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对社会单位消防工作进行检查 图为检查灭火器 图为检查消防设施 图为检查消防重点单位 在本应属于铁血男儿的消防天地,她像天使一样笑傲着绽放在消防工作的前沿阵地。她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无怨无悔地坚守职责,展现了新时代女警官巾帼不让须眉的风采,坚强地撑起了消防工作的一片蓝天,她就是贵州毕节市公安消防支队防火监督处法制科科长张丽娟。 张丽娟,女,贵州毕节人,中共党员,1976年7月出生,1999年7月入伍,现任毕节市消防支队防火监督处法制科科长。入伍14年来,张丽娟同志忠诚履职,甘于奉献,出色地完成了上级赋予的各项工作任务。特别从事防火监督工作以来,勇挑重担,尽职尽责,在探索创新消防安全管理、推动全市社会火灾防控体系建设和网格化消防管理等方面做了大量创新性、基础性、系统性的工作,为确保全市消防安全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先后荣立三等功三次;2008年公安部消防局表彰为全国优秀火灾统计员;2009年被贵州省公安消防总队表彰为全省60周年国庆消防安全保卫“百千万”专项行动先进个人;2011年被贵州省公安消防总队被评为全省优秀共产党员;2011年被贵州省公安消防总队获评全省优秀执法能手;2011年被毕节市人民政府评为毕节市安全生产先进个人;获得了公安部2012年优秀技术干部三等奖津贴。2013年被公安部评选为全国消防部队优秀女警官。 用执着浇灌业绩 1999年,年仅23岁的张丽娟成为了一名光荣的消防女警,可是孱弱的身躯、娇柔的步伐,让她在这个以能力和素质著称的铁军部队中倍感压力。 欢迎新战友的座谈会上,老领导一句话让她刻骨铭心:“这个地方是能者的天下,只有你能力够强,别人才能服你。”当时的张丽娟如芒刺在背,她不停地问自己:“我有什么呢?我会什么呢?我能干什么呢?”的确,作为一名刚刚入警的地方大学生,对消防部队除了新奇其他一无所知,大学学的知识很多都用不上,全部都要推倒重来,这是严峻的挑战,也是张丽娟必须解决的问题。 既然开了弓就没有回头箭,只能一鼓作气坚持下去,张丽娟抱定决心一定要啃下这块硬骨头。她深知自己在业务工作上的差距,为了弥补业务知识的匮乏,她每天起早贪黑,反复学习消防业务知识,遇到不懂得地方主动向战友和领导请教,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刻苦拼搏,她迅速具备了过硬的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熟练掌握了消防法制业务流程和工作要求,准确运用有关法律法规知识及时处理复杂疑难执法问题,有效提升了自己的法制理论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在2010年11月和2011年4月总队组织的2次全省监督业务考试中均获得了全省第一名的好成绩。担任消防支队法制科科长以后,她仍然十分重视与基层监督干部交流学习,以解答基层的疑难问题、深入基层执法质量考核和到基层督导检查为契机,与战友们一起探讨交流,实现了法制业务理论与实践应用的有效结合。在她的努力下,消防支队制定出台了法制工作的多项规章制度,制定了全市专兼职消防法制员职责,进一步规范了全市消防执法工作,确保了全市消防执法工作实现了新突破。 2012年,她组织对全市公安消防机构行政处罚、临时查封、设计备案、审核验收等300余个行政案卷进行了评查,确保了支队在全省消防执法质量考评中获得了第一名的好成绩。她还及时总结经验,调研撰写了多篇论文,仅2012年就有2篇论文被国家一级刊物《建筑知识》录用发表,在原有撰写论文10余篇的基础上实现了新突破。 用无畏书写誓言 作为既是军人又是军嫂的双重身份,作为第一任法制科科长和法制科唯一的工作人员,张丽娟克服了家中只有七旬老母和年幼儿子的种种困难,主动请缨,先后参加了“清剿火患”战役、贵州省第七届旅游产业发展大会安保等多项重大战役任务90余起,组织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30余项,审核验收建筑消防工程220余个,监督检查单位消防安全工作2300余次,督促整治重大火灾隐患单位135个,排查消除火灾隐患3200余条. 2012年,全省第七届旅游发展产业大会在毕节召开,为确保大会消防安保工作取得圆满成功,张丽娟凭借着对工作孜孜以求的态度,不断地加大日常消防安全监督力度,数十次的深入到辖区单位和涉会场所进行消防安全防火监督检查。检查中每到一处她都要认真履责,小到每一个灭火器、消火栓都要亲自摸一摸、看一看,并深入到每个重点部位问一问。对于一些整改难度大的火灾隐患,总是一次次地找到单位领导,讲解消防安全重要性,组织社会单位干部进行座谈,向大家讲清火灾的危害性,有时一讲就是一上午,遇到不明情况难以纠缠蛮横不讲理的群众,她更是用耐心的讲解,贴心的服务换来了社会单位一个又一个的理解和称赞。 张丽娟同志执法工作从严,在毕节消防支队是出了名的。在清剿火患战役期间,为能提高执法效率,提高执法质量,她放弃了多个休息日,熬夜书写制定了一整套完整的督办、跟踪问效制度。先后组织招社会单位代表座谈会6次,带队开展检查单位200多家次,深入工业园区为企业现场服务30余次,为20余家企业直接节省资金近百万元,受到了社会及群众的一致赞誉。 张丽娟常说,职责是党和人民赋予的,要认真努力的去履行职责,要对党和人民负责,对国家财产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负责,只有通过不断努力辛勤工作,才能消除各种潜在的火灾隐患,确保群众生命和财产免遭损失,避免各种因火灾造成的惨剧发生。 寒去暑来,冬去春来,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张丽娟用无私和热爱书写无怨无悔的红门岁月;用热血和忠诚履行保卫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诺言;用这种无言的执着,装点起绚烂多彩的壮美青春!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