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律师解答个问题: 92年李某(男)与王某(女)同居,但并没有办理结婚。97年年底李某去世,去世前李某积有一套房,去世后分的。求答:这样的情况下 王某 有没有财产继承权。李某有亲生子女4人,这种情况继承权属谁? 在李某去世后,王某私下把房产证办在了自己名下,没有经过其子女的商定与同意,这种做法对吗?(李某单位的领导承认此房是分给李某的) 遇到这种事,我们如何去解决? 92年同居,李某与王某之间的关系属事实婚姻,事实婚姻关系当事人之间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适用婚姻法的规定.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继承李某的财产前应先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房子一半属于王某,剩下一半按李某遗产进行分割,王某与四个子女各得百分之十,总的情况来看,王某占百分之六十,子女各百分之十.关于解决房产的实际分割问题,遗产分割应当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学习http://www.5law.cn。不损害遗产的效用。不宜分割的遗产,可以采取折价、适当补偿或者共有等方法处理.具体看四个子女的情况,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王某不能继承,没有继承权 国家规定,同居三个月以上就算是夫妻,有继承权,私下的有些小问题,细节没有注意,做法欠妥当,应该通过法律解决。估计应该是评分财产。 事实上的婚姻关系,对外以夫妻关系生活在一起 现行的婚姻法已经不承认事实上的婚姻了,因两人没有结婚证,两人不是夫妻关系,王某不能继承房产,4个子女有继承权。子女可以到房产局办理变更登记,把王某名下的房转到子女名下。 王某和其子女都享有继承权.但王某在没有征求其他继承人同意下就变更房产证名字是不妥的. 呵呵 我来捣乱,房产我不知道 我想乖乖了 这要怎么分? 王某与李某没有登记结婚,两人之间只是同居关系,没有婚姻关系,不是李某的配偶,没有继承权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