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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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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用协议书(本人实务范例)

时间:2012-04-19 02:04来源:卡瓦伊 作者:Terrywang 中国法律网

甲方:***CHANDANI,****

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号: K39****(6)

住址:

电话*****

乙方:钟**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0****201

住址:广东省****街道办事处**街**号*户

电话:

鉴于甲方在 省 市投资开设了一家三来一补企业,甲方任命乙方作为该企业的经理,为激励乙方尽其最大努力向企业提供最好的职业经理人服务,经友好协商一致,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兹信守:

第一条 乙方受雇于甲方,担任甲方开设的**** LIMITED/LIMITED/****的PROCESSING MANAGER一职。

第二条 乙方应做到像对待自己所有的企业一样,对待ALBON,视该企业的事业为自己的事业。具体体现在,乙方应确保尽可能合理减少ALBON的各项成本开支,最严格的执行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各项指令能够得到及时的、准确的执行和完成,持续不断的努力提高企业的运行效率,确保企业的各项开支运用合理和高效,履行全面的质量管理工作。

第三条 乙方应忠诚于ALBON,愿为ALBON工作直至该企业获得相当的事业成功。

第四条 乙方应无论何时何地都将为了ALBON的发展,献计献策,给予ALBON全身心的关注与思考。

第五条 乙方应严格奉行和实施反贪污、反贿赂政策。

第六条 安全保障责任是乙方应履行的最高责任。乙方作为分管企业订单运营部分的经理,应承担高度的保密责任,需要保密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全部的客户订单详细资料,商业资料、方法,生产商、服装制造商、供应商等的商务信息等。

第七条 自本协议签订生效后,债权转让三方协议。乙方应只为ALBON工作,不得再在任何第三方工作、任职或兼职,无论是有偿还是无偿的。除非相关国家法律有相反的强制性规定。

第八条 自本协议签订生效后,乙方不能为自己投资或以参股、合伙等形式开设、开办服装加工或纺织等此类行业的企业或公司

第九条 甲方为激励乙方全心全意地为ALBON提供最佳的职业服务,向乙方提供以每6个月的ALBON经营所得净利润(以财务报告为准)的15%的提成。该提成的详细支付办法是,以每6个月为一个财务计算周期,在ALBON偿还了当期所有的债务(包括贷款或借款),在获有净利润的情况下,向乙方计提相当于该净利润15%的提成。

第十条 在本协议的前5年期间,乙方自愿将第九条约定的净利润15%的提成中的5%自动借给ALBON,作为企业的经营资金,交由企业使用,并自愿承担因企业的经营亏损而无法收回该借款的风险。5年期满后,由甲方视企业财务的盈亏状况及企业今后的具体发展方向等情况,来确定是否将乙方的上述借款本息(利息以同期银行给企业的贷款利率计算)返还给乙方。如果甲方作出不予归还上述借款本息的决定,乙方放弃向甲方索要该借款本息的权利。

第十一条 本协议第九条约定的提成系甲方给予乙方的激励提成,看着债务债权融资工具。只能为乙方独自享有,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在该提成或因之而产生的任何权利上进行转卖、赠与、转让、转借或用于抵押、担保贷款等。

第十二条 甲方给予乙方的上述激励提成,不构成给予乙方ALBON股份、股权、或赋予其股东地位等此类的任何意思表示。乙方不得利用自己的激励提成,去单独,或在与其他第三方整合的情况下,达到控制ALBON股东权或经营权的目的。

第十三条 凡任一方出现不可抗力的事件(包括战争、自然灾害)引起妨碍或延迟履行本协议的义务,将不视为该方不履行本协议的义务。遇到不可抗力的情况时,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尽早通知另一方,通过友好协商,继续执行本协议。

第十四条 本协议的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的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 本协议的签订、生效、解释、履行、变更、解除和争议的仲裁,均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法律为准。

第十六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华南分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实施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七条 本协议为中英文两种文本,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本协议中英文本各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八条甲、乙各方的身份证复印件作为本协议附件,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份。

甲方: 乙方:

200*年*月*日 200*年*月*日

签约地点:深圳市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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