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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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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脚踹女律师腹部

时间:2012-02-05 13:37来源:压寨夫人 作者:高东坡 中国法律网
大校级军官在溧阳法院多次用脚踹女律师腹部

本帖来源于王律师的博客,网址是:

另,在王律师该博文后的评论中,名为"溧阳法院"的网友作出了相关说明,请看附后。

*

本人自1993年至今已经从事专职律师工作十六年,颇有感想,可以说我们这一时代的人跟着我们国家法制的不断完善的步伐而走过来的,虽然有过艰辛,但却充满希望。只是本人江苏省溧阳市人民法院内办理一起破产案件时遭遇到在法庭里被当场辱骂威胁,直至发展到2010年2月3日发生在法院内的被三名男子围攻殴打,殴打的人却是一位军衔至大校的军人及其带领的两名身份不明的打手,使我震惊同时也改变了许多想法,在震怒、失望中,想通过自己的博客谈谈,欢迎大家一起来聊聊。

事情的经过:事情追溯到2006年12月6日,溧阳市中南冶炼公司因为其法定代表人王某某涉嫌诈骗,企业无力清偿债务,由部分债权人向溧阳法院申请破产,两天后即12月8日法院即宣告该企业进入破产程序。本人是受几家大型国企债权人的委托,在该破产案件中担任其代理人。法院宣告进入破产程序时,正是国际不锈钢市场非常火爆时,于是,中南冶炼公司也就成为许多人关注的目标,这也是个不争的事实,因此,使得本来简单的一起破产案件的处理变得复杂起来。法院在宣告进入破产程序后不久,即在2007年2月初将中南冶炼公司招标租赁的方式,租赁给某公司经营,而该公司在2007年5月才成立的,负责交接资产以及实际经营的人正是开头提到的带人殴打本人的那位军人孙某某。同时监管组又将中南冶炼的生铁也以低于市场价几百元一吨的价格直接卖给了当地的一位申报债权的债权人。必须强调的是:当时正处于申报债权阶段,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也未召开,企业是否破产或重整均是未知数。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时,本人质疑了监管组的上述变卖生铁以及租赁经营的行为有违法律规定并损害了广大债权人利益,请求法院纠正并停止租赁,追回损失,但没有任何结果。

时隔一年多后,又接到法院通知开债权人会议,会议议程是"续租",此次会议上,孙某某着军队制服并带了两个穿中国武警制服的军人和一个光头进会场,针对在大会上发言反对续租并质疑监管组和法院违规租赁、低价出售生铁等等违规行为的债权人代表,孙某某竟然在法庭里当着法官的面辱骂、威胁这些发言的代表,尤其是本人发言后,更是招来孙的破口大骂,在休会期间他带进来的那个关头威胁我,孙甚至冲上来打我,被在场的债权人制止;被威胁的代表包括本人多次向法官提出,但没有效果,后来幸得一债权人提醒,说孙在打电话叫几个人并要开辆面包车过来把本人和另一位发言的人留下谈谈。会后,在债权人的暗中保护下我们及时离开了,并直接去南京向省高院反映。

一年半后,第三次债权人会议又要开了,本以为我们向省高院反映后,不会再出现如上次债权人会议的情形,但很遗憾,情况没有变化。 债权。2010年2月3日上午,会议开始前,孙某某就带了两个身份不明的人来了,会场内外,骂声不断,嚣张到了极点,时不时威胁我:说话小心点,否则就废了你,等等之类的话。而其中一个身份不明的人还被孙某某派作代表作为债权人会议主席上去监票。到12点半左右,会议结束后我和几个债权人刚走到法院的大厅,就被孙某某带来两个人突然冲过来就骂:你这个刁律师,敢说攻击我老板的话,同时就纠住我的头发不放,重重的一记耳光,留下五个红肿的手指印,还不罢休,孙唆使那两个打手继续殴打,用脚非常狠的踢向我的小腹部几次,放眼望去,法院的大厅静悄悄没有一个法院工作人员和法警,一个女同志只能毫无反抗的被打,对比一下 借款起诉书。打手继续边打边逼着我说:你说,你还敢不敢说对我老板不利的话,你说,你说--,在旁的债权人上前劝阻,阻止他们继续施暴,随后,见孙朝他的打手眼神示意撤退,那两个打手就留下一句话:你如果再敢乱说的话,到上海你的家里废掉你,连你的先生一起废掉,你等着,得意洋洋的扬长而去。当时债权人开始报警,我也报了警,并电话通知了法院主持会议的薛法官,110民警来后,就着手开始调查,在场的债权人一直在现场等法院的人来,一个多小时过去,不见人到场,后来债权人集体直接进去找张院长反映。目前,这个案子由溧阳市城南派出所在处理。

虽时隔出事那天已经好几天,当时的场景依然历历在目,感到从未有过的屈辱感,他们用十分有辱人格、下流的手段殴打女同志的脸部和下腹部,更无法容忍的是这帮打手是受一名有大校军衔的军官的指挥下公然在庄严的人民法院内实施暴力、谩骂、威胁,法律的威严何在?作为一名律师,连自己的人身安全都得不到保障,又如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作为一名律师,职责需要你利用公平的法律代理当事人到人民法院、到庄严的法庭寻求司法救助、求得最后的公平正义,我们做得到吗?说心里话:我感到茫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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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阳法院2010-02-1114:07:06[举报]

散会时,孙业忠及其随行人员先行离开,王海英等人后离开,因王海英坚持要求管理人复印财务审计报告,未离开本院。12时54分,王海英手机致电本院民二庭薛文华庭长,称被人打了,已向110报警,薛庭长问她在哪儿,电话挂断了。12时55分,本院门卫值班室打电话,反映有纠纷发生,薛庭长当即指派四名值勤法警到现场处置,当时法警正在食堂就餐,放下碗筷就赴现场处理。13时07分,带队的黄鹏法警回到食堂向薛庭长报告,溧阳市公安局城南派出所已处警,王海英等人已到城南派出所做笔录,现场已无人。

当天午饭后,薛庭长和分管副院长陈荣林赶赴常州参加全市法院民二审判工作条线例会,途中接到本院办公室秘书周超电话,称王海英等人在本院要求找院领导反映情况。陈院长当即打电话给民二庭教导员(破产案件主审人)周克俭,要他立刻前去接待,听取情况。同时,陈院长打电话给本院党组书记张少平院长汇报,张院长说他一会儿就到院里。张院长一到办公室(13时30分上班),就接待了王海英一方的债权人,并耐心听取了情况反映,当得知王海英已到医院就诊检查,张院长指示本院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汤家俊和承办人赴医院探望,后经联系得知王海英已就诊结束离开医院故未成行。刚刚到常州开会的陈院长又紧急返回溧阳处理相关事宜。

2月4日上午,陈院长和薛庭长专程到城南派出所沟通协调,要求公安机关依法从快处理,本院全力予以配合支持。从城南派出所回来后,薛庭长专门打电话给王海英律师,向其表示慰问,同时告知其公安机关正在依法调查处理,要求其等待结果。

溧阳市人民法院

二O一O年二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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