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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奶持遗嘱要分遗产婚姻法、继承法听谁的?

时间:2012-03-02 15:26来源:雪山 作者:i2ss501 中国法律网
丈夫生前与一女士同居,病危时留下遗嘱将其财产分两部分,一份留给妻子,另一份给与其同居的女士。丈夫死后,由于妻子拒绝分配财产,"第三者"遂将"原配夫人"推上被告席,请求法庭判给其按遗嘱应得的6万元。此案经泸州市纳溪区法院两次开庭审理后,不日将开庭审理。

据悉,被告泸州市纳溪区人蒋伦芳与丈夫黄永彬于1963年结婚,婚后感情甚好。1996年,黄永彬认识了原告纳溪人张学英,并与张同居,同时,张也在经营生意,在经济上并非全依赖黄。

去年初,黄患肝病住院,入院治疗期间,蒋对丈夫悉心照顾。今年4月22日,黄去世,在办丧事时,张当众拿出黄生前的遗嘱,称黄将6万元的遗产赠与她,并有公证机关公证,在场人士一片愕然。

原告张学英诉称,她与黄是朋友,黄生前留下遗嘱对其财产作出了明确的处理,其中一部分指定由蒋继承,另一部分总值约6万元的遗产遗赠给她,此遗嘱经公证机关于今年4月20日公证。张称,遗嘱生效后,蒋却控制全部遗产。张认为,蒋的行为侵害了她的合法权益,按《继承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她请求法庭判令蒋给付她的财产6万元。

新《婚姻法》相关规定:第三条: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第十七条: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二十四条: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继承法》相关规定:第五条: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处理;第十六条: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以外的人。(《江南时报》2001年10月12日第二版)

又讯:

11日上午,"第三者"诉"原配夫人"遗赠纠纷案在泸州市纳溪区法院开庭审理,法庭当庭作出口头判决:驳回原告张学英的诉讼请求。庭审刚一结束,原告代理人便在法警的护送下迅即离开了现场,1500余人的旁听席上响起了经久不息的掌声。

开庭前:1500人旁听席爆满

上午8时许,就已有数百名群众来到法庭。一位太婆说,她一大早来就是想看看原告凭啥拿回遗赠的财产,哪有"第三者"告"原配"的道理!9时,能容纳1500名群众的民事审判庭已座无虚席,还有不少人站在过道上。值得一提的是,原告张学英没有出庭。

开庭前,针对"蒋伦芳为何知道丈夫有外遇却不用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权利"这一问题,记者采访了蒋,已近60岁的蒋称,她在1996年就听说了黄与张同居一事,但心想自己夫妻感情甚好,加之家丑不可外扬,只想尽力挽回夫妻感情,便没有过分追究。直到丈夫打伤她之后,她才向单位反映了此事,谁料丈夫竟将财产赠与"第三者"!

法庭上:逐一驳回原告请求

由于此案已庭审两次,昨日经新一轮举证和辩论下,纳溪区法院审理认为,遗赠人黄永彬身患肝癌,临终前于今年4月18日立下书面遗嘱,将其财产赠与原告张学英,并经公证机关公证。该遗嘱虽是遗赠人黄永彬的真实意思表示且形式上合法,但在实质赠与财产的内容上存在违法之处:按有关政策规定,抚恤金是死者单位对死者直系亲属的抚慰,黄死后的抚恤金不是他的个人财产,不属遗赠财产的范围;黄的住房补助金、公积金属夫妻共同财产,而黄未经蒋的同意,单独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处理,侵犯了蒋的合法权益,其无权处分部分应属无效;蒋继承父母的一套住房系夫妻共同财产。后以8万元的价格出售,今年,夫妻又将其中的3万元赠与其子,实际已没有8万元,故黄在遗嘱中对该售房款的处理违背了客观事实。

同时,公证机关在未查明事实的情况下进行公证,违背了有关法律规定,后又变更了遗赠人的真实意思,最新婚姻法全文。应根据有关规定撤销其违法部分的公证。

且黄在认识张后,长期与其非法同居,其行为违反了《婚姻法》有关规定,而黄在此条件下立遗嘱,是一种违反公共秩序、违反法律的行为。而且,蒋一直忠于夫妻感情,直到丈夫病危仍悉心照顾,黄的行为侵犯了蒋的合法权益。

故该院依法作出驳回张诉讼请求获得遗赠财产6万元的决定。

庭审后:律师、法官各有说法

庭审刚一结束,原告律师韩凤喜便在法警的护送下迅即离开了现场。尔后,韩在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称,对于庭审结果,他感到很意外,他依然坚称,被告方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权益,按《继承法》有关规定,公民可以将财产赠与他人,且黄的遗嘱合乎法律程序,依法应当受到保护。且最高法院有司法解释,判案时应以特别法作为准则。对于本案涉及的婚外情,他表示绝不支持,但此事与本案无关。

被告律师张春华则认为,本案判决合情合理,更进一步体现了新《婚姻法》对公民权益的维护。

该案审判长肖大鸣接受记者采访时称,若单从《继承法》来说,应考虑原告的诉讼请求,然而法院在审查时,充分考虑到此案的背景,在特别法与普通法之间,法院突破常规,大胆援用《民法》有关规定来审理此案。若支持原告诉讼请求,则损害了无过错的被告,反而助长了"第三者"的气势。

花絮:掌声不断媒体大战

庭审中,出现了以往开庭时少见的现象,旁听席上掌声接连不断,被告一举证、辩护完毕,掌声便响起。庭审结果出来后,掌声更是经久不息。

庭审前,电视台、报纸等媒体记者抓住各种机会进行采访,原被告双方律师简直没有"喘息"的机会,连到场来的部分旁听者也没"逃脱"记者们的轮番"轰炸"。合议时的30分钟内,记者们再次突击采访,庭审结束后,记者们忙碌的采访仍在继续。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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