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自治州砂金玉石采矿权办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颁布单位】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巴政办发[2010]89号 【颁布时间】 2010-09-29 【生效时间】 2011-11-28 【时效性】 关于印发自治州砂金玉石采矿权办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巴政办发[2010]89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现将《自治州砂金玉石采矿权办理暂行办法》印发你们,请认真 贯彻执行。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九月二十九日 自治州砂金玉石采矿权办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自治州境内砂金和玉石资源开发秩序,合理利用 砂金和玉石资源,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规范矿业权出让管理 的通知》(国土资发〔2006〕12号)、《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 管理办法》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探矿权采矿权管理办法》、 自治 区国土资源厅《关于授权出让砂金玉石矿的通知》(新国土资函 〔2009〕587号)、《关于授权出让砂金玉石矿的补充通知》(新国 土资函〔2010〕72号)精神,结合自治州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在自治州境内昆仑山、阿尔金山从事砂 金(其它区域原则上不设置采矿权)以及玉石开发的所有采矿权人。 和静县境内砂金开采依照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禁止在开都河流 域及巴音布鲁克地区开采砂金的通知》(巴政办发〔2008〕93号) 精神办理。 第三条 砂金、玉石资源开发应符合国家、自治区、自治州产 业政策、环保政策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规划,坚持有序开发、合理 利用。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管理 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令155号),自治区财政厅、国 土资源厅《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 金缴存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新财建〔2008〕483号)及《自治州 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使用管理办法》进行监督管理。凡在 自治州境内从事采矿活动的采矿权人,对比一下法定节假日有哪些。应当履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 恢复义务,缴存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保证金的缴存、使 用和管理,由县级以上国土资源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分级负责。想知道劳动者如何申请加班薪酬--深圳劳动法律师。 保证金的缴存标准,由具有采矿登记许可权限的国土资源部门依据 采矿许可证批准面积、有效期、开采矿种、开采方式以及对矿山地 质环境影响程度等因素确定。保证金专项用于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学习法定节假日有哪些。 不得挪用。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依据评审通过的《矿山地质环境 保护方案》进行。 第四条 砂金矿、玉石矿不办理探矿权,在“分布合理,总量 控制,听说抢劫罪最多可判几年。一年一审(年检)”的原则下,按照相关规定程序办理采矿 许可证。 第五条 除第十四条规定的情形外,砂金矿、玉石矿采矿权均 按照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程序取得。出让年限控制在3年以内,采 矿许可证“一年一办理”,根据出让年限逐年办理。出让年限期满 后,重新进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原采矿权人具有优先权。 第六条 砂金、玉石矿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坚持价格优先原 则,法定节假日有多少天。出价高者获得采矿许可证。出让底价依据评估价值确定。 第七条 采矿权人办理采矿许可证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开采砂金矿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500万元; (二)开采玉石矿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300万元。 第八条 严格依法开采,严禁超层越界开采,一经发现违法开采 行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并责令退出自治州砂金、玉 石矿开发市场。 第九条 凡在自治州境内盗采砂金、 玉石矿企业及个人取消投 标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合伙经营协议书。 第十条 砂金、玉石矿采矿权价款收入,除按照自治区财政厅、 自治区国土资源厅、中国人民银行乌鲁木齐中心支行《关于新疆维吾 尔自治区探矿权采矿价款收入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新财建〔2006〕 262号)规定上交中央20%外,其余部分按州50%、县市50%分成执行。 共2页 当前为第1页 上一篇: [有效] 下一篇: [有效]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