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好是4-8岁女孩 zhuanti/ly/index.shtml 具体文件如下: 领养程序:1 如果灾后这些孤儿确定父母双亡,而且近亲属放弃抚养权的话,可以进入收养程序;也可以由GOVERMENT出钱,找寄养家庭代养。 2 收养人要满足四个条件:无子女,年满三十周岁,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对于地震中的孤儿,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一名的限制。” 3 四川省民政厅已开通两部收养咨询热线:(:028-;028-。接受全国各地的有关收养灾区孤儿方面的咨询和负责解答 另外《收养法》还规定:第8条规定,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1名的的限制;第9条规定,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40周岁以上。第10条规定,有配偶者收养子女,须夫妻共同收养。第14条规定,收养继子女可以不受收养人一般条件的限制。把收养法关于收养人的一般规定和特殊规定综合起来考虑,才能具体适用于每一个具体的收养人。 二、办理收养地震孤儿手续需提供的证明: 1、领养申请书; 2、收养人双方户口、身份证、结婚证; 3、居委会出具的收养人本人婚姻状况,有无子女,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情况说明; 4、医院出具的收养人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能收养子女的疾病(没有精神病和传染病); 5、收养人经常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无子女的证明; 6、收养人双方年满30周岁,有生育能力的必须与当地计生部门签订不违反现行计生规定的协议; 7、公安机关出具的捡拾弃婴、儿童报告的证明; 8、收养查不到生身父母的弃婴、儿童,收养登记机关在收养登记前,应公告,查找生身父母,至公告之日起满60天,弃婴、儿童的生身父母或其监护人未认领的,视为查找不到生身父母。 由于涉及到领养法的方方面面的问题,还请周全考虑下实际情况或向相关机构、部门询问。 因为涉及到领养法的问题,所以请咨询红十字会或者孤儿院。 红十字会的总部电话:(8610) 现在还很难,首先要确认孩子的身份,然后是寻找他的亲人,要确定他的孤儿身份,然后才有核能被领养,所以现在国家的办法是先由福利院照顾,等救灾工作进行到一定阶段之后才能领养,具体的手续是很麻烦的,建议你上专业网站看看,也看看今天的政府关于救灾的新闻发布会,有谈到孤儿领养的问题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