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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售产权房 款项该咋分?

时间:2010-11-24 21:48来源: 作者: 中国法律网
我现住的产权房的户主为我的父亲,户口本上有我的母亲、我的姐姐和侄子,还有我一家三口。如果我的父亲过世,没有留下,那么我的母亲是否就成为户主?若要出售此房屋,所得的款项该如何分配才公正?------上海乔女士致电法律百事通热线400-880-5008

【解答】

    首先,产权房是以产权证为权利凭证的,而不是以户口簿为权利凭证的。所以一般情况下,户口簿的登记情况不影响产权的继承。按,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配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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