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人张X海因与被上诉人X村九组(以下简称X村九组)侵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纠纷一案,不服信阳市浉河区人民法院(2008)信浉民初字第1355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上诉人张X海及其委托代理人郑XX,被上诉人X村九组的代表人邓X军及其委托代理人张X友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审查明,原告张X海原系X村九组村民。1972年被X厂招工进厂当工人后,其户口一直没有迁出,原告到X厂当工人后,既不按村组规定每年向组里交几十元费用,也未尽过村民应尽的义务,农村实行责任田承包以来,组里没给原告分责任田、责任山和宅基地,原告也未向村里主张过任何权利。法定节假日有哪些。原告在被告处仅是户口空挂,双方没有任何联系。2002年原告所在企业申请宣告破产时,原告单位为原告交纳养老保险至2009年,原告已向有关部门申办病退手续。企业破产后,原告回被告处经协商在他人的责任山上建房居住,后向被告要求村民待遇被多数村民拒绝后提起诉讼。法定节假日有哪些。 原审认为,原告自被X厂招工进厂当工人后,虽然其户口未迁出,但其未向其他村民那样履行一个村民应尽的义务,也未享受一个村民应享有的权利。原告已不是被告村民,只是户口空挂在被告处与被告无任何关系,原告已享受了企业职工应享有的权利,原告一边享受企业职工的病退和养老保险等福利待遇,一边又要享受户口所在地的村民待遇,没有法律依据。原审遂判决如下:驳回原告张X海的诉讼请求。案件诉讼费100元,由原告张X海承担。 上诉人张X海上诉称,1、原审判决认定上诉人从没有向被上诉人X村九组主张权利是错误的。听说法定节假日指哪些。上诉人从没有放弃过权利,并且几乎每年都在主张权利,上诉人应属本组村民,这个资格是法定的;2、原审认定上诉人户口属“空挂”没有法律根据。植树、民兵训练、教育附加费等,被上诉人X村九组从没有向上诉人提出要求;3、以养老保险否认上诉人的权利是错误的,养老保险上诉人的确申请了,但没有获得批准;4村里证明上诉人在宁国祥责任山上建房,上诉人的房屋能建在X村九组,进而证明了上诉人属该组村民,就应享有包括耕种,分红等各项权利。 被上诉人X村九组答辩称,原判认定事实清楚,请求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查明的事实与原审查明的事实相同。 根据双方当事人的诉辩意见,本院确定本案争议焦点是:1、上诉人张X海是否是被上诉人X村九组适格村民;2、上诉人张X海请求是否超过诉讼时效。 本院认为,关于上诉人张X海是否是X村九组适格村民的问题。上诉人张X海自1972年到X厂工作后,虽然户口没从被上诉人X村九组迁出,但上诉人张X海未尽过村民应尽的义务,也未享受村民应享有的权利。农村实行土地承包后,上诉人张X海也未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上诉人张X海作为企业职工,企业破产时已为其交纳养老保险至2009年,其已享受企业职工应享受的权利,原审认为上诉人张X海已丧失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并无不当。关于上诉人张X海请求是否超过诉讼时效的问题,根据《民法通则》第137条规定精神,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上诉人张X海自1972年被X厂招工进厂当工人后,就未再享受村民应享有的权利,至2008年上诉人张X海起诉已三十多年。原审驳回上诉人张X海的诉讼请求正确,上诉人张X海的上诉理由不能成立,不予采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项的规定,判决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100元,由上诉人张X海承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责任编辑:admin) |