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死亡,房产由其子女继承,结果其姐姐告上法庭,说房屋是她的,原因是她给母亲买的房子。结果母亲把房子的产权证办在了儿子的名下。现该男子死亡,便将其子女告上法庭,该怎么处理? 他姐姐需要提供出资证明。也就是证明她出了房款的证明。 其实,即使是她出资的,如果她说是她给母亲买的,那么按理说母亲是有权处理这个房子的。给了儿子也没错。 主要是看目前产权是谁的,房子就是谁的。不过法官可能会调解,希望这个儿子适当补偿给他姐姐一些钱,当然,是在有出资证明的情况下。 最好请个律师吧,我只能说一下大致情况。
可以请律师阿, 房产纠纷的官司很好打, 找律师打官司 房产的归属主要看产权证,城市规划 。产权证与土地证是谁的那就是谁的。打官司也是房产证上有名字的人赢。 产权如果是在死亡男子名下,打官司最后应该会判给其子女. 就看死亡男子姐的举证了. 很简单告的打不赢的 放心好了 除非他找到以前男子跟她签的协议或是什么有力的证据就难说了 如果没有就没任何问题 这要看房产证上的名字呀,如果你有证明这套房子母亲有出过钱要有物证和人证的。可以达官司呀。 这个毋庸置疑,产权人为死亡男子,如死亡男子没留继承遗嘱的情况下,自然子女拥有继承权,这类官司非常好打.希望可以帮到你。 他姐姐需要出具出资证明,如果没有,而且该男子又有遗嘱给自己的子女,他姐姐是无权要求该房产的。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