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说一个人生前没有指定的继承人,但是他想把财产捐赠给红十字会,应该如何做呢,如果他死后又由谁来执行呢,会不会被别人贪了呢? 生前没有遗嘱指定遗产继承,就按继承法规定的顺序继承: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十一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十二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如果想捐给红十字,必须生前做好遗嘱(要有证人,或者公证),指定捐给红十字会。 如果说一个人生前没有指定的继承人,但是他想把财产捐赠给红十字会 如果他立了遗嘱,那么他死后就会按照遗嘱把遗产捐给红十字会。 如果他生前没有遗嘱指定遗产继承,就按继承法规定的顺序继承: 继承顺序: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干嘛要捐给红十字会呢~自己设立一个基金不也很好吗? 可以订立遗嘱,并予以公证;聘请代理律师进行办理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