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爷1998年逝世,我姥姥是2006年逝世,姥姥生前给我大舅家姐姐写了一份房产遗嘱,并未公证,内容大致是将此房产给我姐姐,房产证上的名字是我姥姥的,此房子到现在都没有更名,这种情况算是,遗赠两个月不接受,视为自动放弃吗? 这个问题比较复杂,首先要搞清楚几个问题 一、继承法》25条第2款: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2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遗赠。 本案受遗赠人在2个月内是否已经对法定继承人表示过接受或放弃?并没有明确描述。听说继承。可推论外孙女完全可以对他父亲(也即法定继承人之一)或你母亲(也即法定继承人之一),有过接受意思表示。只要有接受意思表示,这遗赠就是成立的。除非你有能力证明五年前的两个月内她没有作出接受意思或作出放弃的意思。 !请注意,仅仅需要意思表示,遗赠就可成立,受遗赠人并不需要作出任何实质性行动。 至于房产五年未过户,并不意味着受遗赠人已经放弃赠与。房产过户只是受遗赠人取得该物权在法律上处分的效力。例如将房产权属登记到其名下并领取房地产权证之后,方可办理该房产交易登记。但其未过户,并不能否认其对此房产的所有权。 二、遗书的效力? 你姥姥的遗嘱是否是自书还是代书? 如果是本人亲自写的,有效。 如果是他人代书的,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http://www.5law.cn/info/minshang/jicheng/jichengfagui/2012/0220/168451.html。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如果满足以上条件该遗嘱有效。 三、关于你姥姥对房子的产权是否拥有完全的处分权? 一、房产证上虽然只有你姥姥的名字,但该房子的产权未必完全属于你姥姥,也意味着她未必有完全的处分权。 二、房产证何时取得?如果在你老爷去世前取得,那么你姥爷是有产权的,也就意味着你姥爷的遗产中包含一半房产,应由你姥姥和你母亲和舅舅三人平均继承。你姥姥此遗嘱侵犯了你母亲的继承权故而这遗嘱部分无效。 四、如果你舅舅先于你姥姥死亡或你姥爷死亡,那么你舅舅的女儿还涉及到代位继承的问题,那本案就更复杂。 “百度法律达人团”为您解答 好像是噢 如果你姥姥生前写的这份遗嘱被确定有效地话,学会继承。那么这套房子就会以遗嘱继承的方式被你姐姐继承。不会涉及到遗赠。 具体再咨询下当地的房产局吧 不一定,需要看受遗赠人知道其受遗赠的时间,应当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的两个月内表示接受遗赠。 你描述的遗嘱可能会部分有效,如果属于你姥姥姥爷的共同财产,继承法的司法解释。你姥姥只有该房产二分之一的处置权。可以通过诉讼解决。 是的,受遗赠人在知道受遗赠时两个月内不表示接受,视为自动放弃。 详细情况可电话或QQ联系 北京婚姻家庭 刘大来律师 联系方式见资料或百度 你好:我国继承法》25条第2款: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2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遗赠。 遗嘱继承律师:580遗嘱继承网 这个问题比较复杂,首先要搞清楚几个问题 一、继承法》25条第2款: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2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遗赠。 本案受遗赠人在2个月内是否已经对法定继承人表示过接受或放弃?并没有明确描述。可推论外孙女完全可以对他父亲(也即法定继承人之一)或你母亲(也即法定继承人之一),有过接受意思表示。只要有接受意思表示,这遗赠就是成立的。除非你有能力证明五年前的两个月内她没有作出接受意思或作出放弃的意思。 !请注意,仅仅需要意思表示,遗赠就可成立,受遗赠人并不需要作出任何实质性行动。 至于房产五年未过户,并不意味着受遗赠人已经放弃赠与。房产过户只是受遗赠人取得该物权在法律上处分的效力。例如将房产权属登记到其名下并领取房地产权证之后,方可办理该房产交易登记。但其未过户,并不能否认其对此房产的所有权。 二、遗书的效力? 你姥姥的遗嘱是否是自书还是代书? 如果是本人亲自写的,有效。 如果是他人代书的,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如果满足以上条件该遗嘱有效。 三、关于你姥姥对房子的产权是否拥有完全的处分权? 一、房产证上虽然只有你姥姥的名字,但该房子的产权未必完全属于你姥姥,也意味着她未必有完全的处分权。 二、房产证何时取得?如果在你老爷去世前取得,那么你姥爷是有产权的,也就意味着你姥爷的遗产中包含一半房产,应由你姥姥和你母亲和舅舅三人平均继承。你姥姥此遗嘱侵犯了你母亲的继承权故而这遗嘱部分无效。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