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黑龙江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发布的关于表彰第四届全省道德模范的决定,其中穆棱市消防大队士官李艳涛作为黑龙江消防总队杰出代表荣获见义勇为道德模范称号,为总队争得了荣誉。 黑龙江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为贯彻落实省文明委部署,大力推动道德建设,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今年5月起,组织开展了第四届全省道德模范评选。经过群众推荐、资格审核、媒体公开,投票评选、综合评定等程序,省文明委决定,授予李艳涛同志为“全省道德模范称号”。 李艳涛同志,男,2001年12月入伍,2003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穆棱大队穆棱中队执勤中队长助理。入伍12年,李艳涛同志在党和部队的教育培养下,始终自觉以传承、发扬雷锋精神为己任,拥护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立足部队,立足本职,顽强拼搏,无私奉献,在平凡的岗位上作出了不平凡的业绩。入伍以来,他参加灭火和抢险救援战斗1550余次,保护国家财产价值数千万元,抢救遇险群众35人。曾7次荣立个人三等功,3次被评为全省优秀士兵标兵,7次被评为优秀士兵,5次被评为业务训练标兵,2次被评为全省岗位练兵先进个人,4次被评为全省优秀共产党员。2012年被穆棱市委评为“穆棱市十佳市民之星”,2013年被评为“牡丹江市学雷锋标兵个人称号”,2013年5月被牡丹江市委评为“牡丹江市十大杰出青年”,2013年10月被黑龙江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评为“黑龙江省见义勇为模范称号”。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