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网
法律通行证: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律师加盟热线:400-8919-913   律信通 律信通  
律师
公众 咨询 贴吧
律信通 案件委托
频道 房产 婚姻 交通事故 保险 建设工程 劳动
留学
公司 合同 刑事辩护 医疗 知识产权 工商
新闻 宽频 文书 常识 案例
法规 专题 杂志 百科 论文
查找全国各地律师: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点击各城市名拼音首字母查找律师 公众找律师,信赖律信通!律师做宣传,首选律信通!
公检法司
频道直达: 法界新闻 | 公安 | 检察 | 法院 | 司法 | 工商 | 税务 | 质检 | 聚焦国土 | 矿山与安全
公检法司
债权债务常识
当前位置: 主页 > 民商 > 债权 > 债权债务常识 >

在破产清算中,你是如何看待国家债权和民事债权的清算顺序。

时间:2012-02-05 14:24来源:伊藤无柳 作者:哎呦胡萝卜 中国法律网
国家债权和民事债权主要看债权本身的性质,以及受偿与否的直接影响大小,“国家”性质反而是次要因素——当然所有清偿顺序靠前的都可以归结到国家利益、社会利益上,因此“国家”、“民事”的区分、社会利益的区分等都存在一定的相对性。 1、需要指出的是:破产程序中没有国家债权、民事债权之分,进入破产程序后债权多属民事债权,不排除具有社会背景的各类社会保险债权、税款债权;刑法、行政法等规定罚款等一般不纳入破产清偿。因此我对你所说的“国家”的理解是: 债权。具有一定的国家背景。 2、有国家背景的债权主要分三类:第一、政府借款,虽然是国家财政直接或间接借给企业的款项,但是这类债权属于一般的民事债权,不具有优先性; 第二、税款,是税务局代国家收的税收,为了保证国家的税收收入,这类债权在破产程序中优先 于普通破产债权,如果产生在担保债权之前还可以优先于有财产担保债权; 第三、社会保险。主要是企业应缴,并纳入统筹账户的部分(企业应缴但纳入个人账户部分属于劳动债权)。 3、上面的几点应该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你的疑惑,但无法解释清楚清偿顺序中所有问题。因为清算过程中的顺序是很能用抽象的形式归纳出来的,在破产法113条规定的顺序之外还存在很多具有优先效力的债权,如果有兴趣可以HI我。
(责任编辑:admin)
------分隔线----------------------------
免费法律咨询 在线提交,三十分钟内百分百回复!
中国法律网 版权所有 邮箱:service@5Law.cn 建议使用:1024x768分辨率,16位以上颜色 | 京ICP备2023040428号-1联系我们 有事点这里    [切换城市▲] 公司法
400-8919-913 工作日:9:00-18:00
周 六:9:00-12:00

法律咨询5分钟内回复
请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关闭

关注网站CEO微信,与CEO对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