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看如下案例:我爸妈结婚时在我爷爷奶奶(现已去世)的两间屋一侧接盖了三间,后一直只我们家住在那个院子,直到我七八岁时搬到城里自己盖得房子。我二叔自结婚就未在我们家那个院子居住,但是现在他认为那个院子的宅基地有他一份。可是院子以前测量是一位宅基,我家和我二叔家只有我妈是农村户口,按土地管理法只有村民才能拥有土地使用权,事实上土地。无论从居住事实还是法律都只有我妈(农村户口,属于本村村民)拥有宅基地使用权啊。我二叔最多只和我爸一样有部分房子的继承权而已,那个院子宅基地的使用权只归我妈...跪求具体条文法律出处。土地管理法实施细则。 第十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所以自由该集体户口的人才能有使用权,你父亲和你叔叔都没有使用权了。 d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