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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遗产继承法,济南律师上书全国人大建议修改完善《继承法》

时间:2012-02-03 06:11来源:杨青8 作者:金免 中国法律网
索要去世男友QQ遇阻 是否立法保护数字遗产有争议,《继承法》应该修改,而且要“脱胎换骨” 代表、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梁慧星将要提交的议案是“修改《继承法》”。遗产继承 可以扩大至四等亲以内的亲属 梁慧星在议案中提到,现行《继承法》规定,遗产有两个顺序的继承人: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

济南律师上书全国人大建议修改完善《继承法》,现在我国的社会经济结构、私有财产状况、家庭关系等与其颁布之时相比已发生了深刻的变化,继承法已无法满足和应对当今社会经济生活的需求。 如遗产保护、继承执行等在现行继承法中不够明确。继承。 公民财富大增继承纠纷渐多 与《继承法》制订之初相比,现在中国人的财产有很大的增加。

网络财产 经认定可做遗产继承,建议《继承法》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 继承立法应采取列举式,明确规定物权法、公司法合同法等现行法律所规定和认可的财产权利,如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权、质权、占有、股权、知识产权、债权等,属于可以继承的遗产范围。 (作者为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

继承法期待大修,我国继承法明确规定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继承权,据此也就确立了妇女在财产继承方面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法律地位。新中国建国已有60周年,改革开放也已经有30余年,但是我国的传统思想依然根深蒂固,没有先将属于妻子的财产分出,就由丈夫的子女、父母和妻子共同继承遗产。相比看http://www.5law.cn/info/minshang/jicheng/jichengfagui/2012/0111/84162.html

梁慧星:仅37条的继承法该“大修”了,2011年《婚姻继承法》要点总结 (一)监护 〈民通意见〉190条:监护适用被监护人的本国法,《继承法》第36条:“中国公民继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遗产或继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国人的遗产,动产适用被继承人住所地法律,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

2011年司法考试《婚姻继承法》要点总结,近日,湖南省长沙市一件数字遗产继承的事件,引起了人们对数字遗产保护问题的关注与讨论。 ???? 前不久,有统计数据显示,中国网民数量已经超过3.8亿。“继承法仅仅对实物财产的继承作出了规定,对于网络虚拟财产的继承问题并没有涉及,

对妇女继承权的法律探讨,杨律师认为,上世纪80年代,继承法颁布施行时中国还处在计划经济时期,国家和人民都还不富裕,而现在社会民众拥有的私有财产种类和数量日益增加,继承法已无法满足和应对当今社会经济生活的需求,因而需要修改,而且要大改。对于父母去世房产继承。 杨律师建议,继承法应扩大遗产范围。现法规定遗产范围较窄,

简陋的《继承法》已不适应当今社会,说这话的,是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梁慧星代表。他是我国著名的民法学专家,也是十一届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 今天,此外,梁慧星还提出,应当补充、完善继承法的遗产分割制度、代位继承制度和特留份制度等。 法制日报北京3月11日讯

郭明瑞谈继承法之“大修”,继承法颁布已将近二十五年,现在我国的社会经济结构、私有财产状况、家庭关系等与其颁布之时相比已发生了深刻的变化,继承法已无法满足和应对当今社会经济生活的需求,特留份权人为与被继承人关系密切的近亲属,考虑中国国情,继承法对遗产债务的清偿过于原则、缺乏操作性。

人大代表梁慧星:建议扩大法定继承人范围,山东大正泰和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新亮却有不同认识,最近,王新亮就此事上书全国人大,提出中国的继承法应当进一步修改完善。 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变革,丁克家庭、单身贵族以及独生子女越来越多,那么,类似以上的继承案件会越来越多,难道有关的遗产继承都只能“归公”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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