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由于双方感情不和,章女士准备与丈夫黎某离婚,而现住房是黎某在婚前承租的住房,婚后因这处承租房屋拆迁,章女士与黎某由拆迁公司安置到城西一套公房承租。章女士问,自己与黎某离婚后有权承租这套住房吗? 对公房使用、承租问题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规定,夫妻共同居住的公房,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离婚后双方均可承租: (一)婚前由一方承租的公房,存续5年以上的; 章女士有权承租这套住房。同时,对夫妻双方均可承租的公房,应依照下列原则予以处理: (一)照顾抚养子女的一方; 对夫妻双方均可承租的公房而由一方承租的,承租方对另一方可给予适当的经济补偿。夫妻双方均可承租的公房,如其面积较大能够隔开分室居住使用的,可由双方分别租住;对可以另调房屋分别租住或承租方给另一方解决住房的,可予准予。 离婚时,一方对另一方婚前承租的公房无权承租而解决住房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调解或判决其暂时居住,暂住期限一般不超过两年。暂住期间,暂住方应交纳与房屋租金金额的使用费及其他必要的费用。离婚时,一方对另一方婚前承租的公房无权承租,另行租房经济上确有困难的,如承租公房一方有负担能力,应给予一次性经济帮助。 法律快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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