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2004年买了现在的住房4楼(共4层半),当时由于房东没有办出房产证,所以没有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只是当时双方签了房屋买卖合约。之后我们一直追问此事,他总是说正在办理中等办出来就给你过户。直到2009年春节的时候听熟人说他的证办出来了。于是我们就去促问过户的事,可他具然说急着用钱把房产抵压银行贷款了,等绶过这一段时间。这之后我们以多次找他协商促办过户的事,可他总是以种种理由推妥。请问我该如何才能办出我的房屋过户手续以维护我的合法权益?注:(我现有的房屋买卖合约和购房款收据具有法律效力吗)我的房屋面积合同上142平方,如起诉费用是多少? 您好!法制网-法律问答服务团队为您解答如下: 一、 具体解析: 诉讼费用中具体包括(一)案件受理费;(二)申请费;(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其中主要涉及的是案件受理费,关于案件受理费的具体标准,根据规定,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所以你要确定你的诉讼请求的金额来具体计算。 二、 法条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六条 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 (一)案件受理费; (二)申请费; (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第十三条 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法制网是中央政法委机关报官方网站,有法律问题上“法制网”的法律问答栏目咨询,资深律师为您在线提供专业权威的免费解答!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