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东在线消息 9月28日,本地网民通过“网上问法”提问:我们离婚时,上写得清清楚楚房产归我,可当我邀他一起去改房产证的时候,他却不去,请问一下,如果他不配合,我应该怎样?我的户口在栖霞,房子在烟台芝罘区,如果起诉他我可以在栖霞法院吗?
“网上问法”律师给予解答: 韩占玉律师:只能诉讼解决。依据《民事诉讼法》相关之规定,本案诉讼管辖法院为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即芝罘区人民法院。 赵庆翔律师:到芝罘区法院起诉要求他履行离婚协议。 张日军律师:你可向芝罘区法院起诉,要求确认该房产权,然后申请法院协助执行,就过户到你的名下了。 隋明训律师:你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你的前配偶依据离婚协议交付房产给你,然后拿着法院判决书,到房产部门办理过户。关于管辖法院依据你的诉讼请求而定。你如果起诉要求办理过户手续,则应当到房产所在地基层法院起诉,你如果要求履行离婚协议应当到被告所在地或房产所在地基层法院起诉。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