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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物业管理服务费上调

时间:2012-02-20 10:15来源:孙运宋 作者:原野疾风 中国法律网

本报讯(朱秋戌见习记者白锋镝记者杨晓伟)日前,记者从市物业服务协会了解到,从今年起,全市物业管理服务费统一上调,在原标准基础上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提高0.2元/月,变更后的数额仍低于本溪、丹东、营口、阜新、朝阳等城市0.2元左右。

近年来,伴随物价上涨,物业管理服务成本也日益增加,两相比较,原有收费标准已造成部分物业企业出现亏损,运营举步维艰。去年11月,市物价局正式下发《关于补充修改〈锦州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旨在政府指导下进行市场调价,以避免物业企业经营风险,确保其正常运行。据悉,今后物业企业服务项目收费将更加透明、公开,需在小区内向业主公示,物业费也将按小区等级收取:一级小区0.80-1.00元/月·建筑面积㎡,二级小区0.60-0.79元/月·建筑面积㎡,三级小区0.40-0.59元/月·建筑面积㎡,四级小区0.20-0.39元/月·建筑面积㎡,部分等级外小区则根据实际情况另行核定,收费标准由物价部门另行审批。我不知道http://www.5law.cn/info/minshang/goufang/goufangliucheng/2012/0116/110051.html

物业为什么就不能亏损呢,难道他是爹



你涨价我可以接受,但是服务水平应该跟上。



一个小区,业主交费情况应该公示!不能让交费的业主为永不交费的人提供他们的亏损吧



对光收费不管理或管理不到位就没有处罚?不合格能给业主退款吗?!



业主不能没有物业,需要的是物业的良好服务,亏损的物业就没法生存,合理调整物业费应该理解,但不能光涨价,物业服务质量也要更上一个台阶。



涨就涨点吧,毕竟现在生活成本不低,能涨的基本都涨了,可是不能都涨那么多啊。

我这个小区有10年历史了,虽然在门禁管理上还算可以,但是小区设施,比如道路、对讲门等,早就应该改造修缮了;而且有的房屋顶层一直都有渗漏,不少业主因此一直都没交物业费,在这个基础上再涨价,不是让矛盾更深问题拖的更久吗?…

我的意见是,虽然在初始都是按一级小区评级的,但是考虑到建筑年代和业主反映,物业费的调整应该更多的与业主及其委员会协商制订具体标准,而不是在收费问题上参考上级命令,在维护业主权益的时候却一再回避。跟周围兄弟城市比物业收费多少,怎么不比比物业管理水平呢?



此行为公然违反了国务院504号令,胆挺肥!



能不能把我市的小区都属于哪个等级的都标注出来呢,还有小区评级的标准,让我们老百姓也明白明白啊!不能物价部门一句话说涨就涨啊!物业有人给维护利益,不能亏损!老百姓就一定得吃亏吗?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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