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网
法律通行证: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律师加盟热线:400-8919-913   律信通 律信通  
律师
公众 咨询 贴吧
律信通 案件委托
频道 房产 婚姻 交通事故 保险 建设工程 劳动
留学
公司 合同 刑事辩护 医疗 知识产权 工商
新闻 宽频 文书 常识 案例
法规 专题 杂志 百科 论文
查找全国各地律师: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点击各城市名拼音首字母查找律师 公众找律师,信赖律信通!律师做宣传,首选律信通!
公检法司
频道直达: 法界新闻 | 公安 | 检察 | 法院 | 司法 | 工商 | 税务 | 质检 | 聚焦国土 | 矿山与安全
公检法司
婚姻法规 婚姻动态 结婚知识 离婚知识 婚姻效力 家庭关系 离婚财产分割 子女抚养 同居纠纷 涉外婚姻 婚姻法论文 婚姻法案例 夫妻债务 婚姻调查取证 家庭暴力离婚房产 协议离婚 离婚手续 重婚 离婚赔偿 离婚起诉书 计划生育
当前位置: 主页 > 民商 > 婚姻 > 离婚房产 >

夫妻离婚争房产 法官庭上叫价让双方竞拍

时间:2010-11-24 21:48来源: 作者: 中国法律网
在一起离婚案中,因夫妻双方对房屋所有权互不相让,北京市二中院的法官让当事人互相叫价,最终让出价高者得房。记者昨天获悉,通过巧妙运用竞拍方式,此案已成功调解,双方当事人都表示满意。
  2008年12月,郝先生与朱女士经法院判决离婚,法院同时判决双方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屋各占50%份额,贷款双方按所占比例偿还。郝先生不同意,随后又起诉要求判决房屋归他所有,已偿还的房屋贷款、供暖费和物业费由双方各承担一半。诉讼期间,经郝先生申请,法院委托相关机构对房屋进行估价,结论为房屋现值80余万元。
  一审法院审理后,判决房屋归郝先生所有,郝先生向朱女士支付29万余元房屋折价款,朱女士给付郝先生房屋贷款、供暖费、物业费9000余元。但朱女士不服,上诉到市二中院。
  二审期间,为妥善解决纠纷,承办法官多次找当事人谈话,力求调解结案。其间,双方均提出自己在北京目前没有住房,尤其是朱女士,她提出自己带小孩,如果维持一审判决,她将无家可归。为保障房屋分割的公正性,法官决定采取“拍卖”的方式,由双方竞价取得该房屋。
  开庭时,郝先生一方首先提出“要房子,给对方45万”,朱女士思索后表态称“我要房子,给对方46万”。接下来,双方在坚持要房子的前提下,把给对方的钱数抬到了47万、48万、50万……经过数轮竞价,最终朱女士一方出价“60万,一年之内支付”,郝先生一方不再叫价。
  就这样,经过3个多小时的调解,双方在承办法官的指导下签署了调解协议。朱女士对法官表示非常感激,称赞法官的这一巧妙做法保护了妇女儿童权益。郝先生认为房屋的分割非常公正。
(责任编辑:admin)
------分隔线----------------------------
免费法律咨询 在线提交,三十分钟内百分百回复!
中国法律网 版权所有 邮箱:service@5Law.cn 建议使用:1024x768分辨率,16位以上颜色 | 京ICP备2023040428号-1联系我们 有事点这里    [切换城市▲] 公司法
400-8919-913 工作日:9:00-18:00
周 六:9:00-12:00

法律咨询5分钟内回复
请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关闭

关注网站CEO微信,与CEO对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