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测绘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颁布单位】 【发文字号】 令2011年第220号 【颁布时间】 2011-04-28 【生效时间】 2011-11-27 【时效性】 吉林省人民政府令第220号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测绘项目招标投标及其管理活动,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和《吉林省测绘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测绘项目招标投标及其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测绘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测绘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测绘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水利、交通运输、国土资源、农业、工业和信息化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测绘项目的招标投标管理工作。 第五条 招标投标活动不受测绘项目所在地区或者部门的限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限制或者排斥本地区、本系统以外的测绘单位参加投标。 第二章 招标和投标 第六条 招标人是指依照本办法规定提出招标项目、进行招标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投标人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第七条 招标人应当委托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招标。招标人具备条件的,我不知道http://www.hnfzb.gov.cn/a/falvzhuanti/fadingjiejiariyounaxie/2011/1126/41395.html。可以自行招标。 第八条 下列测绘项目应当进行公开招标: (一)国有资金投资占50%以上,糖尿病食疗养生。且单项合同估算价超过50万元人民币,或者国有资金投资占50%以上,且测绘面积超过10平方公里的测绘项目; (二)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你知道法定节假日。其实糖尿病如何食疗。单项合同估算价超过20万元人民币的测绘项目; (三)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测绘项目。 第九条 下列测绘项目可以邀请招标: (一)需要采用先进测绘技术或者专用测绘仪器设备,潜在投标人不超过5个的测绘项目; (二)涉及知识产权保护的测绘项目; (三)受环境条件限制普通测绘单位不适宜从事的测绘项目; (四)法律、法规规定不宜公开招标的测绘项目。 第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应当进行招标的测绘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方式规避招标。 第十一条 涉及抢险救灾急需的测绘项目可以不进行招标。 第十二条 应当招标的测绘项目,在招标时要具备以下条件: (一)按照有关规定已获得项目批准手续; (二)项目所需的资金已经落实; (三)项目所需的测绘基础资料已经收集完毕;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三条 测绘项目涉及国家秘密的,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应当招标的测绘项目,在招标公告发布前不少于5日,由招标人将招标方案按照项目管理权限报县级以上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五条 采用公开招标的,招标人应当在省级公共信息网或者省级以上主要媒体上发布招标公告。 采用邀请招标的,招标人应根据测绘单位资质、业绩、技术实力等条件,邀请不少于3个测绘单位参加投标。 第十六条 招标公告或招标邀请书中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一)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 (二)招标测绘项目的内容、规模、实施地点和工期; (三)对投标人的测绘资质、信誉和业绩要求; (四)招标项目资金来源、简要技术要求及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收费标准; (六)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的名称、地址、电话、传真、网址、开户银行及账号等。 共4页 当前为第1页 上一篇: [有效] 下一篇: [有效]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