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这一年多在福利院做义工的时候认识了一个7岁的小女孩,和她相处的很好,她也希望我领养,这之后我查询了相关法律,因为我是单身男性,所以不符合收养规定,我想让父母去收养,现咨询几个问题:事实上收养。
1、我父母现在都退休了(父亲57岁,母亲50岁),在年龄上还可以收养孤儿么?
2、经济上,我父母两个人加起来有5000多退休金,符合收养法上经济能力的规定么?
3、收养法上的抚养和收养2个概念我还是分不太清楚,请解释下。
先谢谢好心回答的朋友了^^ 第一,你父母在年龄上是可以收养孤儿的; 第二,经济上完全可以; 第三,收养法上的 收养是拟制血亲的亲子关系借以发生的法定途径。收养制度是婚姻家庭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领养他人的子女为自己的子女。收养人称为养父、养母,被收养人称为养子、养女。收养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我国保护合法的收养关系。养父母与养子女之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婚姻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抚养,简单地说,就是“保护并教养”。抚养关系是长辈和晚辈之间的,并且是长辈对无行为能力人(主要是未成年人)的保护并教养,强调的是教育和保护。抚养的目的是要让子女健康成长。 扶养,有广义狭义之分,广义上的扶养泛指特定亲属之间根据法律的明确规定而存在的经济上相互供养、生活上相互辅助照顾的权利义务关系,囊括了长辈亲属对晚辈亲属的“抚养”,平辈亲属之间的“扶养”和晚辈亲属对长辈亲属的“赡养”三种具体形态。狭义的扶养则专指平辈亲属之间尤其是夫妻之间依法发生的经济供养和生活扶助的权利义务关系。 抚养是给予孩子物质帮助,以使孩子能健康成长 收养,是一种法律关系,本来收养人对于被收养人是没有抚养义务的,双方确定了收养关系之后,收养人就有义务照顾好被收养人的生活,有责任将其抚养长大 因为对方是福利院的孤儿,所以你的父母符合收养条件 收养法: 第六条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年满30周岁 据上法你和你父母都不符合收养条件! 而目前很多福利院执行一条叫:领养或代养---即儿童的户籍还留在福利院(还算是福利院的人),人你领回家养,但隔一段时间你要带儿童回福利院给福利院查看是否健康成长--至于长大后儿童与你们之间的感情如何,就靠你们并日的施教了!!此法只要与福利院签约就行---不涉及收养法和户籍等关系.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