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帮帮忙 ; 我家有一套房子,是父亲单位上分的。 九四年父亲过世。九五年这套房子办房改房,用了父母亲的工龄买下的,但钱是由母亲出的,房产证上是母亲的名字。 现母亲过世,并且立有公证遗嘱,这套房子女儿没份,全部过继给孙子。 请问: 这套房子,能属于父母的共同财产吗?如果算,女儿有权继承父亲的遗产吗? 能帮我解答吗?谢谢!!! 这套房子100%是父母共同财产,父亲的那部分,女儿是有权继承的,听说继承。但是比例不高,因为母亲本来有一半的权利,父亲先过世,母亲应该再分得二分之一,剩下的儿女平分,现在母亲有遗嘱,只能是她的那一部分给孙子,没钱权利将女儿有资格继承的父母那一部分一起赠与,不过所剩无几了。 1:属于你父母的共同财产。 继承法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遗产继承法司法解释。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你母亲立了遗嘱了,你没有权利继承的 你好: 你父亲去世后,你的母亲自然的继承了你父亲的财产,子女则不继承。现在都是你母亲的财产,他有权处分这些财产,遗嘱给谁就给谁,,任何人不能继承。 你的母亲自然的继承了你父亲的财产, 房产证既然是你母亲的名字那就属于你母亲的个人财产,已经立了遗嘱,女儿则不权分享此遗产 房产是共同财产,女儿有继承父亲遗产的权利,不能继承母亲的财产 理由是母亲已经处分了好的财产 这套房屋是否你父母的共同财产要看情况,如果你父亲在的时候已经购买了房屋的一部分,那肯定是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