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份:湖北 详细提问:尊敬的有法大家帮节目组的律师,你好:我们家现有一栋集体所有制土地产权房屋一栋。现有房地产开发商所请的拆迁公司要对我家的房屋进行拆迁。他们向我村的所有村民规定:390平方米以内的面积按4500元/平方计算,390至600平方之内的面积按2800元/平方计算,房地产。600平方以外的按800元/平方计算。按此规定最后计算出来的总值就是他们需补偿给我们的金额。请问他们的这种规定是否违法了?国家对于集体所有制土地房产价值是如何确定?详细的计算方法是怎样的?一栋面积为700平方米的集体所有制土地房产权的四层楼价值到底为多少元?恳请哪位律帮我解答这个问题,谢谢! 你的情况是农村宅基地拆迁,你们享有对宅基地的使用权以及宅基地上房屋的所有权。 拆迁补偿的具体数额和方法不是由法律规定、也不是由拆迁房一方说了算的,拆迁补偿协议是拆迁方和被拆迁方协商一致的结果,也就是说房产开发商只能与你们协商而不能强行规定拆迁补偿方案。协商不一致的情况下你们可以拒绝签署拆迁协议、拒不搬迁。 建议可以请当地律师帮忙协助与房地产开发商谈判,以求达成一致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