消防局评为“全国公安消防部队执勤岗位练兵训练标兵”。2008年被昌吉州评选为“州十大道德模范人物”,参与灭火救援行动1800余次,抢救出被困人员百余名。他以实际行动践行了胡锦涛总书记“忠诚可靠、服务人民、竭诚奉献”三句话总要求,书写了人民卫士的忠诚誓言。 叶志东同志荣获全国公安现役部队优秀士官后表示:“成绩是大家的,我只是做了我应该做的,一些微不足道的小事,感谢部队给我这个平台,我将以更饱满的热情投入到消防事业中。”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