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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房卖成了无房户 警惕包销陷阱

时间:2012-04-07 15:30来源:湘月妖 作者:崔姐说事 中国法律网

  赵女士怎么都没想到,自己那套位于杭州市中心黄金地段的房子,在跟杭州一家中介代理公司签了《房屋委托包销合同》之后,房子没卖成,房屋产权却早已经被\"乾坤大挪移\",成了该中介公司老板名下的房产。又气又后悔的赵女士,昨天来到本报,向记者揭开这出离奇遭遇背后的陷阱。

  \"阔气\"老板, 先给出65万元按揭款

  赵女士的这套房子地处杭州凤起路,建筑年代蛮新。因为房子面积只有86平方米左右,去年年初,赵女士一家打算把这套房子卖掉,换套大一点的房子改善居住。去年上半年,赵女士在滨江区看中了一套房子,一家人都很中意,因此2008年五六月份,赵女士在网上把自家的房子挂了出去。报价160万元,却一直没卖出去,而滨江那套房子的房东又在催着下单,赵女士有点着急。正在这时,一个陌生电话打过来,对方自称是杭州LJ房地产代理有限公司的一位王姓工作人员,在确认赵女士手中有房源待售后,该工作人员抛出了一个很有诱惑力的方案:先付定金,三个月包销,如若包销不成,以协议价回购。对于这个从天上掉下来的\"馅饼\",赵女士将信将疑,但是那头滨江的房东催得紧,赵女士想想还是让中介公司包销来得省心,于是在2008年9月19日与这家中介代理公司签了《房屋委托包销合同》,随后又去公证处办理了房屋买卖委托公证书。

  记者昨天在赵女士带过来的这份《房屋委托包销合同》原件上看到,双方确认这套房子的包销总价为157.732万元,包销期限为2008年9月19日起至2008年12月26日;乙方(即该中介代理公司)向甲方(即赵女士)支付定金47.4万元(这笔费用在包销完成时充抵包销金),并向甲方支付现金支票一份,票面额为包销金减去定金的差额。此外,合同中约定乙方确保在包销期限届满之日,将包销总价全额交付给甲方。

  因为这套房子在银行里还有65万元的按揭贷款,为此,新婚姻法 离婚咨询。LJ房地产代理有限公司在合同签订7天之内就支付给赵女士65万元用于一次性还清银行贷款,\"我想想,这家中介公司应该实力挺雄厚的。\"赵女士说。

  65万元的金额比起47.4万元的定金,相当于赵女士需要支付给中介公司17.6万元,根据赵女士的说法,期间她先还了10万元。而滨江那套房子签了买卖合同,因为赵女士一直没有凑足房款,需要支付对方违约金5万元,为此赵女士与LJ房地产代理有限公司的股东、实际幕后老板陈某签订了个人借款合同,向陈某借了5万元。

  至此折算下来,为了这套总价157.732万元的房子,LJ房地产代理有限公司实际支付了60万元的金额,尚欠赵女士97.732万元的余额。

  老板\"失踪\"了, 房子变成别人的了

  签了包销合同后,赵女士一家根据合同中的条款,很快搬离了凤起路上的家,先在看中的那套滨江房子中以租住的方式安顿下来,满心欢喜等着拿到包销金额后就正式买下这套房子。

  然而去年12月26日,包销期限结束后,赵女士拿着LJ房地产代理有限公司开出的房价余款现金支票去银行承兑,被银行方面告之公司账户里根本没钱,http://www.5law.cn/info/minshang/jicheng/jichengfagui/2011/1212/56711.html。这是一张空头支票。\"银行的人告诉我,从这个户头开出去的空头支票,少说也有十来张。\"赵女士补充说。

  这下,赵女士慌了。她立即联系陈某,陈某表示最近公司资金周转比较紧张,但是这几天自己手头别的项目上可以收回一些款项,让赵女士别紧张,自己一定会在几天内把剩余款项支付给她。过了几天之后,赵女士还是没等到消息,再次联系陈某,陈某推说身体不好这几天在上海做手术,等手术结束立即回杭州处理这件事情。

  接下来的那段时间,每次赵女士催陈某还款的时候,都会得到陈某不同的借口。再后来,陈某干脆不接电话,玩起了\"失踪\".

  赵女士向记者出示了若干有LJ房地产代理有限公司印章和陈某及其父亲签名的\"承诺书\",其中一份写于2009年1月9日,文中承诺于1月16日全部付清剩余房款,\"结果还是什么都没付\";另一份写于1月20日,文中表示\"我公司正在积极筹集资金,将于近日尽快支付房款及相关补偿\",落款上注有陈某的手机号码和两处住址。

  赵女士说,自己曾经去两处住址找过陈某,其中一处的住户声称自己只是租客,对房东的事情一概不知;另一处是陈某父母的住处,赵女士第一次去的时候,陈某父亲说,自己也在找儿子,但是也找不到。后来赵女士再去该处的时候,陈某父母已经搬走,不知去向。

  事情变得越来越可疑,赵女士向熟识的律师朋友咨询,律师朋友提醒她赶紧去查看一下房屋产权。2月23日,赵女士去房管部门查询自己这套房子的产权,发现房屋所有权人早在2008年9月22日就已经更换成了陈某,根据房管部门提供的房屋转让合同显示,当初跟赵女士联系的LJ房地产代理有限公司的那位王姓工作人员,作为赵女士夫妇的委托代理人,出面代签将这套房子转让给了陈某。而陈某又在2008年9月24日,将这套房子以150万元的价格抵押给别人,办理了房屋他项权证。

  赵女士觉得天旋地转,\"我曾经问过这家中介公司的人,我的房子有没有卖掉,他们都说市场行情不好,卖不出去。谁知道原来他们根本就没打算帮我卖房。\"

  2月26日晚上,记者拨打LJ房地产代理有限公司实际负责人陈某的手机,该号码已经停机;王姓工作人员的手机一直无人接听;LJ房地产代理有限公司原副总经理王某的手机尚能接通,王某表示,因为老板拖欠了三个月的工资,他已经从LJ房地产代理有限公司辞职了。

  昨天上午11时左右,记者前往位于延安南路某高档写字楼的LJ房地产代理有限公司时,发现大门紧闭,人去房空。该写字楼的保安人员说,该公司没有正常营业至少有两个星期了;而物管处的工作人员说,该公司的相关负责人曾经向物管处表示最近准备搬走。

  包销这个陷阱, 猫腻会在哪里

  赵女士并不是卖房卖成无房户的唯一遭遇者,小周也是LJ房地产代理有限公司包销手法的\"上钩\"者。小周的房子,当初以63万元的总价与该公司签了四个月包销合同,包销期限为2008年12月10日至2009年4月10日,虽然包销期限还未到期,但是小周在本地论坛上看到了一位网友针对自己在LJ公司委托包销房子的故事,越想越后怕,于是前几天也去房管部门查询自己的房屋产权,果然发现自己的房子在2008年12月18日,以79.9万元的估价已经被转让到该公司的一位张姓业务员的名下,并办理了55.9万元的银行按揭贷款。

  房子何以能在房主本人不知情的情况下,被挪移到他人名下?在LJ公司的\"包销\"模式中,哪些环节让卖房人一步步陷入陷阱中?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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