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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帮忙!!!!! 1,法定第一继承人继承财产的同时,第二继承人没有权力继承权!依据是<<继承法>>第十条第三款 2,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3,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法条全文如下:faguixiazai/msf//.htm 第一继承人在继承财产的同时,第二继承人没有权力继承. 当然这是一般情.如果这样的话:在遗产继承中,有第一顺序继承人A和B.以及第二顺序继承人,被继承人的孙子C(A的儿子),A和B作为第一继承人同时继承被继承人的一笔财产,在继承中,A出车祸死亡.此时A因为死亡丧失继承权,但继承已经开始,此时,A的儿子C作为A的第一继承人,代位继承A应当继承的遗产份额.即:B和C同时继承遗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条第三款规定:“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继承。” 所以,第一继承人在继承财产的同时,第二继承人没有权力继承。 从第一和第二的称谓上就可以看出是没有的了 按照法定继承的时候,如果有第一继承人,第二继承人无权继承,但是被继承人可以采用遗嘱的方式在法定继承人之内决定遗产分配,遗嘱继承优于法定继承,并且可以采用遗赠的方式,在法定继承人之外分配遗产。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