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属于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法院判决。离婚律师 一、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 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夫妻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第三人知道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二、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 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三、律师解析 对于夫妻一方向第三人借款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的,首先推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但一下三种情况应当为夫妻一方个人债务。 ㈠ 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的; ㈡ 夫妻一方能够证明第三人知道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 ㈢ 对于是否属于夫妻个人债务,夫妻一方需有证据证明: ① 是夫妻有无共同举债的合意; ② 是该债务有无用于夫妻共同生活。 离婚律师,离婚,,相关资料 财产分割律师(点击进入>>) 》离婚财产分割 》离婚房产分割 》夫妻个人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个人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 》婚前房产分割 》夫妻财产约定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