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网
法律通行证: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律师加盟热线:400-8919-913   律信通 律信通  
律师
公众 咨询 贴吧
律信通 案件委托
频道 房产 婚姻 交通事故 保险 建设工程 劳动
留学
公司 合同 刑事辩护 医疗 知识产权 工商
新闻 宽频 文书 常识 案例
法规 专题 杂志 百科 论文
查找全国各地律师: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点击各城市名拼音首字母查找律师 公众找律师,信赖律信通!律师做宣传,首选律信通!
公检法司
频道直达: 法界新闻 | 公安 | 检察 | 法院 | 司法 | 工商 | 税务 | 质检 | 聚焦国土 | 矿山与安全
公检法司
继承法规
当前位置: 主页 > 民商 > 继承 > 继承法规 >

企业注册商标使用策略(七)

时间:2012-03-25 23:34来源:小泽菲姬 作者:姬霄 中国法律网

企业注册商标使用策略(七)

来源: 作者: 时间:2010/02/06 商标法律师: 企业产品生产出来后要经过销售环节才能进入消费环节,这样企业在进行品牌推出人决策时,可考虑以下几种情况:使用自己的商标;将产品以大宗方式授予销售商标,销售商标利用自己的销售商标销售该产品;将产品的一部分用自己的制造商标,另一部分授予销售商标,销售商标用

  企业产品生产出来后要经过销售环节才能进入消费环节,这样企业在进行“品牌推出人”决策时,可考虑以下几种情况:使用自己的商标;将产品以大宗方式授予销售商标,销售商标利用自己的销售商标销售该产品;将产品的一部分用自己的制造商标,另一部分授予销售商标,销售商标用自己的商标推销产品。

  就我国绝大多数企业而言,使用的是自己的制造商标。但从国际上看,制造商标在市场中的统治地位正受到销售商标的巨大挑战。例如,Sears公司是美国最大的零售商公司,它在1979年开发了首次以自己名字命名的轮胎。目前公司90%以上的商品都是以自己的销售商标出售。它这一成功的做法受到越来越多中间商的推崇。对于许多小企业而言,它们也愿意主动放弃自己的品牌所有权,采用中间商的销售商标,以利用中间商的商标信誉推销自己的产品,待自己实力强大后再“自立门户”,并声称自己是某著名中间商的名牌商品供应者。因此,使用销售商标也是企业在一定条件下推出品牌的策略。

  从消费者心理的角度看,当代消费者在重视制造商信誉的同时,也十分重视销售商的信誉。有些消费者愿意到信誉度高的商店购物,甚至不问商品是哪个厂家生产的。例如,上海华联超市公司是著名的零售中间商,在消费者心目中只要是从华联超市买来的商品就放心,而为该超市提供商品的各制造商的商标则被淡化。有些销售商愿意用自己的商标出售商品,而不愿意用制造商的商标。其实,这也正是商业企业实施商标战略的体现。对于制造厂家来说,当然不要轻易屈从于销售企业而放弃自己的品牌。但是,如果企业要在一个对自己不熟悉的新市场上推销产品,或者在市场上本企业的商誉远不如销售商的商誉,那么使用销售商标更易打开销路,因为这样可以充分利用销售商在消费者中长期形成的信誉。当本企业产品已为市场接受时则可以转而使用自己的制造商标,或者制造商标与销售商标同时使用。这种形式在我国对外贸易中更具有现实意义,例如,我国的出口商品在国外消费者中信誉度较低,可以先使用外商的销售商标,待商品普遍取得顾客信任后再转而使用自己的制造商标,这样就可以逐步树立自己商标的信誉。

分享到:
特别推荐
·
·
·
·
·
相关文章
·
·
·
·
·
无须注册,快速提问。律师免费为您解答法律问题!

温馨提示:由于无法获得联系方式等原因,本网使用的文字及图片的作品报酬未能及时支付,在此深表歉意,请作品相关权利人与中国法律网网取得联系。 上一篇:
下一篇:
(责任编辑:admin)
------分隔线----------------------------
免费法律咨询 在线提交,三十分钟内百分百回复!
中国法律网 版权所有 邮箱:service@5Law.cn 建议使用:1024x768分辨率,16位以上颜色 | 京ICP备2023040428号-1联系我们 有事点这里    [切换城市▲] 公司法
400-8919-913 工作日:9:00-18:00
周 六:9:00-12:00

法律咨询5分钟内回复
请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关闭

关注网站CEO微信,与CEO对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