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工不慎摔伤 律师:雇主应担责任来源:福建之窗 作者:user3 时间:2011-05-06从重庆到福州打工的谭先生在帮雇主装修店面时摔倒,导致脊椎脱落,目前正在医院救治。因伤势严重,需要很大一笔费用。可雇主王先生却一直推托,让谭先生的妻子带他去看病,但对于医药费一事,却不断找借口推托。23日,谭先生的妻子刘女士打进本报热线反映此事。 据刘女士反映,她和丈夫从重庆来到福州打工已经四年了。丈夫谭先生一直为别人做装修,自己则在一家工厂打工。今年8月,经老乡介绍,谭先生被店主王先生雇去装修长乐北路的茶叶店。 刘女士说,丈夫已经帮王先生安装过吊顶,最近又被叫去刷油漆。可是,20日晚,丈夫不慎从二楼楼梯口摔了下来,当即晕了过去,满头是血。店主王先生和其中一个木工立即将其送到了隔壁的门诊部,门诊医生当时告诉王先生,由于条件限制,得将谭先生立即送到大型医院救治。 随后,收养。同行的木工打电话将此事告知刘女士,她才从厂里赶到茶叶店。刘女士赶到后,王先生却推托自己有事,并未与刘女士一起送谭先生去医院。对于医药费问题,王先生则表示,看病要紧,先将谭先生送到医院去再说。 为了能及时给丈夫看病,刘女士只好自己先把丈夫送到晋安区医院,拍片、挂瓶很快就花去1000多元。经医生诊断,谭先生为脊椎骨脱落,得马上做颅骨牵引。学习2010劳动合同范本。可是晋安区医院技术条件有限,不能为他进行治疗。于是,刘女士想将丈夫转到福州市第二医院,但她却为医药费发了愁。 刘女士说,夫妻俩挣钱本来就不容易,丈夫又不幸伤得这么严重,家里原本就没多少积蓄。自谭先生受伤后,雇主王先生只来看过一次,也没有拿医药费。22日晚,刘女士只好先将丈夫接回家。昨日下午,王先生约好刘女士协商医药费一事,但后来王先生又借故推托了。 店主王先生告诉记者,对于王先生摔伤一事,首先要明确责任。自己把店面装修工程承包给谭先生,并没有签定相关协议,因此让自己负全部责任是不可能的,解决部分费用还可以协商。更何况谭先生摔倒的原因并没有弄清楚,岂可把责任全推给自己。他希望能与刘女士坐下来好好协商,并请相关部门对责任进行认定。 福建法律咨询网首席律师告诉记者,王先生和谭先生已形成事实雇佣关系,按照我国民法及最高院的相关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劳动中自身受到伤害,应由雇主承担主要的赔偿责任,包括对方的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误工费及可能的伤残赔偿等。如若双方协商不成,谭先生可以起诉至法院,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点评律师 免费咨询 简介:蔡思斌,福建创元律师事务所专职骨干律师,从业十余年,办案实践经验相当丰富,办理了数百宗包括合同、婚姻家庭、劳动争议、交通事故、债权债务、刑事等案件,办案力求“高效、迅速、缜密、周到”,坚持以专业的水准、热诚的态度和细致的作风,为当事人提供优质诚信的法律服务,深受众多当事人好评。...[] 上一篇: 下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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