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是我父母所有,父母80年代已故,那个年代无需办理房产手续。
所以现在没有任何证明材料,并且户口本已经更换过多次,上面没有父母的记录,也没有死亡证明,这种情况怎么办理房产继承证明。 1八十年代中期开始办理落实私房政策、房改等,如果该房产已经被定义为私产,那去世人去世后可以办理继承,继承公证手续中要求提供房产证明。房产证明应该是权力房产部门出具的房屋所有权证,如果产权证办理中的房产可以是购房合同或发票。类似你家的情况,房产证明可以去房产部门所在地的房产部门去查档(因为针对每套房产都会有一个房产部门的底档,房产权利人的每一次变更,相关房产的一切,档案都有记载)。如果房产部门因你们不是房产登记人而拒绝查询的话,可以到公证处申请办理继承公证的时候申请由公证员去房产部门调档查询房产登记记录。 2有了房产证明了,所有继承人带上公证处要求的身份、户籍证明、相关人的单位人事档案证明材料、去世人的死亡证明及房产证明,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手续,对遗产进行表态。 3等到继承公证书出具后,拿继承公证书到房产登记部门办理产权变更,领取产权证就可以了。 当然,如果该房产的性质仍然是公房,产权仍归房产部门或者产权单位所有,那办理的就是变更承租人手续了。具体手续问产权单位或者房产部门。 补充:证人、街道居委会是无权开具房产证明的,如果是人事档案在街道可以去街道开具人事证明,如果是去世人无人事档案,居委会可以开具证明作为辅助证据。当然具体开什么证明,开谁的证明,向公证处咨询一问就都知道了。还有不清楚的可以追问。听说继承。 死亡证明需要到公安部门出具。 1、可以找证人 2、居委会街道的证明有效 3、也可以直接诉讼确权 房产继承法律规定是按照《继承法》的规定,把被继承人所遗的房产转归继承人的行为。它是房地产转让中的一种方式。但这种转让方式主要是指土地使用权或房屋所有权的转移行为,而不是直接反映商品的关系。继承是一种法律制度,继承关系要在一定的条件下才能发生。 一、继承应当在被继承人(在房产继承中就是遗留下房产的人)死亡后才能发生。 这是继承的首要条件。有的房产所有权人为了避免继承人在日后可能会因争夺房产而产生纠纷,在生前就将房产权交给继承人,如分给某个或各个子女,这也是合法的行为,但这不是继承,因为这时继承还没有开始,而是生前的赠与行为。 二、继承遗产的人应当是被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就是依照法律的规定能作为继承人的继承人。 这是继承的第二个条件。被继承人如果立下遗嘱, 将房产指定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或是捐献给国家、 集体,这也是被继承人处分遗产的方式,但这不是继承而是遗赠。 三、遗产应当是被继承人生前属于个人所有的财产。 这是继承的第三个条件。 有的房产是共有的,如常见的夫妻之间的共有,当一方死亡以后,并不是所有的房产都成了遗产。这时,应当先将房产进 行产权分割将属于被继承人配偶的份额(除有约定者外,一般应分出房产份额的一半)分割出来以后,再对遗产进行继承。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被继承人死亡后,如果生前立有遗嘱,或是曾经与某一社会组织或个人签订有遗赠扶养协议的,应当先按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的内容对遗产进行处理。没有遗嘱或协议的,则按法定继承处理。 法定继承是依照法律的规定,由继承人按继承顺序、继承份额进行继承。《继承法》规定的法定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顺序是指上述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先后顺序。《继承法》将继承人分成两个继承顺序: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先由第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包括没有第一顺序继承 人及虽有第一顺序继承人但全部放弃或丧失继承权的,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继承份额是指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时,份额一般均等。对于有特殊困难的人、未成年人、缺 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应该予以照顾,适当多分配一些遗产。对于有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抚养义务的,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少分,。继承人经过协商一致,可以平均分配遗产,也可以不平均分配遗产,这一点在房产的继承上尤为重要。 继承人的继承权可以因继承人的下列行为而丧失: 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人的; 3、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4、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房产的继承和分割与其他财产不同,遗产继承法全文。房产虽然可以分割但这种分割是有限的,如不能把一间房屋分成许多份。在这种情况下,可以由继承人共同继承,作为共有的房产。如一定要分割时,可以采用作 价分割的方法。房地产继承分为两种形式:一种是法定继承,即死者生前没有交待或立下遗嘱,因此继承的顺序以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另一种是遗嘱继承,即死者在生前留有明确的意愿和指示,指示把自己的遗产死后留给什么人继承。 1.房产继承时如何申请产权转移登记? 房产继承时申请所有权转移应提交下列文件:①申请书;②继承人身份证伯;③原房地产权证;④被继承人死亡证明;⑤继承证明文件及公证书。 2.分割房屋遗产,采取何种方式为宜? 房屋遗产分割不同于其他财产的分割,因为房屋是不动产,不能随意移动,或因继承人人数较多不易分割,或因房屋遗产本身的结构也难以分割等,如果强行分开、割断,可能损害房屋的效用,以致造成生产无法正常使用,或给生活带来不便。 因此,如果分割房屋遗产在客观上可行,且不损害房屋的效用,不影响生产、生活, 可以分割处理。对于不宜分割的房屋,可以采取以下两种方法处理: 1、折价补偿方法。一般是归居住使用者所有,由其按各继承人应继承的房屋遗产份额折价补偿。房屋作价标准可以由继承人自行协商确定,或根据房屋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私房评估标准,并参照当地的市场价格合理评定。 2、共有方法。各继承人也可以商定遗产房屋为共同所有,可以是按份共有,也可以是共同所有。在房屋遗产分割中,应尽量采取折价补偿的方法,共有的方法并没有彻底解决纠纷,应视为对第一种方法的补充,如折价一方因经济能力负担不起折价款时,采取共有方法,也可减少矛盾。 1、公安部门的死亡证明。 2、街道或居委会证明。 3、持以上两项证据,去申请确权。 我记得2000年左右就应该办了吧。九几年的时候公房改制的时候,你们就应当办理了啊 并且,房产属于你父母的,也应该有证明的。 居委会或街道的证明有效,但证明力不够 。 去房产部门问问 如果你有兄弟姐妹,好像要他们出示放弃继承的证据。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